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规范化诊疗行为模式的建立(论文文献综述)
龙丹[1](2021)在《第三方平台介入下的移动医疗侵权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刘跃利[2](2021)在《基于社会燃烧理论的医患纠纷治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赵文[3](2021)在《基于中医状态辨识的《伤寒论》诊疗思维与逻辑及智能诊疗模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加剧,人们对于优化医疗技术、增强健康的需求变得更为迫切,在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中,人工智能作为重要驱动力量为社会各领域的发展带来契机。中医只有借助新一轮科技的力量才能焕发新的活力,与新一代人工智能的先进技术结合是时代需要与必然趋势。目的:凝练《伤寒论》诊疗的中医思维与现代逻辑,基于中医状态辨识方法建立具有《伤寒论》特点的中医规范化诊疗电子数据集,并构建一个体现《伤寒论》诊疗特点的中医智能化辅助诊疗模型,实现从中医症状数据到临床用药的计算机智能化推荐过程。方法:1.通过文献书籍、中国知网等数据库进行文献学研究,以“伤寒论”或含“伤寒杂病论”或含“张仲景”或含“经方”并且“思维”为主要关键词进行文献检索,并参考百度学术、卫生主管部门等相关文件资料,对含有《伤寒论》条文与经方研究的书籍与文献进行挖掘梳理,凝练出《伤寒论》的中医诊疗思维规律。2.通过现代逻辑学方法研究,对《伤寒论》经文进行深度挖掘,进一步厘清《伤寒论》所潜藏的现代诊疗逻辑规律。3.通过中医状态辨识方法和光学字符识别等技术,对《伤寒论》经文中含有方药的条文进行逐一筛选,分纲别目,进一步明晰经文中的病位、病性信息,进而建立规范化《伤寒论》电子诊疗数据集。4.依据计算机图神经网络算法(GNN)和多层感知机技术(MLP)构建中医诊疗算法模型,实现从中医症状数据到临床用药的计算机智能化推荐,并以精确率、召回率和F1分数三个评价指标对所建模型进行性能评估。结果:1.《伤寒论》的中医诊疗思维主要有汤方辨证思维、平脉辨证思维、症状辨证思维、动态辨证思维以及状态辨识思维。具体地,汤方辨证思维为最核心的诊疗思维。平脉辨证思维有证似脉异、证异脉同、一证多脉之分。症状辨证思维有症状相关、症状比较和症状真假之分。动态辨证思维有脉症动态和时相辨证之分。状态辨识思维是对人体不同疾病阶段所表现出的病证信息进行辨识,以病位与病性信息为最终辨识结果。2.《伤寒论》中主要潜藏了定义逻辑、归纳与演绎逻辑、分析与综合逻辑以及具体与抽象逻辑。各类逻辑往往在同一条文中同时出现,互为前提,共为一体,难以分割。3.所建《伤寒论》诊疗数据集共计358条,包含中医症状数据1407个、中医证型数据416个、状态要素(病位、病性)数据1823个、中药数据1846个,4个维度信息共计数据5492个。4.构建了一个基于多图神经网络的中医智能诊疗模型,主要涵盖中医数据特征聚合模块和中药预测模块。GNN模块的隐藏层数量最优设置为800,对于MLP模块的隐藏层数量最优设置为1000,对于特征提取模块,Se图中的N值最优设置为3,图卷积层数最优设置为1。5.基于多图神经网络的中医智能诊疗模型性能最优,K值为5时的精确率为63.04%,K值为10时的精确率为39.04%,K值为5时的召回率为74.10%,K值为10时的召回率为87.05%,K值为5时的F1分数为68.07%,K值为10时的F1分数为53.84%。结论:1.通过文献研究,凝练了《伤寒论》的中医诊疗思维,具体涵盖汤方辨证思维、平脉辨证思维、症状辨证思维、动态辨证思维以及状态辨识思维。五种辨证思维均体现了《伤寒论》以六经分纲判定病位、以八纲别目判定病性的普适性中医诊疗规律。2.通过现代逻辑学研究,梳理了《伤寒论》的现代逻辑方法,具体涵盖定义逻辑、归纳与演绎逻辑、分析与综合逻辑以及具体与抽象逻辑。3.通过中医状态辨识方法,建立了一个规范化的《伤寒论》电子诊疗数据集。4.通过计算机算法技术,构建了一种基于多图神经网络的中医智能诊疗模型,主要涵盖中医数据特征聚合模块和中药预测模块。5.通过模型评价指标间的对比,基于多图神经网络的中医智能诊疗模型性能优于传统中医诊疗模型。
闫玉芳[4](2021)在《基于深度学习的宫颈癌诊疗辅助系统的设计与实现》文中研究表明调查研究发现,近年来,宫颈癌疾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呈上升趋势,生活在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地区的妇女增加趋势更为明显。一方面,在宫颈癌的诊疗过程中,医生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的现象,虽然有专家制定的宫颈癌临床路径规范的指导,但由于疾病的动态演变性、不同医疗机构医疗设备的差异等因素,导致临床路径的出径率极高,很难达到规范医生诊疗行为的目标。另一方面,宫颈癌的诊疗过程复杂,医生为患者制定诊疗方案的过程工作量大、需要考虑的因素多,导致患者的住院时间长、费用高。