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取得的立法思考

委托书取得的立法思考

一、委托书收购的立法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韩梅[1](2010)在《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在现代公司的运行当中,公司治理是一个具有决定性影响的环节。目前,就我国公司而言,公司治理已经成为决定我国资本市场能否可持续性发展的根本因素。公司治理的全部意义,在于如何保证经营者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立场去经营公司,如何克服由于两权分离而带来的代理成本问题。表决权代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20世纪初期,该制度就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建立起来,并在这些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说,这些国家大型公司的不断壮大与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该制度的有效运作。我国目前虽尚未建立统一完备的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但实践中已经出现了运用这一制度进行公司治理的真实案例。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致使实践中规则不统一,运作混乱。极大地减损了表决权代理制度的应有价值。如何结合实践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并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建立起我国的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成为当务之急。本文主要采用比较方法,通过研究美国、德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表决权代理制度产生的背景及其运行情况,结合分析我国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探讨在我国建立这一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对建立完善该制度所涉及的基本问题作了阐述。本文分四部分进行阐述,从发达国家表决权代理制度的产生背景及其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表决权代理制度主体委托人、代理人的资格、权利、义务和责任,并结合我国实践进一步探讨了表决权代理制度运作过程中的诸多问题,探讨了该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思路,最后,对我国表决权代理制度整体的完善提出了立法建议。

李样辉[2](2009)在《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公司的治理结构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并逐渐形成了一个公司治理运动的浪潮。从制度层面上,公司治理是由内部治理机制和外部治理机制组成的系统。前者是指公司组织机构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后者则是对资本市场监管的设计和改革。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在英美等国家被认为是公司外部治理的一种有效机制。目前,美国、德国、日本等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普遍建立起该制度。然而,我国的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上均不成熟。本文从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理论研究入手,在分析国内外有关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基础上,总结出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运行机制,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对我国建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进行了具体制度设计和构想。本文共由五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从对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历史考察入手,深入细致地分析了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起源,并通过对投票代理权征集的内涵界定、特征概括以及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比较,在理论层面上对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作了详细阐述。第二部分通过对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积极作用和潜在弊端的分析,引出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恰如一柄双刃剑,利弊并存,即可成为挽救现代公司制度的利器,也可能沦为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工具。第三部分通过评析美国、德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法律规制,揭示了有效运作投票代理权征集的制度环境。其中,最为重要的环境之一是相对分散化的股权结构。另外,还须有一个良好的信用环境。严重的信用缺失,同样会制约投票代理权征集的有效运作。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上市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的立法现状与市场实践。通过对我国有关投票代理权征集法律规范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在这方面的立法还相当不完善。而且,由于经济体制、法律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投票代理权征集实践效果呈现低效性。可以说,在我国投票代理权征集几乎还是一个没有规则的游戏。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建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和构想。在充分借鉴和吸收国内外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并结合我国股权结构的现状,详细地论述了我国建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立法取向、基本原则和具体制度设计。

