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北加州轮胎大火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论文文献综述)
尤达[1](2021)在《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美国创剧人,英文为the creator of American TV soaps,sitcoms and series,原指提供故事创意或者完成试播集剧本向各大电视网推销的人,在实际生产中演变为美剧的创作主体,即具有创作剧本能力的执行制片人。从历史观之,电视时代的创剧人在美剧生产过程中流露出普遍性特点,由此形成的群体特征深刻影响着创剧人自身的演变:从身份的确立到群体的形成,再到阶层的固化。网络时代的创剧人致力于群体特征的变革,以此打破阶层的桎梏。立足创剧人文本的内容与形式观之,所谓“变革”与以往并非只是理念上的区分,在实践场域的分野十分明晰。创剧人既对美剧成规化生产模式进行大胆革新,又依据“自我”的觉感与体认进行个性化创造。更为重要的是,创剧人调和了成规与个性间的对立关系,在文本的内容选择上追求“他者互文”与“自我表现”的紧密结合,表现形式上注重制作范式与创作风格的高度统一,由此在作品中反映出多元且精彩的主题,满足受众不断增长和变化的娱乐需求。这便使得创剧人不再只是播出机构定义下一味媚俗的符号客体,而是被赋予对超越性的追求。本文从历史与现实的维度探讨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从文本的内容选择与表现形式上深入考察网络时代创剧人的变革举措,指出其群体特征的两个维度;进而分析这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最后基于媒介场域的变化探讨群体特征发生变革的外在成因,从创剧人心理探讨变革的内在动因。如此,形成了对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从表象到本质的考察。揆诸现实,这一研究的目的在于面对美剧在全球范围内卓越的传播力,从创作主体维度探寻美剧的成功之道,以求能在去芜存菁中有效“吸收外来”,为国产电视剧的发展带来启示意义。
刘木森[2](2020)在《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世纪60年代开始在美国西海岸发生了影响世界的“奥蒂斯陶艺革命”,一种“新陶艺”理念从此诞生。20世纪80年代初,在日益活跃开放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背景下,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新陶艺”思潮伴随着西方现代艺术大潮涌入中国,刺激了中国陶艺的“现代性”探索。“新陶艺”进入我国以后,我国学界习惯称其为“中国‘现代陶艺’”。虽然它与西方的“新陶艺”理念一脉相承,在陶艺的形态、创作手法、内涵等方面基本相通,但在文化与审美等方面有着鲜明的中国特色,同时又与中国“传统陶瓷艺术”在审美形态、审美特质等方面迥然有异。本论文即以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为研究对象,从审美角度切入并采用历史与逻辑、个案分析与理论阐释、多学科交叉的研究方法,试图对中国现代陶艺的产生与发展、审美重构、审美特质以及未来发展的前景和趋势等问题做出系统而深入的审视和探究。在概念厘定的基础上梳理中国“现代陶艺”的产生与发展。中国“现代陶艺”是一种以陶瓷材料为创作媒介,以个性化手法表现人的个性、情感、观念、心理、意识以及审美等理念的艺术形式。它所挖掘的不只是客观世界,更是人的内心世界和社会意识。在美日现代陶艺的冲击下和自身创新变革的需求中,中国“现代陶艺”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兴起于70年代。20世纪末进入发展阶段,起初主要表现为对西方陶艺的吸纳和借鉴。进入发展阶段后,主要表现为对中国文化元素的挖掘和彰显,将深厚的中国文化与现代陶艺结合,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陶艺审美文化。从审美重构入手分析中国“现代陶艺”的形态特征。“解构”是西方陶艺的理论支撑基础,中国“现代陶艺”同样表现为对已有传统陶瓷艺术的“分解”“打碎”和“重构”。中国“现代陶艺”打破了统治传统陶瓷艺术千百年来形成的材料观、造型观、装饰观、烧成观、审美观等,不再强调完美无缺的造型和精美的纹饰,而是追求理念上的解放和形式上的创新,消解了传统陶瓷艺术的种种范式。因此,“重构性”成为中国现代陶艺的基本特征。深入探讨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特质。在理念特质方面,传统陶瓷艺术注重技术审美,而中国现代陶艺则注重观念表达,这完成了从技术至上到观念至上的华丽转身;在创作特质方面,“现代陶艺”摒弃了批量生产的创作方式,更注重个性化表现;在语言特质方面,不再强化它的规范严谨,而是表现为得意忘言,“抽象性”成为现代陶艺艺术语言的首要特征;在情感特质方面,摆脱了实用主义的束缚,更注重陶艺家心灵宣泄的情感表达,“象为心声”成为陶艺家情感表达的写照;在材质特质方面,表现为超越泥性,追求多种极限表达方式;在美感特质方面,表现为偶然天成,呈现出“残缺美”“含蓄美”“模糊美”等特殊的美学特色。中西“现代陶艺”的审美比较突出了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特征。西方现代陶艺主要得益于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艺术的推波助澜,而中国现代陶艺面临着西方化与本土化、传统与现代的二元难题。虽然在“器”的反叛、“手工”的重生、“范式”的突破、“陌生化”的美学追求等方面存在着共通性,但中西现代陶艺发生发展的语境不同,西方陶艺的陌生化探索更为极端,例如“怪怖艺术”的另类美学追求、“实验性”激发的形式探索等,中国现代陶艺更趋向于强化中国符号、文化印记,表现为对重塑本土风格,引领民族文化需求的历史使命的担当。中国“现代陶艺”的发展趋势与理论构建为其未来发展寻求突破。一是“现代陶艺”的发展趋势,包括陶艺装置的方兴未艾、环境陶艺的风生水起、实验陶艺的新探索和科技介入的新融合。二是尝试建立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的基本理论框架。针对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着重讨论了现代陶艺的审美批评方法、审美批评意识和主题选择。现代陶艺更加关注当下社会生活状态,其理论建构必将推动中国“现代陶艺”的人文担当和指向。三是首次提出陶艺的“烧成美学”“陶艺生态学”等概念。现代陶艺的烧成出现了科技含量高、多元烧制、体验式烧制等态势,同时也存在对返璞归真烧制效果的追求。不同的烧制方法呈现出不同美学效果,如柴烧的素朴之美、坑烧的原始之魅、熏烧的水墨之美、乐烧的体验之乐、复烧的凝重之美、窑变的异象之美等。经过研究,本文提出了两个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一是“一体创作观”,即从配泥、配釉、制模到制作、烧制等所有工艺环节由一人完成,以实现以陶艺家为主体的原创性创作与审美的统一。二是民族文化的回归,切实坚守民族文化之根,用好中国元素,强化现代陶艺的中国特色。总之,现代陶艺这种泥与火的艺术承载了现代人的生命体验和文化思考,必将在现代转化的道路上越走越光明,越走越宽广。
吴洋[3](2020)在《西安城市雾霾演进与治理研究(1912-2019年) ——兼与英国伦敦雾霾的历史比较》文中提出在工业发展带来技术革新与社会文明进步的同时,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破坏。城市雾霾是工业经济发展的产物,英国伦敦雾霾与西安城市雾霾都具有工业化进程中雾霾城市的典型特征,通过比较分析两地雾霾的历史演进特征、空间区域分布、污染源、危害性、民众认知态度、治理措施及取得成效等,找寻工业作为城市雾霾的主要驱动因素,以期为我国城市雾霾的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历史镜鉴,为铸就与工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可持续发展之路进行必要的学术探索。本文首先从自然地理的角度分别对伦敦和西安两地特殊的地形地貌及气候条件进行了分析,包括西安所在的风成黄土、风场作用、季风条件、盆地地形、降水量等因素以及伦敦特殊的气候条件和地形地貌等,并概述了中外其他爆发雾霾的典型城市所具有的特殊自然地理条件,阐述了自然环境对雾霾生成的重要作用。雾霾的爆发除了特殊的自然因素作用之外,人为因素是重要的环节。西安与伦敦均是在工业化进程中出现的雾霾问题,在以煤炭为能源基础的前提下,两地工业发展迅猛发展,城市雾霾相伴而生。伦敦雾霾从初现期、持续期到爆发期的历史演进及空间分布呈现出一定特征,针对雾霾问题英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治理措施,其成功经验表明政府监管力度、民众参与程度、科学技术投入是英国城市雾霾治理的三要素。煤炭资源的动力保障及清末民国时期政府出台政策、实地考察、工业西迁等开发西北的战略举措成为西安近代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建国以来煤炭运输条件的提升为工业生产提供了便利,西安市工业经济从过渡期、奠基期逐渐发展成为具有相当规模的现代化工业体系,西安城市雾霾的历史发展脉络从古代以沙尘为主的“风霾”、“灰霾”现象到建国以来以煤烟型污染为主的城市雾霾,1949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随着西安市工业及家庭燃煤量的攀升,城市雾霾表现出空间区域分布及年代季节变化的特征,针对这一时期的城市雾霾问题,西安市所采取的治理措施包括政府层面的综合治理及企业层面如发电厂作为重污染企业的减排措施等。近三十年来西安城市雾霾呈现出复合型污染以及范围扩大、程度加剧的新特征,城市空气污染源的复杂多样性、空气质量的年度及季节变化、雾霾空间分布及主要污染行业等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针对西安市近三十年来城市雾霾的新特征,一系列治霾新措施相继出台,通过对我国雾霾治理路径及英国提升空气质量的方式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雾霾治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雾霾是一种空气污染现象,存在严重的危害性。