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0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07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07号(论文文献综述)

张凡,贺立,王蓓蓓,李尔春,吴邦谟,董靖,郭端,张亚锋[1](2021)在《我国兽药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分析与探讨》文中提出由于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多个标准规定并行有效,对于同种检品不同检验参数,其标准法规种类繁多,造成标准使用不方便。现以我国发布的农业部公告[第193号]、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农业部公告[第560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相关标准为例,梳理了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之间的关系,以期为优化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指标提供参考依据。

刘泊麟,倪玲,钟建,汪立平,谢晶,王正全[2](2021)在《五氯酚及其钠盐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和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文中提出五氯酚作为一种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曾被用作杀虫剂、抗菌剂和防腐剂等,其性质稳定且不易降解。残留于环境中的五氯酚及其钠盐五氯酚钠(统称PCPs)可以通过生物富集作用进入食物链,进而残留于动物性食品中。本文综述了国内外PCPs的相关标准和法律规定,并比较了中国关于PCPs的不同标准,分析了不同基质中PCPs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和常用检测技术,对食品中PCPs的残留检测技术研究和应用前景进行了展望。

赵义良,赵兴鑫,田梅,苏青,崔荣飞,赵永坡,谢亮[3](2021)在《中兽药散剂中非法添加物检测技术的研究现状及进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业农村部第194号公告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养殖环节全面减抗时代的到来,然而在中兽药中非法添加各类违禁物质的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降低养殖业经济效益,还对动物和人的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后果。根据现行农业部公告中兽药中违法添加物的检测方法里提及的非法添加物,结合养殖场养殖的养殖环境和养殖动物的疾病主要集中于呼吸道疾病和消化类疾病,可以将非法添加物大致分为抗菌类非法添加物和由疾病引起的并发症对应的药物。因此,本文深入分析和总结了中兽药散剂中非法添加物的现状,对比了目前国内常用的检测技术,对中兽药散剂中非法添加物的检测提出建议。

陈昌福[4](2020)在《试谈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菌株来源与安全性的问题》文中研究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所谓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中对兽药的界定,微生态制品也是属于兽药,无疑也是应该依据《兽药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品。

徐萍[5](2020)在《大数据视角下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分析》文中认为目的:研究2019年某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的工作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方法:对1 278批次产品进行微生物、重金属元素、农残、兽残与常规等项目的检测,并对检验结果进行数据评价。结果:1 278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批次27批次,总体不合格率为2.1%,重金属镉(Cd)、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与恩诺沙星等项目超标。结论:重金属残留与兽药残留问题一直比较突出,同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也依旧存在,应当引起重视。

陈巧[6](2020)在《闽东地区市售生鲜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与分析》文中提出监测闽东地区市售生鲜水产品中多种兽药残留的含量,从而了解本地区生鲜水产品中兽药残留污染的状况。通过随机采样法,于2019年从宁德市辖区、福安、霞浦、周宁、柘荣、古田等闽东地区采集生鲜水产品样品495份,样品经前处理后用LC-MS/MS检测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硝基呋喃代谢物等多种兽药残留的含量。结果表明:闽东地区生鲜水产品中多种兽药残留均有不同程度的检出,采集的495份样品中,兽药残留检出121批次,检出率为24.44%(121/495)。其中,不合格产品15批次,不合格率3.03%(15/495)。不合格产品涉及恩诺沙星不合格3批次,氧氟沙星不合格10批次,硝基呋喃代谢物不合格2批次。闽东地区生鲜水产品中兽药残留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表明本地区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兽药滥用现象,结果也表明,鱼类和牛蛙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频率较虾蟹类及其他水产品高。

农业农村部[7](202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续) 第222号》文中研究表明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修订了"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等30项(含48个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农业农村部[8](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续) 第222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修订了"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等30项(含48个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农业农村部[9](2019)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22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农业农村部开展"三减一优"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活动,修订了"出口农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等30项(含48个小项)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现予公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特此公告。

杨修镇,李有志,尹伶灵,牛华星,张呈军,陈玲[10](2019)在《兽药非法添加判定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文中指出我国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兽药是不可或缺的部分,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国目前约有兽药生产企业1600多家,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厂家向兽药中添加处方外化合物以达到提高产品疗效的目地,这些被添加的化合物有些还是违禁物质,不仅扰乱了市场的有序竞争也给畜禽产品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农业农村部公告第97号[1]规定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兽药生产者生产的兽药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07号(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07号(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兽药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分析与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 兽药残留的危害
2 兽药残留的相关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93号]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
    2.5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
    2.6 GB 31650—2019
    2.7 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的关系
3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存在的问题
    3.1 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不统一
    3.2 兽药残留检测方法不完善
    3.3 兽药残留标准基础工作薄弱
4 建议
5 结论