李莹[3](2008)在《委托书征集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证券市场的全流通使上市公司股权越来越分散,相对分散的股权为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条件,也形成了委托书征集制度有效运作的环境,我国自21世纪以来越来越频繁的委托书征集实践也说明了这一点。因此,在这种环境下,有必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委托书征集制度,使我国自发的委托书征集实践转为自觉地、有法可依的法律行为,使委托书征集制度真正成为上市公司治理、维护中小股东权利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式。综观国内外的立法实践,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和我国的台湾地区都已经建立了这一制度。本文的基本内容是通过比较的方法、历史方法等结合我国与国外的立法、实践,对委托书征集制度进行系统的研究。在对委托书征集的理论基础进行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目前委托书征集立法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对的委托书征集的定义、信息披露、有偿征集、程序规范、相关法律责任等进行系统和深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南科燕[4](2007)在《论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完善》文中认为委托书征集作为一种争夺公司控制权的重要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委托书征集对公司治理具有“双刃剑”效应。适当的法律规制,有利于发挥委托书征集的积极作用,促进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如放任而不加管理,委托书征集可能沦为公司董事会维续自身职位或外部股东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的工具。其作用与弊端共存的特性,需要我们制定规则来对其进行严密的规范,以便扬长避短。在西方一些国家,委托书征集已经作为一种成熟的限制“内部人控制“的外部治理机制得到广泛的运用,而在我国则尚处于初级阶段,立法规范非常贫瘠。随着我国股权分置改革的深入,可以预见,委托书征集会在我国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在我国目前亟需对委托书征集制度进行立法完善和详细规制,以期能对实践操作予以正确指引。本文在详细介绍其他国家和地区完备立法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征集实践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探讨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并对完善我国股东委托投票制度从九个方面提出自己的建议。本文由引言、正文和结语构成。其中正文包括四个章节。共计约五万字。第一部分是对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概述。该部分主要介绍了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产生原因、历史渊源、价值评判和规制定位,对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进行了准确的界定,指出其利弊,强调对股东委托书征集进行合理利用,扬其长而避其短。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实践案例及问题分析。在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实践案例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现行有关委托书征集机制的法律规定,对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同时也对该制度在我国发展的积极意义进行了肯定。第三部分是对各国和地区对于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先进立法经验的介绍。本部分根据其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同,对英美模式和德日模式分别予以介绍,并指出其对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完善的借鉴意义。第四部分从九个方面对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提出了具体的完善建议。该部分是本文最重要的部分,同时也是本文的创新点。该部分详尽阐述了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完善的主要方面,不仅从理论层面对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进行了论证,更从我国的股东委托书征集的社会实践中进行总结,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建立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构想,有助于学者进一步思考,促进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完善问题的尽快解决。

焦艳芳,田雨[5](2007)在《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探析》文中提出现代股份公司股东众多,居住地域分散,常常不能亲自参加股东会或参加成本太高,为了保护这些股东的权利,表决权代理制度便应运而生。它是针对股东不能亲自行使表决权时设计的补救制度。我国公司法虽然也予以认可,但规定过于笼统,不便于操作,有必要进一步细化。

史志宏[6](2006)在《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资本市场比较发达并进入成熟运作阶段的国家和地区,委托书征集已成为股东大会的重心所在。但是实践证明,委托书征集的价值功能是双向的,既可以强化公司监控,维护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又可能被歪曲利用,或延续寡头统治,或扰乱公司经营,最终殃及股东利益。因此,委托书监管成为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立法选择,而信息披露又成为监管重心之所在。本文结合委托书征集制度和证券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原理,运用比较分析、实证分析、经济分析、法解释学和综合研究等方法,对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论、法理基础进行探讨,并对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进行了比较研究,然后结合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的现状和案例,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律制度构建的设想和建议。全文除了导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委托书征集及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论,首先概括阐述了委托书征集制度的起源、概念、分类和意义,之后介绍了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价值观、基本原则和法律价值功效,针对委托书征集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突出现象,提出本文要解决的问题,即委托书征集中的信息披露问题,指出信息披露不仅是委托书监管的重心,而且是委托书监管的基本要求和方式。第二部分,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这部分笔者从最初受民事法律调整的股东委托投票的法律性质嬗变入手,分析作为私法上权利的委托投票权走向公司法、证券法领域的原理,并从公司法、证券法的角度,分析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存在的法理基础,认为委托投票的法律性质的嬗变是公司法、证券法对这一制度强制适用的根本原因,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是公司法上落实股东相关权利和公司治理的需要,它对表决权工具主义的纠偏、发挥股东大会机能、保护股东知情权、实现公司社会责任有着重要意义;同时,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也是证券法“公

李进[7](2006)在《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提出委托书征集制度是现代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的产物。在法律功能上,委托书征集具有利弊俱存的特点,它既对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运作民主化、促进资本市场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又有可能沦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工具,对其进行合理规制,使其扬长避短是本文进行研究的出发点。在制度发展上,我国资本市场将日趋成熟并成为中国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股权市场主体结构多元化和流通股的增多,这既为委托书征集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又是本文进行研究的现实基础。解决我国委托书征集实践和相关立法严重缺失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是本文进行研究的直接动因。 正是基于上述诸方面的考虑,本文试图用比较研究和经济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委托书征集的基本理论和我国委托书征集的发展现状,研讨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发育、股权结构的状况和我国委托书征集立法不足,在借鉴外国和其他地区成功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构筑适合我国国情的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本文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基本理论。该部分从委托书征集产生的经济原因和法律根源谈起,对比分析了台湾地区及其他国家对委托书征集的界定,梳理了我国的委托书征集概念层次,并认为,委托书书征集应限定在征集人主动征集投票代理权之情形。此外,从民法角度、公司法角度及证券法角度对该制度进行了不同的剖析。 第二部分,国外及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相关内容评析。该部分主要以美国法和台湾法为视角,从委托书征集行为的界定,征集者的主体资格、委托书及委托声明的要求、委托书征集的有偿性问题、征集费用的承担、违反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委托书征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评析。 第三部分,构建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思考。该部分回顾了我国已有的委托书征集事件,并分析了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未能够充分发展的原因、我国相关立法现状及不足。在此基础上,从立法体例、立法原则及具体制度设计等方面提出构建我国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的设想。