伦敦与西安雾霾爆发后对人类生命与健康、城市交通运行、动植物与农作物生长、建筑物外观、全球气候及经济发展等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性,中外其他典型城市在雾霾发生后也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对于城市雾霾这一空气污染问题,民众对其也产生了一定的认知度。伦敦社会对雾霾的认知经历了从曲解到了解的转变过程,西安民众对雾霾则是从盲从转向清晰,可以看出两地民众对雾霾的认知度存在一定的差异性。纵观两地的城市雾霾问题,存在众多异同点。在经济结构与环境问题的辩证关系、污染源与雾霾高发季、人与环境的互动作用以及科学技术与城市雾霾的双重关系这四个方面两地存在一定相似性;民众的认知度与参与度、雾霾引发的社会问题、所处自然地理环境、雾霾发生的经过及后果、两地雾霾发生时间段均有所差异。从目前我国社会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今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仍然是以高耗能的工业经济为主导,煤炭依然是现在及未来我国主要燃料来源,因此雾霾的治理任重而道远;从自然地理、燃料结构、群体意识、人地关系四个方面文末对西安雾霾的发展趋势做了预测,对未来西安市雾霾治理的自身优势做了分析,并提出雾霾所带来的积极效应,例如推动科技进步与产品研发、提升民众环保理念等。在环境保护成为人类共同使命的今天,在“建设美丽中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新时代,我们期待“繁荣”与“清洁”和谐共生,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会更加美丽。
李勤霞[4](2020)在《美国联邦政府的矿区环境治理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旨在梳理美国联邦政府的矿区环境治理政策演变历程,厘清美国联邦政府环境治理政策演变的原因。在美国政府的矿区环境治理政策史上,联邦政府对矿区环境的治理经历了四个重要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世纪中期到进步主义时代,第二阶段是从进步主义时代到新政时期,第三阶段是新政时期以后到20世纪70年代,第四阶段是20世纪80年代以后。虽然在某些时期,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程度有所降低,但联邦政府的环境治理权力一直在逐渐扩大,尤其是20世纪六七十时代,国会针对不同环境问题通过了一系列立法,为现代环境治理国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19世纪,美国丰富的矿藏资源为少数人创造了巨额财富,但是人们集体忽视了采矿业对环境所带来的破坏与影响,各州关于矿区的法律对环境问题也缺乏明显的关注。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到了19世纪末期,美国的精英阶层开始关注资源保护和荒野保护,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与法律的颁布,美国政府开始介入矿区的环境治理,联邦政府开始初步干预自然资源的保护问题,西奥多·罗斯福总统实施了一系列自然资源保护政策。新政时期由于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的内阁队伍热衷于自然保护,环境保护在国家议程中一直居于重要的地位,新政与采矿业的关系十分密切,联邦政府的监管为州和地方政府树立了典范。二战期间,联邦政府以战争的名义关闭了非必要的矿产开发,由此产生了一套新的秩序,即个人利益服从于国家利益,政府在采矿业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20世纪六七十年代,联邦政府环境治理权力的扩大主要是通过国会立法实现的,1969年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是美国环境保护立法的顶点,这一法律使华盛顿介入了大大小小的采矿作业,此后,国会的其他立法也进一步规范和影响了采矿行动,尼克松总统的环保政策带来了美国历史上的“环保十年”。80年代以后,在新保守主义改革的影响下,政府更加重视减少国家干预,鼓励采矿业发展,但是这一时期,环保运动团体不断壮大,公民的环保意识也在不断提高。总的来说,美国矿区环境的治理隶属于美国环境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一环,矿区的环境治理政策与美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始终紧密关联,可以说,这些政策既是政府自上而下广泛干预的结果,也是民众自下而上积极参与的成果,其中不但包括针对各种环境问题的具体立法,还包括联邦政府运用权力开发、改造、控制自然环境的所有政策。在矿区的环境治理过程中,广泛的公共参与是基础,政府在其中则居于主导地位,而政府与民间力量诸如环保组织的合作,可以更好的推进政府的公共治理职能。因此,美国政府的矿区环境治理过程也是联邦政府对环境事务的干预范围的不断扩大和管理方式不断创新的过程。尽管有些地区永远无法恢复到破坏前的状态,但在联邦政府介入美国矿区的环境治理之后,美国的矿区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恢复。
王竟成[5](2020)在《废橡胶与锡铁矿耦合焙烧过程中锡的脱除与橡胶热解交互作用行为的研究》文中提出我国西南地区有许多复杂含锡铁矿石资源,这些含锡铁矿石经过传统的重选工艺处理后,含锡铁精矿中的铁含量高达60 wt%,而锡的含量约为0.3-0.8 wt%,若能运用合适方法含锡铁精矿中的锡脱除回收,既能解决铁矿石紧缺的问题,又能实现有价金属的回收。由于每年生产大量废旧轮胎,全球范围内都在研究有效地处理废轮胎的方法。考虑到废轮胎橡胶在热解过程中释放出(C1-C4碳氢化合物),H2S,SO2和COS气体,它们可以还原并硫化Sn O2成为Sn S。本文提出了一种在N2气体中用废轮胎橡胶焙烧含锡铁精矿的新方法,用于从含锡铁精矿中分离出Sn。研究了焙烧温度,废旧轮胎橡胶添加量和焙烧时间等工艺参数对锡分离率的影响。同时对含锡铁精矿与废轮胎橡胶共同焙烧时,硫、锡、铁的交互作用机理进行了深入研究。含锡铁精矿中铁、锡赋存物相主要为Fe3O4和Sn O2。废轮胎橡胶在实验中作为还原剂和硫化剂。研究结果表明锡挥发率随着焙烧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其次,含锡铁精矿中Sn O2能被焙烧过程中的CO还原成Sn,后被SO2和COS硫化成Sn S挥发,剩余少量的Sn以Fe-Sn合金的形式残留在焙烧底物中。然而,过多的废轮胎橡胶加入量会导致金属铁的生成,从而促进Fe-Sn合金的生成,不利于铁、锡分离。焙烧温度的影响同样重要,在超过1000℃的焙烧温度下形成Fe-Sn合金,并且随着焙烧温度的升高,形成的Fe-Sn合金中的Sn含量降低,导致Fe-Sn合金中Sn的硫化挥发将受到限制。在最优条件即焙烧温度为1000°C、焙烧时间为60分钟、废轮胎橡胶添加量为20 wt%以及氮气流量为100 m L/min下,含锡铁精矿中铁物相仅被还原成Fe O,同时,锡以挥发物形式挥发,底物中锡含量降至0.062 wt%。为了进一步研究脱锡过程中的废轮胎热解行为,对实验过程中的热解产物产率和特性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反应温度的升高会使气体组分增加,但会降低固体和石油馏分的产率。含锡铁精矿中由于其含有大量Fe3O4,使得废轮胎热解气体产物中CH4和H2的含量降低,油中的C/H比和热值降低,但会促进焦炭中的含硫物质挥发,进而硫化含锡铁精矿中的锡,使其挥发脱出,并且实现了对焦炭的直接利用。而含锡铁精矿脉石中的Ca O-Mg O能阻止碳氢化合物形成稳定的化学结构,加速碳氢化合物的降解,使其更容易解离。因此含锡铁精矿中的脉石可以提高热解油和可燃气体的收率,并进一步提高热解油质量。
唐帆,路丽珠,黎广,强金凤,蒋水金[6](2020)在《浅析废旧轮胎高值化综合利用新模式》文中提出介绍国内外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传统方式和新模式以及发展方向。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传统方式主要包括轮胎翻新、热能利用、热裂解、制备再生橡胶、制备胶粒和胶粉。结合有代表性的企业重点介绍了从废旧轮胎到胶粒、胶粉应用,从废旧轮胎到改性胶粉应用,从废旧轮胎到混炼胶、新轮胎或橡胶、橡塑制品全产业链闭合生态圈新模式,针对我国废旧轮胎高值化综合利用存在的循环利用率低,管理体系欠缺,政策立法不够全面等问题,提出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回收体系,构建循环利用产品标准及准入机制,加快技术与综合利用模式的创新。
翟甜甜[7](2019)在《二元规制模式下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研究 ——以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为中心》文中研究指明近代工业革命以来,世界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带来了危害巨大的环境问题,影响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制约了可持续发展。我国经过四十多年的经济腾飞,成就了“中国奇迹”的同时,环境问题的危害也进入集中爆发期。从理论上讲,环境侵害行为可能导致两类损害:一是环境私益损害,即对私主体的人身、财产权益的损害;二是环境公益损害,即对生态环境本身造成的损害。从民事责任角度,两类损害分别对应着环境侵权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环境法律制度相对先进的美国及受其影响的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两种责任均采取了由侵权法和环境专门法二元规制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规则。目前,我国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相对完善,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仍然存在规制模式不明及具体规则不足等问题,限制了其救济环境公益损害的效用。