本文针对宫颈癌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发展较为成熟的深度学习技术,提出了具有创新性的结合规范化判断的诊疗项目预测模型。以患者电子病历中的数据作为基础,由于住院数据具有半时序性的特征,因此将数据进行池化处理,然后利用Skip-gram算法将数据以嵌入式向量的形式表示。建立基于余弦相似度的二分K-means规范诊疗模式挖掘模型,挖掘规范的诊疗模式,为诊疗过程规范化判断提供衡量标准;建立基于门控循环单元的正反双向循环神经网络,构建诊疗项目预测模型,预测下一阶段的诊疗项目。在进行预测前,首先对诊疗过程进行规范化判断,对比分析发现,相比诊疗过程未进行规范化判断的情况,模型的平均准确率提高了5.34%。以规范诊疗模式挖掘模型和诊疗项目预测模型作为模型基础,设计并实现宫颈癌诊疗辅助系统,其目的一方面判断医生过往的诊疗行为是否规范,另一方面基于过往的规范化的诊疗过程,预测出下一阶段的诊疗项目,从而辅助主治医生制定规范的诊疗方案,进一步达到辅助诊疗的目标。该系统实现了信息录入、信息检索、数据统计、智能分析等功能,在宫颈癌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借助该系统可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生的工作效率,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降低住院费用。
曾文博[5](2021)在《临床视域下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原因力研究》文中提出背景: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法官作为“不懂医”的裁判者,需要借助具有专门知识的医学专家的“鉴定意见”来进行“辅助裁判”。然而在医疗损鉴定中尚存医疗过错标准不明,原因力大小认定依据不足,鉴定意见书表述与书写不规范等问题,以致医患双方对鉴定意见争议较大,医疗纠纷难以妥善解决。目的:基于医疗损害鉴定意见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的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特别是医疗损害鉴定中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等核心鉴定内容对裁判的影响。本文将从医疗过错标准,医疗损害原因力入手,以期提升鉴定意见的质量,增加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减少和避免鉴定的主观性,合理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方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收集674例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案例,通过筛选,最终得到有效案例288例。从临床视角将医疗过错分为医疗技术过错、病历过错以及告知过错三个部分。通过实证研究、文献分析等探究医疗过错判断标准。并利用Logistic有序多分类回归分析方法,对医疗过错原因力进行分析。结果:在医疗过错上,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临床指南可以用做医疗技术过错的判断依据。临床路径作为过错标准值得商榷。而专家共识及专家意见、医学教科书、药物说明书不能作为医疗过错的判断依据。在过错判断时,还需结合“合理性”判断。在病历过错的判断中,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对医疗行为是否造成实质影响作为判断依据。病历过错存在《民法典》第122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情形,则推定医疗过错存在。在对医疗告知过错的判断中,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影响患者对医疗行为的理解和对医疗行为的选择作为判断依据。在医疗损害原因力方面,检查不当、检查结果处理不当、病情评估不当、病情观察不当、护理不当对原因力没有显着性差异(P>0.05)。诊断不当、治疗方案选择不当、治疗措施不当、病情变化处理、告知过错、医疗产品使用不当、病历过错、医院管理不当等因素对原因力具有显着影响(P<0.05)。病历过错的原因力,可以更进一步分为原因力无法判断、完全无原因力以及原因力待定等三种情况。告知过错的原因力,存在不具有原因力与原因力待定两种情况。结论:医疗技术过错可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临床指南作为判断依据,并结合“合理性”判断。在病历过错的判断中,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对医疗行为是否造成实质影响作为判断依据。