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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刑法读书报告

问:简述二战后日本刑法的变化?
  1. 答:二战后的1947年,日本刑法典删除了有关对皇室的犯罪、通敌犯罪以及通奸罪;1947年的修改侧重于保护个人法益与保障行为人自由,因而与1941年的修改呈相反方向。这也是与战后日本谈链政治、社会背景的变化紧密相联的。1948年至1986年,日本刑法典丛段共修改了7次,但每次修改的内容并不多。
    从1987年起,日本立法渗侍誉机关开始频繁修改刑法典,出现了刑事立法活性化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只是废除了有关对尊亲属犯罪加重处罚的规定。但是,80年代末以来的刑事立法主要表现为犯罪化,增设了许多新的犯罪类型;单行刑法、行政刑法增设的犯罪类型则难计其数。大量的犯罪化,主要由来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化,此外也有刑事政策的原因。犯罪化与刑法保护的早期化密切相关。
    早期化的表现是,刑法原本以造成法益侵害的侵害犯、结果犯为基础,未遂犯、危险犯、预备犯只是修正的、例外的犯罪形态。但近年来的刑事立法增加了未遂犯、危险犯、预备罪的处罚规定,逐渐使例外成为常态。刑法保护的早期化,主要是因为在当今社会,社会生活的复杂化与犯罪的高科技化,使得许多犯罪行为一旦得逞,便会造成不可估量的侵害结果;所以,不能等待造成侵害结果后再处罚,而必须对法益进行提前保护。提前保护似乎成为一种更有效率的保护。
  2. 答:变化很大很大
    天皇权利大大缩小
    首相权利膨胀
    望采纳谢谢
问:日本刑法典的内容简介
  1. 答:1998年,应法律出版社之邀,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物棚昌模范六法》中的刑法典部分以及《简明六法》中的《改正刑法草案》翻译了《日本刑法典》一书。该书出版后的几年时间里,日本立法机关多次修改刑法典:2001年3次修改刑法典;2003年2次罩扒修改刑法典;2004年对刑法典作了重大修改;2005年又2次修改了刑和稿法典。有鉴于此,译者根据日本三省堂最新版《模范六法》对《日本刑法典》一书进行了全面修订。希望《日本刑法典》第2版的推出,能使读者对日本刑法的最新发展动态有充分了解,并给我国刑事立法带来一定启示。张明惜
问:日本刑法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1. 答:一,把犯罪分为重罪、轻罪和违警罪。二,明确规定罪刑法定主义。三,现定法不溯升薯及既往原则。四吵哪者,确立了缓州责任主义。五,犯罪的构成要件规定的相当详细,其法定刑幅度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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