黄小喜[8](2006)在《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研究》文中指出公司股权是基于现代公司资本民主而内生的权利基石,是现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源泉。现代公司往往被大股东所控制,小股东的权益在其股权小而分散的情况下常受到侵害。但无论如何,保持公司作为一独立法人顺利地在市场中运行,股权的行使不仅必要而且至关重要。大股东可亲自行使股权,也可将股权授予他人行使;小股东不但可主动授权他人行使其股权,也可被委托征集,以保障自身权益或对抗大股东。由此可见,股东表决权代理行使在整个公司治理运行过程中具有“输血”功能,能不时地有效地保证公司整个运行中的股东权益平衡。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在20世纪80年代全球公司收购大战中发挥了其强大的“控制力”和契合效应。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该制度引入我国后,为我国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国有企业公司化改制,注入了一股新的活力。但实践表明,该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中是粗线条式的,可操作性不强,且由于我国国有公司的股权“一股独大”,股东表决权代理行使的制度功能在我国发挥得并不充分。运用法史学、比较法学等法学基本理论知识,对股东表决权代理的发展状况、基本概念、特征、法律关系以及法律类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是以解决公司股权顺利行使为出发点,以保障公司中小股东基本权益为根本目的的一项商事代理制度,其具有维护股东股权的实际到位、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反映股东意志等制度功能和制度价值。个别代理与集中代理是股东表决权代理两种具体的类型化表现形式,个别代理为原态,集中代理为特殊形态。集中代理又表现为表决权拘束协议中的共同委托与集中代理、股东累积投票中的共同委托与集中代理、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等几种典型形式。在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国有股东同样需要表决权代理人,国有股表决权代理法律关系以及其运行机制、权源表明,国有股东表决权代理人只能是国有董事,而非国有股东代表人。依据当前我国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不完善的现状,我国应在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安排的基础上,采用英美法系国家的委托代理制,兼采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安排方式,从《公司法》、《证券法》和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股东表决权征集规则3个方面来完善我国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对于国有股表决权代理制度的安排,我国应在《公司法》中将国有独资公司单独确立为一类公司,明确国资部门与国有控股公司之间的考核与监管关系,并构建刚性而稳健的监督与考核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到位和国有资产运营的治理到位。

何苏敏[9](2006)在《论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公司制度的发展,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保护股东权利成为学术界和司法界的共识,股东表决权也日益为人们所重视。甚至有人认为“如果说有限责任是公司的第一特征,那么表决权就是公司的第二大特征”。表决权是股东权利体系中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公司的重大决策都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表决做出,股东的表决权是其实现“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举管理者权力”的关键权利,也是公司得以有效运作的重要权利。因此,股东表决权无论对出资股东还是对整个公司的有效运转都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基于上述原因,本文分四部分,对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理论,股东表决权的行使的原则,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以及如何完善股东表决权行使制度进行分析论述。 第一部分: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理论。文中首先阐述了股东表决权的概念,股东表决权又称股东议决权,是指股东基于其股东地位而享有的、就股东大会的方案作出一定意思表示的权利。关于股东表决权的性质,笔者认为股东表决权是共益权、固有权、单独股东权和特定的民事权利。论文还论述了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前提条件与范围。 第二部分: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是一股一权原则,笔者在阐述一股一权原则的基础上,引申出资本多数决原则,并指出二者都是股份平等的体现。一股一权原则的例外情形有无表决权股、多重表决权股、累积投票制等。一股一权原则及其例外是股份平等和股东平等原则的外在表现形式。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及例外的法理依据包括利益平衡理论、地位平等的原则、权力制衡的理念、保护弱者的理念和公平、效率原则。 第三部分: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本文重点论述了股东表决权的五种行使方式、行使方式的限制和行使方式的事后救济。对亲自行使表决权、代理行使表决权、书面行使表决权、委托书征集、表决权信托逐一进行了分析。亲自行使表决权是股东的基本方式;对于代理行使表决权,本文根据各国公司法的规定,就代理人的资格、代理人的人数、代理权的授予、代理权的撤回作了深入剖析,提出一些完善现行公司法的建议;表决权的书面行使和委托书征集,我国现行立法已作出规定,我国应完善这两种方式。表决权信托制度,作者对其的概念和特征作