故而,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处理两类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关系以选择恰当的规制模式,以及如何进一步改进具体的责任规则以为环境公、私益损害提供有效的救济。本研究正是基于该理论和实践难题,在考察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趋势的基础上,以美国先进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制度为研究中心,阐述美国针对私益损害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综合环境反应、赔偿与责任法》(CERCLA)针对生态环境本身损害而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以为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规制模式和具体规则的完善提供借鉴。全文除导论外,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主要阐释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及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首先,在对“环境侵权”、“生态环境损害”和“环境侵害”等相关概念进行辨析的基础上得出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双重性的结论。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可分为传统的环境侵权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两者在责任构成、救济主体、请求权主体、具体责任内容以及制度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同时又存在相互联系或类似之处。其次,探究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美国对环境问题的法律应对经历了从侵权法到环境成文法的发展历程,目前对于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也呈现出侵权法与CERCLA等环境专门法二元规制的状态。CERCLA对欧盟《关于预防和补救环境损害的环境责任指令》产生了重要影响。该《指令》在欧盟境内建立起了共同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制度框架,并通过国内法的转化使各成员国在侵权法之外建立起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此外,有关环境损害的国际条约也出现了将规制对象从私益损害扩大至生态环境损害或专门规定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趋势。前者如《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后者如《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洲条约马德里议定书》和《关于赔偿责任与补救的名古屋——吉隆坡补充议定书》。这些法律发展无不印证了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及其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第二章至第五章集中研究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制度,包括环境侵权责任制度以及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第二章研究的便是针对私益损害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包括环境侵权诉因理论、责任的抗辩事由以及责任方式和责任范围。不同于大陆法系国家,英美法系国家没有抽象独立的侵权责任制度,其侵权法是各种诉因的集合。常用于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诉因包括妨害、侵入、过失和异常危险活动严格责任。环境侵权案件的被告经常主张的普通法抗辩事由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被告的行为,二是原告的行为,三是介入原因与取代原因。此外,当原告主张禁止令等衡平法上的责任方式时,被告还可以提出衡平法上的抗辩事由。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禁止令和损害赔偿。禁止令往往需要法院运用“均衡衡平”原则作出决定,与之相比,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更加普遍。包括补偿性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和象征性损害赔偿。基于环境侵权致害的特殊性,出现了污名损害、亚细胞损害、未来损害风险以及医疗监测费用等新型补偿性损害赔偿类型。惩罚性损害赔偿具有制裁和威慑环境侵害行为的功能,为保证公平正义,惩罚性损害赔偿的适用及其数额的确定往往受到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的程序性和实体性限制。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围绕CERCLA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展开研究。其中,第三章在介绍CERCLA立法背景和适用范围的基础上探讨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基本理论,包括责任主体、归责原则、责任主体间的连带责任以及抗辩事由。CERCLA以身份定责,四类潜在责任人包括受污染财产当前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处置危险物质期间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安排危险物质处置或处理的人、选择处置或处理场所的运输人。归责原则是严格责任,责任的构成无需考虑主观过错。并且,责任人之间以承担连带责任为一般原则,除非被告能够证明责任的可分性。责任的法定抗辩事由包括不可抗力、战争行为和第三方责任。此外,被告还可以无辜土地所有者、预期的善意购买者、相邻土地所有者进行抗辩,或者主张微量责任免除。第四章和第五章研究CERCLA规定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具体内容。针对生态环境损害,CERCLA主要确立了两方面的民事责任机制,一是清除污染的反应行动及反应费用的承担机制,二是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机制。第四章旨在探讨反应行动及反应费用的承担机制。反应行动可分为短期的污染清除行动以及长期的环境补救行动。联邦政府可以超级基金作为资金来源,通过联邦环保署或与联邦签订合作协议的州或印第安部落自行采取反应行动,也可以命令潜在责任人采取反应行动。政府采取的反应行动必须遵守《国家应急计划》的程序性要求和标准,而且环境补救行动必须是针对《国家首要工作清单》中的污染场地。联邦环保署还可以通过获得法院的禁止令或发布行政命令的方式强制责任人对污染场地进行清理。政府和其它任何人在采取符合《国家应急计划》要求的反应行动后可以提起收回反应费用诉讼。在诉讼期间或之后,作为被告的潜在责任人可以向其它潜在责任人提起追偿之诉,法院依据其认为恰当的衡平因素在责任人之间分配反应费用。第五章研究CERCLA规定的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包括责任构成、赔偿权利人、赔偿标准和范围以及责任抗辩事由。当处于其管理和控制之下的自然资源遭受损害时,联邦政府、州政府或印第安部落基于公共信托理论有权以自然资源信托受托人的身份向造成损害的潜在责任人提起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基本标准经历了由普通法中的“就低规则”到以修复或替换受损的自然资源所需费用为最低标准的发展。目前,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基础性修复费用、补偿性修复费用以及合理的损害评估费用。其中,基础性修复费用是指修复或替换受损的自然资源以使其恢复至基线状态所需的费用;补偿性修复费用是指从自然资源受损到修复完成期间自然资源服务功能的损失。司法实践还进一步细化了可获得赔偿的自然资源服务功能损失,兼具使用性和非使用性价值损失。除第二章规定的普遍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外,在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中,还存在联邦排放许可和禁止双重赔偿规则等免除或限制赔偿责任的情形。第六章本着比较法研究的应有之义,在考察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制度的经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规制模式和具体规则。目前,总体而言,我国的环境侵权责任制度已日臻成熟,但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却处于立法缺失的尴尬境地,在责任构成、责任承担以及追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一系列待完善之处。为解决目前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制度建设不足的问题,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一审稿和二审稿在《民法总则》“绿色原则”的指引下进行了绿色化尝试,试图将生态环境损害纳人侵权责任体系,学界也提出了将生态环境损害纳入侵权责任体系的构造路径,但均存在突破民法绿色化必要限度之嫌,难以实现其初衷。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与环境法的社会利益本位将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引向二元规制的模式。基于这一思路,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应当坚持侵害私益责任法的属性,在完善有关原因行为、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及数人侵权责任承担等规则之外,借鉴美国环境侵权的有益规则,适当扩大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并合理设定惩罚性损害赔偿。就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而言,目前最佳的立法模式是制定集实体性和程序性规则于一体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法》。在未来立法中可以借鉴CERCLA有关规定,完善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具体规则。此外,建立专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也是CERCLA为我们提供的另一有益经验。