(3)中兽药散剂中非法添加物检测技术的研究现状及进展(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1 兽药中草药中的非法添加物现状
    1.1 兽药中草药中非法添加物的主要物质
    1.2 兽药中草药非法添加的现状特点
        1.2.1 非法添加物种类繁多
        1.2.2 非法添加的方式和手段多样
2 中兽药中非法添加物的现有检测技术
    2.1 显微镜检查法
    2.2 薄层色谱法
    2.3 高效液相色谱法
    2.4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联用的方法
    2.5 胶体金免疫层析法
    2.6 其他可用于兽用中草药中非法添加物检测的技术
3 结论与展望

(4)试谈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菌株来源与安全性的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采用微生态制品调节养殖水体水质是水产养殖技术的进步
2农业农村部关于养殖动物用微生态制品出发菌株的部分公告
3.微生态制品中微生物菌株在水产养殖动物中应用的问题
4.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菌株来源与安全性的问题

(5)大数据视角下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1.1 数据来源
    1.2 实验方法
2 结果与分析
    2.1 整体情况分析
    2.2 结果汇总
    2.3 结果与分析
        2.3.1 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项目
        2.3.2 餐饮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
        2.3.3 方便食品抽检不合格项目
3 结论

(6)闽东地区市售生鲜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与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 材料与方法
    1.1 主要仪器
    1.2 方法
        1.2.1 样品采集
        1.2.2 样品分析
        1.2.3 判定依据
2 结果与分析
    2.1 总体监测结果分析
    2.2 恩诺沙星监测情况分析
    2.3 氧氟沙星监测情况分析
    2.4 硝基呋喃代谢物监测情况分析
3 讨论与结论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22号(论文提纲范文)

农业农村部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
出口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重点保护或者进出口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植物审批服务指南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农药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农药登记申请表(示范文本)
农药登记申请表(示范文本)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农药登记变更审批服务指南
农药登记变更申请表(示范文本)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农药登记延续审批服务指南
常见问题解答
新农药登记试验审批服务指南
新农药登记试验申请表(示范文本)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肥料登记服务指南
肥料续展登记服务指南
肥料变更登记服务指南
流水号:
流水号:
流水号:
流水号:
流水号:
流水号:
常见错误示例
常见问题解答

(10)兽药非法添加判定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兽药非法添加的类型
    1.1添加具有协同增效作用的物质
    1.2添加提高耐药菌的敏感性或增加抗菌谱的物质
    1.3针对同种疾病的不同症状进行添加
    1.4添加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或添加人用药品
2 兽药非法添加判定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2.1 被检出化合物是否属于有关物质的范畴
    2.2 被检出化合物的含量是否具有临床意义
    2.3 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兽药非法添加检测资质
3 结语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307号(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兽药残留限量相关标准的分析与探讨[J]. 张凡,贺立,王蓓蓓,李尔春,吴邦谟,董靖,郭端,张亚锋. 湖北畜牧兽医, 2021(11)
  • [2]五氯酚及其钠盐的样品前处理方法和残留检测技术研究进展[J]. 刘泊麟,倪玲,钟建,汪立平,谢晶,王正全. 农药学学报, 2021(05)
  • [3]中兽药散剂中非法添加物检测技术的研究现状及进展[J]. 赵义良,赵兴鑫,田梅,苏青,崔荣飞,赵永坡,谢亮. 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 2021(02)
  • [4]试谈水产养殖中微生物制剂菌株来源与安全性的问题[J]. 陈昌福. 当代水产, 2020(12)
  • [5]大数据视角下食品安全抽检数据分析[J]. 徐萍. 现代食品, 2020(09)
  • [6]闽东地区市售生鲜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监测与分析[J]. 陈巧. 福建农业科技, 2020(03)
  •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续) 第222号[J]. 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0(01)
  • [8]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续) 第222号[J]. 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9(12)
  • [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22号[J]. 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19(11)
  • [10]兽药非法添加判定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J]. 杨修镇,李有志,尹伶灵,牛华星,张呈军,陈玲. 山东畜牧兽医, 20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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