孙照[10](2006)在《浅论完善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文中提出委托书征集制度对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则是最近几年才开始被接受和应用的。因此我国的委托征集制度还很不完善。本文通过解释委托书征集制度产生的原因,分析该制度的利弊,对完善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二、委托书收购的立法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委托书收购的立法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的历史和现状
    (一) 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在美国的产生和发展
    (二) 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在其他国家的实践
        1、德国的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
        2、日本的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
        3、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在我国的实践
二、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一) 表决权代理与表决权信托
    (二) 表决权代理与表决权拘束协议
三、股东表决权代理主体问题
    (一) 委托人的资格
    (二) 委托人的撤销权
    (三) 代理人的资格
    (四)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四、股东表决权代理的运作机制
    (一) 代理权的征集问题
        1、表决代理权的有偿征集
        2、征集程序和征集方式
        3、征集费用的负担
        4、征集信息披露
    (二) 委托代理权的授予
        1、代理人的人数
        2、代理权授予期限
        3、代理人代理的表决权股份比例限制
        4、委托文件的形式与效力认定
五、我国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的完善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2)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1章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理论基础
    1.1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源起
    1.2 投票代理权征集的涵义与特征
        1.2.1 投票代理权征集的涵义
        1.2.2 投票代理权征集的特征
    1.3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与其它相关制度之比较
        1.3.1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与一般民事委托代理
        1.3.2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与投票权信托
        1.3.3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与收购
        1.3.4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与股东提案制度
    1.4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多视角分析
第2章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价值评判
    2.1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积极作用
        2.1.1 有利于保障股东大会机能的发挥,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
        2.1.2 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1.3 可以减少成本与风险,增加社会财富
    2.2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潜在弊端
        2.2.1 容易成为公司经营者"自我延续"的工具
        2.2.2 可能影响公司的安定和正常经营
        2.2.3 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损害股东的利益
第3章 国内外(地区)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比较研究
    3.1 美、德、日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法律规制
        3.1.1 美国
        3.1.2 德国
        3.1.3 日本
        3.1.4 我国台湾地区
        3.1.5 评析
    3.2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运行机制
        3.2.1 相对分散化的股权结构
        3.2.2 完善的信用机制
第4章 我国上市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的立法与实践
    4.1 上市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的立法现状
    4.2 上市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的市场实践
第5章 我国建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构想
    5.1 我国建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立法取向与基本原则
        5.1.1 立法取向
        5.1.2 基本原则
    5.2 建立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具体制度设计
        5.2.1 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的监管模式
        5.2.2 征集人的资格
        5.2.3 征集投票权的数量限制问题
        5.2.4 委托方式
        5.2.5 代理投票权的期限与撤销
        5.2.6 投票代理权征集中的信息披露问题
        5.2.7 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化
        5.2.8 股东提案制度
        5.2.9 有偿征集的禁止
        5.2.10 征集费用的承担
        5.2.11 征集中不正当交易的防范
        5.2.12 违反委托书规则的后果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3)委托书征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委托书征集制度理论基础
    (一) 概念
    (二) 起源
    (三) 基本特征
二、各国和地区委托书征集立法状况
    (一) 美国委托书征集的法律规制
        1. 基本法律构架
        2. 美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规定
    (二) 德国和日本委托书征集制度法律规制
    (三) 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制度法律规
三、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实践和法律规制现状
    1. 我国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实践
    2. 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法律规制现状
    3. 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弊端及立法思考
四、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立法建议
    1、建立完善的委托书征集制度法律体系
    2、明确界定在何种情况下构成需监管和规范的征集行为
    3、对征集人资格针对不同事项作出不同限制
    4、完善委托书征集的信息披露制度
    5、规定公司在中小股东征集过程中的义务
    6、禁止有偿征集行为
    7、在征集程序上进行规范
结束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4)论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概述
    第一节 委托书征集制度的产生原因及历史渊源
        一、产生原因
        二、历史渊源
    第二节 股东委托书征集的内涵和界定
        一、股东委托书征集的内涵
        二、与类似制度的比较
        (一) 表决权信托制度
        (二) 股东投票协议
    第三节 委托书征集制度的价值评判
        一、委托书征集之积极作用
        (一) 有利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二) 有利于中小投资者权利的保护
        (三) 有利于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
        (四) 有利于股东大会真正意义的实现
        二、委托书征集的潜在弊端
        (一) 易于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动荡
        (二) 易于被恶意征集者滥用损害公司利益
        (三) 虚假陈述和信息不公开导致股东权益受损
    第四节 委托书征集之规制定位
        一、重点对管理层征集行为的规制定位
        二、重点对在野股东征集行为的规制定位
第二章 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实践及问题分析
    第一节 实践案例汇总
    第二节 我国现行有关委托书征集机制的法律规定
    第三节 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存在的问题
    第四节 推动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发展的积极意义
第三章 各国及地区委托书征集机制的介绍
    第一节 英美委托书征集机制介绍
        一、美国委托书征集制度介绍
        (一) 《证券交易法》第14 条对股东委托书的总体规范
        (二) SEC对股东委托书的具体管制
        (三) SEC委托书规则的内容
        二、英国委托书征集制度介绍
    第二节 德日台委托书征集机制介绍
        一、德国委托书征集制度介绍
        二、日本委托书征集制度介绍
        三、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制度介绍
第四章 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股东委托书征集者的主体资格
    第二节 股东委托书授权的范围
    第三节 委托书征集代理冲突之顺位原则
    第四节 征集表决权数量限制
    第五节 信息披露制度
    第六节 委托书书面设计格式
    第七节 征集程序
    第八节 禁止有偿征集
    第九节 违反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刑事责任
        三、行政责任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一: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6)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委托书征集及信息披露的基本理论
    (一) 委托书征集制度概述
        1、委托书征集的起源
        2、委托书征集的概念与分类
        3、委托书征集的价值评判
    (二) 信息披露基础理论
        1、信息披露制度的起源和价值观
        2、证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3、信息披露制度的功能
    (三) 委托书征集中的信息披露
        1、委托书征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2、委托书监管的出发点及理念
        3、委托书规则的核心要求:信息披露
二、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的法理基础
    (一) 民法范畴的突破:投票委托法律性质的嬗变
        1、股东投票委托法律性质的特殊性
        2、委托书征集与一般投票委托之比较
        3、合约权利向法定权利的转变
    (二) 公司法上股东权益和公司治理的落实
        1、表决权工具主义的纠偏
        2、股东大会机能的发挥
        3、股东知情权的保护
        4、公司社会责任的实现
    (三) 证券法“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必然要求
        1、公开原则
        2、公平原则
        3、公正原则
三、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之比较研究
    (一) 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监管模式的选择
        1、美国模式
        2、日本模式
        3、我国台湾地区模式
        4、德国模式
        5、小结:模式取决于本土背景
    (二) 美国委托书征集的信息披露法制
        1、法定披露内容---规则14a-3
        2、披露形式和格式要求
        3、选举董事时的特别披露
        4、股东征集时的知情权
        5、股东建议的披露
        6、委托书竞争(Proxy Contest)的披露
        7、豁免披露的特定情形(safe-harbor rule)
        8、反欺诈条款及默示诉权
    (三) 我国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的信息披露法制
        1. 信息披露项目
        2. 披露方式及时间
        3. 违反披露义务的效果
    (四) 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委托书信息披露法制比较与分析
        1、委托书信息披露的立法价值取向比较
        2、委托书信息披露规范本身特点比较
        3、信息披露义务平衡侧重点的比较
        4、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比较
四、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现状及立法建议
    (一) 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实践述评
        1、我国委托书征集的市场自发性实践
        2、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的特点
    (二) 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典型案例分析
        1、基本案情回放
        2、信息披露评析
    (三) 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立法现状
        1、相关立法回顾
        2、深圳“操作指引”的独创性
    (四) 我国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之构建
        1、监管方式的选择
        2、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的基本原则
        3、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制度的具体构想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感恩母校