黄文伟[8](2019)在《高温高湿地区柴油商用车有害物排放特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根据最新的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布的源解析结果,深圳移动源排放占细颗粒物(PM2.5)的贡献率为52.1%。深圳作为港口运输城市,对柴油商用车的依赖性大,尽管柴油车只占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的10.93%,但是其排放的NOx、PM2.5占机动车排放总量的92.41%、86.77%,柴油商用车排放成为深圳市大气环境治理的关键难题。本文对高温高湿典型地区深圳市的重型柴油商用车的实际道路行驶进行了排放测试和理论研究,研究对深化在典型环境下柴油商用车排放机理和建立本土化国产柴油车排放模型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同时可为开展柴油商用车的尾气排放治理及其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提供技术支撑。本文利用便携式汽车污染物测试仪器SEMTECH-DS和ELPI以及多种辅助设备搭建了车载排放测试系统,完成了柴油商用车在实际道路运行过程中各类污染物排放量的测试。利用功基窗口法对所测得的柴油商用车实际道路排放数据进行了处理分析,测试路线包括市区工况、市郊工况和高速工况。分析实验结果表明,柴油商用车的CO排放总体低于法规限值,在启停较多的市区工况下,燃料燃烧不完全,CO排放相对较高。NOx和PM排放远大于法规限值,不受行驶工况的影响,PM的排放在市区工况偏高。本研究中针对柴油商用车颗粒物排放的理化特征进行了研究,得到以下结论:在城市道路工况下,颗粒物数量浓度在粒径为20-30nm之间达到峰值,在高速公路工况下,数量浓度在40nm左右达到峰值。此粒径范围的颗粒物主要是以核模态的形式存在,受到速度和加速度共同影响。分布于100nm以下粒径段的颗粒物数量占全部粒径数量浓度的90%左右。粒径小于100nm的颗粒物数量主导着整个颗粒物的数量浓度,粒径大于100nm的颗粒物质量主导着整个颗粒物的质量浓度。颗粒物微观形态呈现不规则的形状,由外观光滑的基本粒子聚集而成。整体观察发现,它们大多以聚集体的形式呈现,很少有单个粒子的存在,呈现出块状、絮状或链状结构。经过超声震荡后得到的基本颗粒外观呈现近似球状的结构,其粒径基本上在50nm左右。进一步超声萃取及超声震荡后可以看出,基本粒子呈现出更好的分散性,微观形状更加近似于球形,其粒径范围变化不大。柴油商用车在高速路上行驶采集的颗粒物中金属元素含量按照质量浓度从高到低依次为Ca>Al>Mg>Zn>Fe>Cu>Mn。其中Ca、Al、Mg和Zn的含量占据金属元素的绝对比例,Fe的含量相对较少,Cu和Mn的含量相比较之下更少。本研究中对MOVES模型的微观层次中重要参数进行本土化修正,得出以下结论:在用MOVES模型模拟小型客车的排放因子时,在城市高速路上,除HC的模拟值远小于实测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因子模拟值与实测值接近,可以反映小型客车在该类型道路上的实际排放水平。在城市主干道上只有CO2和NOx的模拟值接近实际排放值。在用MOVES模型模拟大型柴油商用客车的排放因子时,在城市快速路上,污染物NOx、HC和PM的排放因子模拟值与实测值接近,可以表征大型柴油商用客车在该类型道路上的实际排放水平,在城市主干道上只有CO2和CO的模拟值较能反应其实际排放值。在用MOVES模型模拟重型柴油商用货车的排放因子时,在城市快速路上其模拟值与实测值接近,在城市主干道上只有CO、NOx和HC等部分模拟值接近实际排放值。另外,针对深圳市柴油商用车的现状,提出了经济鼓励老旧车提前淘汰、对柴油商用车执行OBDⅢ远程监控和构建深圳市柴油车绿色积分体系三种柴油车排放控制策略途径。
权家薇,于佳雪,许君清,徐俊士,李光明[9](2019)在《废轮胎的资源化回收利用》文中认为汽车工业发展带来轮胎生产的大幅提升和废旧轮胎回收管理问题的日益突显。本文阐述目前我国废轮胎的资源环境问题,包括橡胶资源的供需矛盾以及废轮胎的"黑色污染"和处置不当带来的环境风险,分析比较目前废轮胎回收利用的几种方式,指出热裂解技术是目前废轮胎高值化以及完全资源化利用的处理手段,具有较高的经济价值和环保价值。
何秋[10](2018)在《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气候变化已经对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带来有史以来危及生存的最大挑战,面对亟待解决的新兴环境法问题气候变化议题,法律界积极寻求有效的制度应对。美国对气候变化议题的规范和立场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格局和应对有着重要的直接和间接影响,在作为全球事务的气候变化国际框架中具有高度和独特的影响力。领先世界环境法的美国已经在联邦和地方层面进行了三十多年的气候变化规范过程,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具体表现在多层次和多面向的事前的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事中的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到事后的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制度之间的内嵌与衔接,契合成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目前我国对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研究或重点于宏观制度,或侧重于细微局部,而从整体视角系统地梳理和剖析其制度体系、探索深层原因的文献比较少见,不足以揭示美国气候变化应对的全貌而通观全局。故本文以期将经济分析法学与具有科学性的气候变化制度进行对话,并弥补法学与科学、社会理性与科学理性之间的隔阂。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全貌是怎样的?其规律和特性为何?在应对气候变化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是什么?对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可借鉴之处为何?这是本文的核心问题。本文以美国联邦和地方气候变化应对为研究路径,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全盘梳理和分析,总结出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成因、规律和特性,从而廓清其气候变化法律应对的整体概况,以期对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和未来方向提供思考和借鉴。本文的研究共分为六个部分,导论部分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背景、研究现状、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及思路做出阐述。第一章研究美国气候变化的法律内涵和立法现实背景。首先探讨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所管控的温室气体概念,分析出气候变化治理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对人为温室气体进行法律规范化。进一步研究气候变化的特性,凸显出气候变化治理需要法律介入规范的迫切需求。法律可以构建有效的治理模式,对气候变化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治理。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衍生于气候变化对美国自然生态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的背景之下,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演进和立法进程显示,气候变化问题在从科学研究转为经济发展问题之后,进一步发展为国家行为主体间政治权力和利益的博弈。第二章研究美国气候变化风险预警与分担、命令控制型监管、市场导向和司法救济与监督等四种法律制度模式。以巨灾保险和责任保险制度为主的风险预警与分担模式透过制度的设计,分散和协调气候风险,发挥提供有效财务保障、提供风险分散和管理以及抑制气候变化风险扩大的功能。通过研究美国联邦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机动车辆排放管理制度以及能源效率标准和标识制度,分析“自上而下”的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依靠环境监管干预的方式,在美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管决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了经济原理和市场机制的气候变化法律之市场导向制度是美国目前主流管制的工具,引导温室气体排放机构基于经济诱因主动配合管控,以成本和效益最大化的方式实现温室气体管控目的。