病历过错存在《民法典》第122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情形,则推定医疗过错存在。在对医疗告知过错的判断中,以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是否影响患者对医疗行为的理解和对医疗行为的选择作为判断依据。诊断不当、治疗方案选择不当、治疗措施不当、病情变化处理不当、医疗产品使用不当、医院管理会使原因力往更高等级认定。病历过错通过影响医疗行为对原因力的产生影响,其原因力根据医疗行为的原因力来判断。告知过错通过影响患者的选择,从而影响实际医疗行为对原因力产生影响。对医疗过错与原因力的判断属于对医患双方争议的“事实判断”,对此,审判人员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及对鉴定意见的全面考察,对“事实判断”进行“法律再判断”,以此杜绝“以鉴代审”错误情形出现。
孔少楠[6](2020)在《私人诊所医生处方行为和利他性实验经济学研究 ——以青岛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研究背景私人诊所在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截至2014年,全国私人诊所数量达到149175家,占全国诊所数量的比例超过96%。私人诊所被广大人民群众接受的主要原因是此类诊所可及性好、患者就医方便且就医成本较低。但是,由于私人诊所未被纳入HIS等其他医疗IT系统管理,对私人诊所医生的诊疗行为以及私人诊所的管理一直处于卫生管理研究的边缘。医生的处方行为直接决定了医疗服务质量,因此是非常重要的的医疗服务环节。我国私人诊所的卫生服务市场与公立医院的卫生服务市场不同,很少能够纳入医保报销,因其受到支付方式、医疗服务范围、医生执业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医生处方不合理的现象极其常见。普通感冒是人民群众的常见病之一,虽然该病的发病率高且目前尚无特异性药物,但是普通感冒是自限性疾病,通常7天内可自愈。目前,基层医疗机构在普通感冒的治疗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主要问题是诊疗过程不规范、抗生素不规范使用、中成药不合理使用等。近年来,相关管理部门已经注意陆续出台了各种政策法规和监管措施来严格管理私人诊所的诊疗活动,希冀能够有效提高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质量,但是由于私人诊所缺乏具体的监管措施和手段,难以像对公立医疗机构那样对私人诊所进行管理。因此,通过对私人诊所医生诊疗行为的分析,探讨影响医生处方行为的因素,有助于政府优化相应的卫生政策,提高私人诊所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及市场有两大特征,一个是不确定性,另一个是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会在市场上出现诱导需求。经济学家发现,新古典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不能解释真实的经济社会中的一切现象,尤其是医生的种种行为,需要新的理论对此进行解释。麦克圭尔提出了医生利他主义模型,认为医生的效用来自于三方面,分别是净收入、闲暇时间和对患者无效用的诱导。对前人研究相关文献进行分析后,我们发现,由于利他主义存在测量难度、田野实验的难度也远远大于实验室实验,因此目前对利他主义和医生诊疗行为之间的研究仍然较少:(1)对于医生利他性的研究主要是从理论研究方面展开,缺乏实证研究的数据支持;(2)目前研究很少聚焦医生利他主义与处方行为、其他医疗行为的关系,以及医生的社会偏好是否保持一致性;(3)医生的社会性利他性仅仅从利他/利己两个角度进行区分,不够细致。研究目的本研究的总体目标:采用田野实验的方法,以青岛市私人诊所为例,采用匿名审计的方式对私人诊所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实验,借助普通感冒观察私人诊所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医生在社会规范下的利他水平、在医疗情境中的利他水平性别以及医生处方行为关系,探讨医生的社会利他水平对诊疗行为的影响,对现有的私人诊所医疗行为监管措施提出改善建议,促进全面健康水平的提升。本研究的具体目标为:(1)通过对私人诊所医生在普通感冒诊疗过程中的行为进行匿名审计实验,对医生具体的诊疗行为进行量化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为卫生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优化和制定相关监管政策、优化监管手段提供决策依据。(2)分析不同性别的私人诊所医生在普通感冒疾病的诊疗行为上的差异,探索性别与医生行为之间的关系。(3)通过基于社会规范的利他主义实验对医生利他性进行评估,结合医疗情景下的医生利他水平,分析医生在社会规范下的利他水平与医疗情景下利他水平之间的关系。