(7)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前言 第一章 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委托书征集制度的产生
    一、公司股权的高度分散及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是委托书征集制度产生的深层经济原因
    二、股东表决权的配置、法定股份的要求是委托书征集制度产生的法律根源
    三、委托书征集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概况
第二节 委托书征集的界定
    一、美国及加拿大委托书征集的界定
    二、我国台湾地区委托书征求的界定
    三、我国委托书征集的界定
第三节 委托书征集法理分析
    一、民法角度:代理权理论
    二、公司法角度:股东表决权和公司治理结构理论
    三、证券法角度:股东利益的程序性保护 第二章 国外及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相关内容及评析
第一节 委托书征集行为的范围
    一、美国及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行为的范围
    二、美国及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范围的评析
第二节 征集人的主体资格
    一、美国、德国及台湾地区委托书征集人的主体资格
    二、征集人主体资格的评析
第三节 委托书及委托声明的要求
第四节 委托书征集的有偿性问题
第五节 征集费用的承担
    一、公司管理层进行的委托书征集
    二、非管理层发动的征集活动
第六节 委托书征集制度中的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
    二、民事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三章 构建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思考
第一节 我国委托书征集活动的社会实践分析
    一、我国委托书征集事件的历史回顾
    二、我国委托书征集在资本市场运作评析
第二节 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立法现状及不足
    一、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立法现状
    二、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立法不足
第三节 构建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思考
    一、立法体例
    二、立法原则
    三、具体制度设计 结语 注释 主要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后记