司法诉讼是美国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特色,美国的气候变化诉讼远远超过了世界其他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气候变化诉讼,法院成为多元气候变化参与主体沟通协调和解决争端的平台。司法在气候变化议题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功能、沟通功能、诠释和再造法律规范功能以及塑造社会影响力功能。第三章研究美国地方气候变化应对实践。在联邦政府层面长期缺乏有意义的行动和强有力的领导气候变化治理情况下,美国地方政府一直是气候变化的倡导者。本章从美国地方的气候变化倡议入手,以华盛顿州、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等地方政府的气候应对实践为源展开研究,解读作为美国气候变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地方气候治理。美国地方政府依行政命令和立法方式启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自下而上”地推动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发展。地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实践作为联邦气候变化应对的“试验田”,填补了联邦气候变化监管不积极的缺位,也为今后国家级气候变化应对提供了参考经验。第四章分析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规律和特性。面对气候变化这个具有集体行动特性的全球化议题,维系与保障美国国家利益最大化是美国的首要考量。在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实施过程中,美国注重成本效益因素,秉持资本市场和有限政府的气候管制理念,权衡气候变化应对中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本位的关系。减缓、适应并进和司法审查这两个灵活而有弹性的法律原则,切合气候变化的治理需求,构成美国气候变化治理中重要的规范元素。通过层层检视美国应对气候变化实践,可以看到美国国内气候变化应对始终不辍,形成了由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以及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四位一体”的气候变化监管体系,成为美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规范性法律架构。第五章解析美国经验的可行性借鉴和掣肘,及对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启示。从美国宪政制度和国家结构的角度分析,美国权力分立的宪政制度、党派分化以及“美国至上”的价值观是影响其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形成和实施的根本因素。权利分立的联邦制以及共和党和民主党气候政策理念的分化,造成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治理结构性和程序性失调。但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演进,逐步形成了一定的规范形态模式。在充分考量法律移植的基础上,我国可以从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决策中考量SCC、气候变化治理地方“先行先试”、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规范经验、以及推动气候变化司法等方面借鉴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一些经验,作为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的有益参考。本论文在系统分析与研究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创新。第一是学科交叉分析后的制度梳理。气候变化是环境法新议题,涉及多个学科领域,需要发展原有环境法制度功能或形成新的制度来解决。美国在气候变化议题上形成了比较系统、规范且有成效的法律架构。本文以最新的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应对与国家结构、规范机制之间的一手丰富素材为基础,解读最新的法律法规,评析最新的气候政策,分析最新的气候诉讼等,结合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结构设计和具体实践经验,审视法律制度与气候变化之间的关联,分析出美国以风险预警与分担制度、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以及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构建起“四位一体”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第二是对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设计有实践价值。目前我国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还处于基础阶段,可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法律规范存在局限性。而我国已有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大多内容零散,局限于政策介绍或某单一机制基本层面的探讨,还没有展开全面体系化的研究。本论文深入地研究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完整体系结构,从联邦到地方,从政策到法律,从理论到实践,从治理初期到最新进程,进一步考察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适用性。提出我国可以从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决策中考量SCC、气候变化治理地方“先行先试”、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规范经验、以及推动气候变化司法等方面借鉴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一些经验,有利于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整体框架体系的构建。因此,本论文对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进行完整而系统地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第三是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美国注重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考量气候政策和制度程序,本论文运用法经济学作为分析工具,系统分析了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运行的动力与合理性、法律制度与经济活动间结构性与制度性的逻辑关系,能够为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研究提供理论分析基础。
二、美国北加州轮胎大火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美国北加州轮胎大火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论文提纲范文)
(1)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身份与阶层:美国创剧人群体的演变 |
第一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身份界定(1928-1963) |
一、创剧人身份的探索:从发明家到电视人 |
二、创剧人身份的确立:首席编剧与执行制片人 |
第二节 电视时代创剧人的阶层分析(1964-1998) |
一、创剧人群体的形成:三大剧种创剧人群体 |
二、创剧人阶层的出现:三大阶层创剧人分布 |
第三节 网络时代创剧人的阶层突破(1999-2019) |
一、模型构建:多源异构数据下的第一阶层创剧人画像 |
二、画像分析:从第一阶层创剧人到创剧人“职业群体” |
第二章 他者与自我: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内容选择 |
第一节 他者互文:临摹现实文本下的客观写实 |
一、效仿现实生活:从真人真事中取材 |
二、互文经典作品:从文学与影视中取材 |
第二节 自我表现:“三重自我建构”下的主观抒情 |
一、对“个体自我”的探寻 |
二、对“关系自我”的定位 |
三、对“集体自我”的认知 |
第三节 紧密结合:创剧人文本内容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他者故事中自我的汇入 |
二、自我镜像中他者的虚构 |
第三章 制作与创作:网络时代创剧人文本的表现形式 |
第一节 制作范式:视听电影化与叙事文学性 |
一、电影化影像策略:质感营造与“景观”制造 |
二、文学性叙事策略:叙事结构与叙事线索 |
第二节 创作风格:视听个性化与叙事风格化 |
一、个性化的长镜头与蒙太奇 |
二、风格化的“话语”建构 |
第三节 高度统一:创剧人文本形式层面的群体特征 |
一、制作范式中个性的凸显 |
二、创作风格中成规的体现 |
第四章 互构与升华:群体特征两个维度的相互关系与共同作用 |
第一节 相互关系:成规与个性的互构 |
一、同源性:相近起源与发展 |
二、同构性:相互建塑和形构 |
三、共生性:互相依存与协作 |
第二节 共同作用:多元且精彩的主题 |
一、世界观的引导:个人信仰与哲学思辨 |
二、人生观的认同:女性主义、反同性歧视和反种族歧视 |
三、价值观的迎合:反英雄、非英雄与集体无意识 |
第五章 环境与心理:网络时代创剧人群体特征的成因 |
第一节 外在环境之变:媒介场域架构下的特征成因 |
一、网络时代媒介场域的架构变化 |
二、媒介与受众博弈下的底层逻辑 |
第二节 内在心理动因:“人类动机理论”下的特征成因 |