研究设计和研究方法本研究的对象为青岛市私人诊所以及诊所中的执业医生。从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正式注册的西医诊所中,随机化抽样选择133家诊所作为本研究对象。通过计量经济学中随机配对的方法,保证了实验过程中私人信息保护问题。实验设计(1):匿名审计医生诊疗服务行为。本研究面向大学生进行招募,共招募了 36名女性大学生(17组试验人员+2位备份)作为审计人员。在正式实验之前,先对审计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和预实验,确保审计员陈述普通感冒症状时能够严格按照拟定的台词进行陈述,并且与医生的沟通过程具有一致性,避免影响实验结果。在实验中,审计员假装是病人,到诊所自述自己的症状(同普通感冒),记录医生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离开诊所后填写本研究的“病人评估问卷”。实验设计(2):通过利他主义实验来观察医生的利他性。在本研究中,调查员扮演成普通感冒病人到私人诊所中就诊,在就诊结束后将预先留有“失主”信息以及其他物品的钱包悄悄放到诊所。我们根据医生是否与“失主”联系以及如何处理钱包中的现金来判断医生在利他主义程度,并将其分为在社会规范方面的纯粹利他组、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同时与实验(1)中所表现出来的医生行为进行比较,分析三组医生行为差异。同时,在本研究中也分析了医生性别与处方行为之间的关系。本研究应用SPSS22.0(中文版)软件、MicrosoftOffice Excel 2007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对于连续性的因变量采用方差分析,并一般线性回归模型进行分析,对于分类变量类型的因变量采用卡方检验,并建立logistic回归模型进行分析。研究结果(1)诊所诊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私人诊所中医生在治疗普通感冒时,存在诊疗不规范和用药不规范现象。例如,在问诊过程中,询问患者是否咳嗽或者咳痰的医生比例低于50%,使用听诊器的医生比例不足20%,询问患者是否药物过敏的医生比例不足30%。虽然病人并不需要服用任何药品,但是开具药品的医生比例非常高。其中,开具药品的医生所占比例为88.72%,开具抗生素的医生所占比例为48.87%,开具中成药的医生所占比例为72.93%,开具西药的医生所占的比例为64.66%,为患者开具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的医生比例为70.68%。开具药品的医生比例高,但是提供药事服务的医生比例却不高,例如,告知病人用药方法的医生所占比例为64.66%;告知病人药物副作用的医生所占比例仅为9.02%,告知病人其他注意事项的医生所占比例为78.95%。诊所中存在大量的抗生素不合理使用的现象,48.87%的医生为患者开具了抗生素处方,平均每个医生开抗生素0.49±0.91种。医生所开具的抗生素分为四类,其中,头孢菌素类占比最高,为56.92%,其次是大环内酯类,占比为16.92%,再次为青霉素类,占比为13.85%,最次是喹诺酮类,占比为12.31%。没有医生为患者开具两类或两个以上的抗生素。本研究中,有1位医生为“患者”开具了利巴韦林,占医生总数的0.75%。本研究中,为“患者”开具中成药的医生为97位,占医生总数的72.93%。在本研究中,所有的医生均为西医,在为患者开具感冒类中成药时,实际上是不能够对患者进行“望、闻、听、切”的诊断的,从而不能辩证用药。同时,患者并没有提到心脑血管或者骨科方面的不适,但是部分医生为了患者开具了心脑系统的中成药以及骨科中成药,这属于明显的超范围用药。本研究中针对病人的最优治疗方案中是不需要开药的,但是88.72%的医生都为“患者”开具了药品,平均每位医生开药1.80土0.92种,平均每位医生开药的价格为38.35±25.19元,诊所中诱导需求现象严重。(2)利他主义与医生处方行为在社会规范下的利他主义实验(“丢钱包”)中,医生表现出了不同的利他性。在133家样本诊所中,有66家诊所打回电话,询问是否有人丢失了钱包,并在实验员的请求下将钱包及钱包内的东西寄回。有1家诊所打回电话,但要求“失主”上门领取钱包。利他主义可以分为自我利他主义(ego-altruism)和纯利他主义(pure-altruism)两种。自我利他主义(ego-altruism)是指个体同时关注自身和他人的利益。纯利他主义(pure-altruism)是指个体仅关注他人的利益。根据这个定义,我们将38家寄回钱包且将剩余现金也归还的医生作为纯利他组,28家寄回钱包但未归还现金以及1家要求“失主”上门领取钱包的医生(共计29位)作为自我利他组,66家诊所的医生作为利己组。