(8)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论文选题的背景及理论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4 文章结构与创新点
第2章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一般法理
    2.1 资本民主与股权平等——现代公司权利的基石
        2.1.1 股东权利:现代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源泉
        2.1.2 资本民主:现代公司内部权力构造的基本原则
        2.1.3 股权平等:现代公司内部权力运行的逻辑起点
    2.2 股东表决权代理:股东表决权行使的重要方式
        2.2.1 股份表决:现代公司法人意思形成的技术路径
        2.2.2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具体方式
        2.2.3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法律属性
        2.2.4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法律特征
        2.2.5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制度价值和功能
    2.3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法律关系
        2.3.1 股东表决权代理法律关系的构成
        2.3.2 股东表决权代理法律关系的主体
        2.3.3 股东表决权代理法律关系的客体
        2.3.4 股东表决权代理法律关系的内容
    2.4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类型化分析
        2.4.1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2.4.2 个别代理与集中代理
        2.4.3 独立代理与共同代理
        2.4.4 特别代理与概括代理
    2.5 本章小结
第3章 股东表决权的个别代理
    3.1 股东表决权个别代理的界定
        3.1.1 个别代理的概念
        3.1.2 个别代理的基本特征
    3.2 代理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与表决权个别代理权的行使
        3.2.1 股东表决权代理人向公司提交授权委托书
        3.2.2 股东表决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3.2.3 股东表决权代理人代理行使股东表决权
    3.3 股东表决权个别代理的法律效力与责任归属
        3.3.1 股东表决权个别代理的法律效力
        3.3.2 股东表决权个别代理的责任归属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股东表决权的集中代理
    4.1 股东表决权集中代理的界定
        4.1.1 股东表决权集中代理的概念
        4.1.2 股东表决权集中代理的基本特征
        4.1.3 股东表决权集中代理与个别代理的区别
        4.1.4 股东表决权集中代理的基本法律形式
    4.2 表决权拘束协议中的共同委托与集中表决
        4.2.1 表决权拘束协议的基本含义
        4.2.2 表决权拘束协议共同委托与集中表决的运行机制
    4.3 股东累积投票中的集中委托与代理
        4.3.1 股东累积投票制度的涵义及功能
        4.3.2 股东累积投票中的代理行使
    4.4 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中表决权的代理
        4.4.1 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理论基础和存在价值
        4.4.2 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与一般股东表决权代理的比较
        4.4.3 上市公司委托书征集制度中表决权代理的行使
    4.5 持股会中股东表决权的集中委托与代理
        4.5.1 持股会立法例的比较
        4.5.2 我国持股会的法律地位
        4.5.3 职工股的表决权及其行使
    4.6 股东表决权集中代理中的独立或分别行使问题
        4.6.1 表决权独立或分别行使的概念
        4.6.2 集中代理中的独立或分别行使
    4.7 本章小结
第5章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制度构架
    5.1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行使机制
        5.1.1 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及国家股的形成
        5.1.2 国有股的设置及其股东表决权
        5.1.3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关系及表决权的代理运行
    5.2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人:国有股东代表人抑或国有董事
    5.3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权源分析
        5.3.1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规范性权源
        5.3.2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非规范性权源
    5.4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绩效分析
        5.4.1 国有股表决权委托——代理链条的内生性矛盾
        5.4.2 当前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经济绩效评析
        5.4.3 完善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激励机制
    5.5 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制度约束
        5.5.1 国有股东代理人的“内部人控制”问题
        5.5.2 完善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约束机制
    5.6 股权分置改革进程中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行使
        5.6.1 股权分置改革中的类别表决机制
        5.6.2 股权分置改革与独立董事的委托书征集
    5.7 本章小结
第6章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立法安排
    6.1 股东表决权代理的立法范式
    6.2 公司法对股东表决权代理的立法安排
    6.3 国有企业法对国有股表决权代理的政策选择
    6.4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致谢