一、自我求生:生活困难者的生理需要 |
二、自我救赎:面临威胁者的安全需要 |
三、自我倾诉:身份认同困惑者的归属需要与情感缺失者的情感需要 |
四、自我证明:事业受挫者的尊重需要 |
五、自我实现:美国创剧人的终极追求 |
结语 |
第一节 从传播到效仿:美剧强大的影响力 |
第二节 在分辨中学习:现状、启示与反思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2)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中国“现代陶艺”审美问题研究的必要性 |
(一) 中国“现代陶艺”概念内涵的争议 |
(二) 中国“现代陶艺”审美问题研究的学术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研究方法、结构和意义 |
(一) 主要研究方法 |
(二) 论文组织结构 |
(三) 论文研究意义 |
第一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产生与发展 |
第一节 中国“现代陶艺”概念的辨析 |
一、“陶瓷工艺美术”与“现代陶艺” |
二、“陶瓷艺术”与“现代陶艺” |
三、“当代陶艺”与“现代陶艺” |
四、“现代陶艺”与“现代性” |
第二节 中国“现代陶艺”的催生因子 |
一、传统陶瓷的创新需求 |
二、美日现代陶艺的冲击 |
第三节 中国“现代陶艺”的发展分期 |
一、萌芽时期 |
二、兴起时期 |
三、发展时期 |
第二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重构 |
第一节 材料重构 |
一、木材介入的返璞归真之美 |
二、金属介入的冷峻刚烈之美 |
三、玻璃介入的纯净典雅之美 |
四、纤维介入的自然轻盈之美 |
五、有机物介入的奇思妙想之美 |
第二节 造型重构 |
一、传统造型的解构之美 |
二、形式构造的自由之美 |
三、拼贴塑型的再造之美 |
第三节 装饰重构 |
一、自然元素的植入 |
二、陶瓷画布的延伸 |
三、肌理语言的强化 |
第四节 工艺重构 |
一、基于传统的工艺重构 |
二、颠覆传统的工艺重构 |
三、科技革新引发的重构 |
第三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特质 |
第一节 理念特质:观念至上 |
一、从技术至上到观念至上 |
二、现代陶艺对观念的推崇 |
第二节 创作特质:个性化表现 |
一、从批量化生产到个性化表现 |
二、现代陶艺创作方式的个性化表现 |
第三节 语言特质:得意忘言 |
一、中国“现代陶艺”的抽象语言特征 |
二、中国“现代陶艺”的抽象语言表现 |
第四节 情感特质:象为心声 |
一、传统陶瓷求实用 |
二、现代陶艺尚心象 |
第五节 材质特质:超越泥性 |
一、从表现泥性到超越泥性 |
二、超越泥性的极限表达 |
第六节 美感特质:偶然天成 |
一、现代陶艺的“缺陷美” |
二、现代陶艺的“含蓄美” |
三、现代陶艺的“模糊美” |
第四章 中西“现代陶艺”的审美比较 |
第一节 中西现代陶艺生成语境的差异 |
一、影响西方陶艺诞生的文化因素 |
二、中国现代陶艺的二元难题 |
第二节 中西陶艺审美的共通性 |
一、“器”的反叛 |
二、“手工”的重生 |
三、“范式”的突破 |
四、“陌生化”的美学追求 |
第三节 中西陶艺审美的差异性 |
一、西方陶艺的自由性与极限探索 |
二、中国现代陶艺的文化印记与民族情结 |
第五章 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走向及未来发展 |
第一节 中国现代陶艺的新方向 |
一、陶艺装置的新形式 |
二、环境陶艺的新发展 |
三、实验陶艺的新探索 |
四、科技介入的新融合 |
第二节 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理论的构建 |
一、现代陶艺审美批评现状与问题 |
二、现代陶艺审美批评方法 |
三、现代陶艺审美批评意识 |
第三节 “烧成美学”的初步构想 |
一、柴烧的质朴之美 |
二、坑烧的原始之魅 |
三、熏烧的水墨之美 |
四、乐烧的体验之乐 |
五、窑变的异象之美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西安城市雾霾演进与治理研究(1912-2019年) ——兼与英国伦敦雾霾的历史比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雾霾城市的地理环境 |
第一节 伦敦的地理位置与气象特征 |
第二节 西安的地形地貌及气象条件 |
一、地理位置与地貌特征 |
二、气候特征及降水条件 |
第三节 地理因素对城市雾霾的影响 |
一、地理环境与伦敦雾霾的关系 |
二、地理环境助推西安雾霾发生 |
第四节 主要雾霾城市的地理特征 |
一、洛杉矶特殊地理因素促成雾霾的形成 |
二、北京地理环境加剧雾霾的严重程度 |
小结 |
第二章 伦敦城市雾霾的历史探究 |
第一节 英国煤炭资源的空间特征 |
一、英国煤炭资源形成的地质条件 |
二、英国煤炭资源的空间格局 |
第二节 伦敦雾霾的历史回顾 |
一、伦敦雾霾爆发的主要成因 |
二、伦敦雾霾的历史演进及空间特征 |
第三节 伦敦城市雾霾的政府治理及民众应对 |
一、早期环保人士的反烟斗争 |
二、政府对空气污染的治理模式 |
三、民间团体参与雾霾治理 |
四、科技进步提升空气监测水平 |
小结 |
第三章 西安工业化进程中的雾霾态势 |
第一节 清末民国时期西安工业起步的条件 |
一、煤炭资源是能源保障 |
二、政府对西安工业经济的开发 |
第二节 建国以来西安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 |
一、煤炭运输条件的提升为工业生产提供便利 |
二、西安市工业发展的历史轨迹 |
第三节 西安市雾霾的历史演进 |
一、民国前西安市空气质量概况 |
二、民国时期西安空气质量良好 |
三、1949年至20世纪90年代初西安城市雾霾的特征 |
第四节 西安市城市雾霾治理的举措 |
一、限煤运动的开展 |
二、发电厂的废气减排措施 |
三、城市雾霾的综合治理 |
小结 |
第四章 近三十年来西安雾霾呈现的新特征 |
第一节 西安城市雾霾近三十年来变化趋势 |
一、近三十年来我国雾霾问题总体概述 |
二、20世纪90年代西安市雾霾的变化特征 |
三、近二十年来西安市雾霾的变化趋势 |
第二节 近三十年来西安雾霾的阶段性特征 |
一、雾霾呈现复合型特征 |
二、雾霾程度加剧,范围扩大 |
小结 |
第五章 近三十年来西安雾霾的治理及成效 |
第一节 西安市近三十年来雾霾治理的新举措 |
一、政府加大治理力度 |
二、加强污染源的治理 |
三、扩建城市绿地面积 |
四、企业配合,科技支撑 |
五、能源转型、产业升级 |
第二节 中英两国改善空气质量的路径对比 |
一、近三十年来我国雾霾治理的历程 |
二、英国对城市空气质量的关注 |
三、我国雾霾治理的不足之处 |
第三节 伦敦与西安雾霾的治理成效 |
一、伦敦雾霾治理成效显着 |
二、西安雾霾的治理成效 |
小结 |
第六章 城市雾霾的危害性 |
第一节 雾霾危害性概述 |
第二节 国外主要城市雾霾事件及其危害程度 |
一、美国洛杉矶城市雾霾带来的危害 |
二、美国多诺拉镇及其他城市的遭遇 |
三、日本城市雾霾及其危害性 |
四、其他地区雾霾的爆发及负面影响 |
第三节 伦敦雾霾的危害性 |
一、对人类生命健康的威胁 |
二、对建筑物及动植物的损害 |
第四节 西安雾霾的负面影响 |
一、对人体带来健康风险 |
二、对城市交通造成负面影响 |
三、对农作物造成破坏 |
四、雾霾造成经济损失 |
小结 |
第七章 城市雾霾的认知度 |
第一节 从曲解到了解——伦敦社会对雾霾的认知 |
第二节 伦敦雾霾时代的文学书写与历史记忆 |
第三节 从盲从到清晰——西安民众对雾霾的认知过程 |
一、我国公众对城市雾霾的总体认知 |
二、西安市民众对雾霾的认知态度 |
三、了解民众认知有益于政府开展雾霾治理 |
第四节 西安与伦敦对雾霾认知度的差异 |
小结 |
第八章 城市雾霾的中外异同 |
第一节 两地城市雾霾的相似之处 |
一、经济社会结构与环境问题的辩证关系 |
二、人与环境关系的普遍性 |
三、空气污染源及雾霾高发季的一致性 |
四、城市雾霾与科学技术的双重关系论 |
第二节 伦敦与西安雾霾问题呈现的差异性 |
一、经历过程及后果的差异 |
二、民众参与度形成鲜明对比 |
三、地理环境的空间差异 |
四、雾霾发生时间段不同 |
五、伦敦雾霾引发社会问题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
(4)美国联邦政府的矿区环境治理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美国矿产资源的开发 |
第一节 殖民地时期以来美国的土地政策 |
第二节 19世纪采矿业的发展 |
一、行业发展的典型——加利福尼亚淘金热 |
二、促进行业发展的积极因素 |
第三节 《1872年采矿法》的颁布 |
第二章 矿产资源过度开发对环境的破坏 |
第一节 生态破坏 |
一、对地形地貌的破坏 |
二、对生物生存的影响 |
三、植被覆盖率的降低 |
第二节 环境污染 |
第三节 对人类健康的影响 |
第三章 美国矿区环境治理的政策演变 |
第一节 20世纪初期政府对矿产资源的开发与保护 |
一、吉福德·平肖的资源保护主义思想 |
二、以开发为前提的矿区保护 |
第二节 新政时期政府对采矿业的关注 |
一、20世纪30年代保护项目的提出 |
二、矿区复垦法的首创 |
第三节 以立法为主要形式的矿区环境治理 |
一、20世纪60年代以来的环保政策 |
二、《露天采矿管理与复垦法》的颁布 |
第四节 新保守主义对采矿业的影响 |
一、新保守派对环保的反对 |
二、联邦政府对采矿活动的鼓励 |
第四章 美国矿区环境治理评价 |
第一节 政府如何参与环境决策 |
第二节 影响矿区环境治理的因素 |
一、采矿业内部的自我调节 |
二、公民价值观的转变对环境治理的促进作用 |
三、采矿业在政府决策中的位置 |
第三节 美国矿区环境治理过程中的挑战与经验 |
一、政府在环境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二、美国矿区环境治理的经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废橡胶与锡铁矿耦合焙烧过程中锡的脱除与橡胶热解交互作用行为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我国含锡铁矿资源的特点 |
1.2 含锡铁矿资源锡铁分离的方法 |
1.2.1 还原焙烧法 |
1.2.2 氯化挥发法 |
1.2.3 硫化挥发法 |
1.3 废旧轮胎的现状 |
1.4 废旧轮胎的处理方法 |
1.4.1 废旧轮胎直接利用 |
1.4.2 轮胎翻新 |
1.4.3 生产再生橡胶和胶粉 |
1.4.4 热能利用 |
1.4.5 热解 |
1.4.6 催化热解 |
1.5 课题的研究内容 |
1.6 课题创新点 |
第二章 实验原料、设备以及方法 |
2.1 实验原料 |
2.2 实验气体与设备 |
2.2.1 实验气体 |
2.2.2 实验设备 |
2.3 实验装置及程序 |
2.4 数据处理方法 |
第三章 废橡胶还原硫化焙烧含锡铁精矿脱锡实验研究 |
3.1 含锡铁精矿的还原和硫化 |
3.2 焙烧温度的影响 |
3.3 废轮胎橡胶添加量的影响 |
3.4 焙烧时间的影响 |
3.5 小结 |
第四章 脱锡过程中的废轮胎橡胶的热解行为 |
4.1 反应温度和含锡铁精矿对废轮胎橡胶热解的影响 |
4.2 反应时间和含锡铁精矿对废轮胎橡胶热解的影响 |
4.3 铁物相与脉石组分分别对废轮胎热解阶段的影响 |
4.4 小结 |
第五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附录B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撰写专利 |
(6)浅析废旧轮胎高值化综合利用新模式(论文提纲范文)
1 废旧轮胎的产生与危害 |
1.1 废旧轮胎的产生 |
1.2 废旧轮胎的危害 |
2 国内外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传统方式 |
2.1 国外传统方式 |
2.2 国内传统方式 |
2.2.1 生产再生橡胶 |
2.2.2 轮胎翻新 |
2.2.3 生产胶粉 |
2.2.4 原形利用 |
2.2.5 热裂解 |
3 废旧轮胎高值化综合利用新模式 |
3.1 从废旧轮胎到胶粒、胶粉应用全产业链生态圈新模式 |
3.2 从废旧轮胎到改性胶粉应用全产业链生态圈新模式 |
3.3 从废旧轮胎到混炼胶、新轮胎或橡胶、橡塑制品全产业链闭合生态圈新模式 |
4 我国废旧轮胎综合利用存在的问题 |
4.1 循环利用率低 |
4.2 管理体系欠缺 |
4.3 立法较为滞后 |
4.4 优惠政策难以享受 |
5 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的发展方向 |
5.1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回收体系 |
5.2 构建循环利用产品标准及准入机制 |
5.3 加快技术与综合利用模式的创新 |
(7)二元规制模式下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研究 ——以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对象的选取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现状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点和不足 |
第一章 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与法律规制的二元化 |
第一节 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 |
一、环境侵害及相关概念辨析 |
二、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的双重性 |
第二节 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的二元化趋势 |
一、美国 |
二、欧盟及其成员国 |
三、国际条约 |
第二章 美国侵权法上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 |
第一节 美国环境侵权诉因理论 |
一、妨害 |
二、侵入 |
三、过失 |
四、异常危险活动严格责任 |
第二节 美国侵权法上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抗辩事由 |
一、被告的行为 |
二、原告的行为 |
三、介入原因与取代原因 |
四、衡平法上的抗辩 |
第三节 美国侵权法上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承担方式与责任范围 |
一、环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 |
二、环境侵权的补偿性损害赔偿范围 |
三、环境侵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之适用 |
第三章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基本理论 |
第一节 CERCLA立法背景与适用范围 |
一、CERCLA立法背景 |
二、CERCLA适用范围 |
第二节 责任主体与归责原则 |
一、责任主体 |
二、归责原则 |
第三节 责任主体间的连带责任 |
一、连带责任标准的确立 |
二、责任可分性之争 |
第四节 责任的抗辩事由 |
一、不可抗力、战争行为和第三方责任 |
二、无辜土地所有者、预期的善意购买者和相邻土地所有者 |
三、微量的责任 |
第四章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反应行动与反应费用的承担 |
第一节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反应行动 |
一、反应行动分类 |
二、政府采取的反应行动 |
三、政府命令的反应行动 |
第二节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反应费用的承担 |
一、超级基金垫付机制 |
二、垫付的反应费用的收回 |
三、责任主体间反应费用的追偿 |
第五章 CERCLA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之自然资源损害赔偿 |
第一节 自然资源损害责任的构成与赔偿权利人 |
一、自然资源损害责任的构成 |
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权利人及理论基础 |
第二节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基本标准与赔偿范围 |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基本标准 |
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范围 |
第三节 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或限制 |
一、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免除 |
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限制 |
第六章 关于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的思考 |
第一节 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现状及不足 |
一、我国环境侵权责任立法的日臻成熟 |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立法的不足 |
三、民法绿色化与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的绿色化尝试 |
第二节 生态环境损害的侵权责任构造之反思 |
一、环境要素资产化路径 |
二、生态环境法律主体说 |
三、环境权私法化路径 |
四、损害拟制说 |
第三节 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二元化之证成——基于民法与环境法本位的思考 |
一、民法的私主体权利本位 |
二、环境法的社会利益本位 |
三、民法与环境法在环境侵害民事责任法律规制上的分工 |
第四节 我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立法的完善——以美国为参考 |
一、对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建议 |
二、我国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责任立法的完善构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高温高湿地区柴油商用车有害物排放特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重型车及发动机的排放型式认证法规 |
1.2.1 美国重型车型式排放法规分析 |
1.2.2 欧洲重型车型式排放法规分析 |
1.2.3 日本重型车型式排放法规分析 |
1.2.4 中国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法规分析 |
1.3 国内外柴油车排放特性研究现状 |
1.3.1 柴油车颗粒物特征研究现状 |
1.3.2 柴油车排放因子及模型的研究现状 |
1.3.3 温湿度与商用汽车排放相关性研究 |
1.4 论文的研究意义和主要内容 |
1.4.1 论文的研究意义 |
1.4.2 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 |
2 车载排放测试系统及分析方法 |
2.1 车载排放气体污染物测试方法 |
2.2 车载排放颗粒物测试方法 |
2.2.1 数量浓度的测定方法 |
2.2.2 质量浓度的测定方法 |
2.3 测试系统搭建 |
2.3.1 测试系统组成 |
2.3.2 测量设备的工作特点分析 |
2.3.3 车载测试平台的搭建 |
2.4 本章小结 |
3 高温高湿地区重型柴油商用车排放特性测试研究 |
3.1 概述 |
3.2 地区气候特征分析 |
3.2.1 温度特征分析 |
3.2.2 湿度特征分析 |
3.3 测试车辆技术性能参数 |
3.4 功基窗口法的排放特性分析 |
3.4.1 CO排放特征 |
3.4.2 NO_x排放特征 |
3.4.3 PM排放特征 |
3.4.4 功基窗口法的适应性分析 |
3.5 排放因子统计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4 高温高湿地区柴油车排放颗粒物理化特性研究 |
4.1 研究方法及思路 |
4.2 颗粒物排放特性的分析 |
4.2.1 颗粒物排放数量浓度分析 |
4.2.2 颗粒物排放质量浓度分析 |
4.3 颗粒物理化特性分析方法 |
4.3.1 颗粒物形貌分析方法 |
4.3.2 颗粒物多环芳烃含量的分析方法 |
4.3.3 颗粒物金属元素含量的分析方法 |
4.4 颗粒物形貌特征分析 |
4.4.1 颗粒物形貌结构特征的研究 |
4.4.2 颗粒物的电镜图像分析 |