(9)论股东表决权的行使(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一般理论
    一、股东表决权的概念
    二、股东表决权的性质
    三、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前提条件
        (一) 无记名表决权股持有人行使表决权的前提条件
        (二) 记名股票持有人行使表决权的前提条件
    四、股东表决权行使的范围
第二部分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
    一、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原则
    二、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的例外
        (一) 无表决权股
        (二) 多重表决权股
        (三) 累计投票权
        (四) 零股份
    三、股东表决权行使原则及例外的法理依据
        (一) 利益平衡理论
        (二) 地位平等的原则
        (三) 权力制衡的理念
        (四) 保护弱者的理念
        (五) 公平、效率原则
第三部分 股东表决权行使的方式
    一、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式
        (一) 表决权的亲自行使
        (二) 表决权的代理行使
        (三) 表决权的书面行使
        (四) 委托书征集
        (五) 表决权信托
    二、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的限制
        (一) 对大股东表决权的限制
        (二) 公司自持股份的限制
        (三) 相互持股的限制
        (四) 表决权排除制度
    三、股东表决权行使之救济
        (一) 股东大会决议的撤销之诉
        (二) 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之诉
第四部分 完善我国的股东表决权行使制度
    一、我国股东表决权行使的现状
    二、完善我国的委托书征集制度
        (一) 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国外相关规定
        (二) 委托书征集利弊分析
        (三) 完善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立法思考
    三、建立我国的表决权信托制度
        (一) 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国外相关规定
        (二) 表决权信托利弊分析
        (三) 建立我国的表决权信托制度的立法思考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10)浅论完善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委托书征集制度产生的原因
二、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利弊分析
三、我国关于委托书征集制度的立法及其缺陷
    (一) 立法情况
        1.《公司法》第108条规定:
        2.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65条规定:
        3.《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第41条第一款规定:
        4.1997年底颁布的《章程指引》则对委托书收购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 缺陷
四、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完善
    (一) 完善信息披露规则
    (二) 规范委托书征集程序
    (三) 委托书收购中不正当交易的防范问题
    (四) 完善委托书征集制度的法律责任制度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四、委托书收购的立法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研究[D]. 韩梅. 山东大学, 2010(09)
  • [2]公司投票代理权征集制度研究[D]. 李样辉. 河北大学, 2009(02)
  • [3]委托书征集制度研究[D]. 李莹. 山东大学, 2008(05)
  • [4]论我国股东委托书征集制度的完善[D]. 南科燕. 烟台大学, 2007(05)
  • [5]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探析[J]. 焦艳芳,田雨. 科学咨询(决策管理), 2007(02)
  • [6]委托书征集信息披露法制研究[D]. 史志宏. 中国政法大学, 2006(04)
  • [7]委托书征集法律制度研究[D]. 李进. 暨南大学, 2006(06)
  • [8]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研究[D]. 黄小喜. 湖南大学, 2006(11)
  • [9]论股东表决权的行使[D]. 何苏敏. 郑州大学, 2006(12)
  • [10]浅论完善我国委托书征集制度[J]. 孙照.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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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书取得的立法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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