4.5 颗粒物多环芳烃含量的分析 |
4.5.1 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形成机理研究 |
4.5.2 颗粒物中多环芳烃的含量和排放因子分析 |
4.6 颗粒物中金属元素含量与排放源的分析 |
4.7 本章小结 |
5 高温高湿地区柴油车排放因子模型及排放控制的分析研究 |
5.1 高温高湿地区柴油车排放因子模拟计算 |
5.1.1 MOVES模型现状的研究 |
5.1.2 高温高湿地区模型的构建 |
5.1.3 MOVES模型模拟值分析 |
5.2 柴油车排放控制策略途径研究 |
5.2.1 促进老旧车淘汰与效益评估 |
5.2.2 柴油车辆执行OBD远程监控途径及方案 |
5.2.3 柴油车尾气排放绿色积分制政策 |
5.3 本章小结 |
6 全文总结及展望 |
6.1 主要内容及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工作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废轮胎的资源化回收利用(论文提纲范文)
1 废轮胎的资源环境问题 |
1.1 废轮胎的资源问题 |
1.2 废轮胎的环境问题 |
2 废轮胎的回收利用 |
2.1 废轮胎回收利用处理方式 |
2.1.1 轮胎翻新 |
2.1.2 再生胶 |
2.1.3 胶粉 |
2.1.4 轮胎衍生燃料 |
2.1.5 热裂解 |
2.2 废轮胎各回收利用方式的对比分析 |
3 结论与展望 |
(10)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第一章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立法背景 |
第一节 气候变化之内涵 |
一、气候变化的学理内涵 |
二、气候变化的法律内涵 |
三、温室气体的意涵 |
四、气候变化之特性分析和法律规范需求 |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衍生的背景 |
一、美国温室气体排放结构体系和现状 |
二、气候变化对美国的影响 |
第三节 美国气候变化之政策和立法进程 |
一、美国气候变化政策的演进历程 |
二、美国在气候变化国际框架中的角色 |
三、美国气候变化立法规范化进程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美国联邦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基本体系 |
第一节 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 |
一、气候变化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的特征及作用 |
二、气候变化保险制度之原则和可保性研究 |
三、美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绿色保险”与气候变化 |
四、美国洪水保险法律制度:巨灾风险转移的保险形式 |
第二节 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 |
一、传统管控法律制度在气候变化法律中的功能和特点 |
二、气候管控基础之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及实践价值 |
三、评估和管理气候影响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理论支撑 |
四、整合环境许可和气候变化之大气排污许可证制度 |
五、交通运输领域减排之机动车辆排放管理制度 |
六、成本效益最优之能源效率标准和标识制度 |
第三节 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 |
一、气候变化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之规范内涵和发展脉络 |
二、温室气体总量控制与交易制度理论基础和制度构建 |
三、碳税在美国气候变化治理中的未来评析 |
第四节 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 |
一、美国气候变化诉讼演进趋向 |
二、美国气候变化诉讼原则和实践 |
三、美国气候变化诉讼之侵权公害诉讼和大气信托诉讼 |
四、司法在气候变化管控上的功能价值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地方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理路:以三个州为例 |
第一节 地方政府在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中的角色演绎 |
一、地方气候变化法律和政策评析 |
二、美国区域气候变化法律管控之倡议 |
三、地方在气候变化规制上之动因和动力 |
第二节 华盛顿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框架 |
一、华盛顿州政治体系及气候变化之影响 |
二、华盛顿州气候变化主体法律框架和制度构建 |
三、案例研究之西雅图市气候行动介评 |
四、华盛顿州气候变化法律评析 |
第三节 加利福尼亚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 |
一、加利福尼亚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渊源 |
二、加州温室气体总量控制与交易法律制度体系 |
三、加州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证成 |
第四节 马萨诸塞州气候变化法案解读 |
一、《马萨诸塞州全球变暖解决法案》之法律架构和意义 |
二、马萨诸塞州之减排项目 |
三、马萨诸塞州第569号行政令解读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理论特征及基本模式 |
第一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理论渊源 |
一、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法源与内涵 |
二、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本质内涵 |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内核分析:法经济学视角 |
一、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法经济学基础:碳的社会成本 |
二、美国气候变化应对之成本效益分析 |
三、美国气候变化制度之内核 |
第三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基本原则 |
一、减缓和适应并进原则 |
二、司法审查原则 |
第四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核心理念 |
一、构建理念之一:衡平可持续发展和利益本位 |
二、构建理念之二:资本市场和有限政府之气候管制 |
第五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基本模式:“四位一体” |
一、风险预警与分担法律制度 |
二、命令控制型监管制度 |
三、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 |
四、司法救济与监督制度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审思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之深层剖析 |
一、美国宪政制度下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 |
二、美国环境联邦主义下的气候变化法律制度 |
三、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下的司法功能 |
第二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结构性和程序性之掣肘 |
一、美国气候变化法律治理结构功能失调 |
二、美国气候变化法律治理程序性局限 |
第三节 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的借鉴 |
一、气候变化法律制度决策中考量SCC(碳的社会成本) |
二、气候变化治理“试验田”借鉴之地方“先行先试” |
三、市场导向型法律制度之规范经验 |
四、司法救济与监督:推动气候变化司法 |
第四节 中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构建 |
一、完善我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体系之构想 |
二、强化气候变化法律责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美国北加州轮胎大火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论文参考文献)
- [1]网络时代美国创剧人研究[D]. 尤达. 南京艺术学院, 2021(12)
- [2]中国“现代陶艺”的审美问题研究[D]. 刘木森. 山东大学, 2020(01)
- [3]西安城市雾霾演进与治理研究(1912-2019年) ——兼与英国伦敦雾霾的历史比较[D]. 吴洋. 陕西师范大学, 2020
- [4]美国联邦政府的矿区环境治理政策研究[D]. 李勤霞. 西南大学, 2020(01)
- [5]废橡胶与锡铁矿耦合焙烧过程中锡的脱除与橡胶热解交互作用行为的研究[D]. 王竟成. 昆明理工大学, 2020(05)
- [6]浅析废旧轮胎高值化综合利用新模式[J]. 唐帆,路丽珠,黎广,强金凤,蒋水金. 轮胎工业, 2020(02)
- [7]二元规制模式下的环境侵害民事责任研究 ——以美国环境侵害民事责任为中心[D]. 翟甜甜. 山东大学, 2019(02)
- [8]高温高湿地区柴油商用车有害物排放特性研究[D]. 黄文伟. 北京交通大学, 2019(01)
- [9]废轮胎的资源化回收利用[J]. 权家薇,于佳雪,许君清,徐俊士,李光明. 上海节能, 2019(04)
- [10]美国气候变化法律制度研究[D]. 何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