分析结果显示,纯粹利他组、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医生在开药总种类、抗生素种类、药品总价格、抗生素药品价格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具体如下:对于是否开具抗生素,纯粹利他组、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医生两两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纯粹利他组的表现优于利己组,利己组的表现由于自我利他组。对于开药总种类数,纯粹利他组和自我利他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纯粹利他组的表现优于自我利他组:纯粹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492),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较大但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65)。对于抗生素种类数,纯粹利他组和自我利他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纯粹利他组的表现优于自我利他组;纯粹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较大但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6),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于药品总价格,纯粹利他组和自我利他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纯粹利他组的表现优于自我利他组;纯粹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686),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较大但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3)。对于抗生素药品价格,纯粹利他组和自我利他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纯粹利他组的表现优于自我利他组;纯粹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不具有统计学意义(P=0.164),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3)性别与医生处方行为分析结果显示,男性医生和女性医生处方行为无显着差异。男性医生群体中开药医生占的比例90.91%(60/66),女性医生群体中开药医生的比例86.57%(58/67);男性医生群体中开抗生素类药品医生占的比例为50.00%(33/66),女性医生群体中开抗生素类药品医生占的比例47.76%(32/67);男性医生群体中开非抗生素类药品的比例为90.01%(60/66),女性医生群体中开非抗生素类药品的比例83.58%(56/67);男性医生群体中开中成药的比例为74.24%(49/66),女性医生群体中开中成药的比例76.12%(51/67)。男性医生群体中开药总价格的均值为38.55±23.23元,女性医生群体中开药总价格的均值38.72±26.93元;男性医生群体中开抗生素类药品的均值为5.55±7.23元,女性医生群体中抗生素类药品的均值6.20±8.05元;男性医生群体中开非抗生素类药品价格的均值33.00±22.29元,女性医生群体中开非抗生素类药品价格的均值32.52±26.06元;男性医生群体中开中药类药品价格的均值15.88±19.35元,女性医生群体中开非抗生素类药品价格的均值15.64±16.75元。(4)利他主义与医生其他医疗行为本研究发现,医生医疗行为中的部分其他医疗行为与社会利他性具有相关性,纯粹利他组、自我利他组和利己组医生在患者就医经历的总体评分和向父母推荐该医生的可能性得分以及诊疗时长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患者在就医经历的总体评分和推荐可能性这两项的得分最能体现患者本次就医感受,我们对三组医生在这两方面得分进行比较,发现:患者在纯粹利他组医生诊所的就医经历总体评分为6.15±1.65分,患者在自我利他组医生诊所的就医经历总体评分为5.65±1.63分,患者在利己组医生诊所的就医经历总体评分为5.06±1.63分。患者对纯粹利他组医生诊所的推荐程度得分为5.42±2.17分,患者对自我利他组医生诊所的推荐程度得分为4.86±1.62分,患者在利己组医生诊所的推荐程度得分为4.34±1.90分。患者在纯粹利他组医生诊所的诊疗时长均值为9.21±3.38分钟,患者在自我利他组医生诊所的诊疗时长均值为7.12±3.45分钟,患者在利己组医生诊所的诊疗时长均值为7.27±4.05分钟。(5)性别与医生的其他医疗行为诊疗时长与患者就医满意度以及医生的利他偏好有一定的关系。我们对男女医生的诊疗时长进行比较,发现:患者在男性医生诊所的诊疗时长均值为7.06±3.87分钟,患者在女性医生诊所的诊疗时长均值为8.63±4.15分钟。对男女医生的诊疗时长进行方差分析,发现两组医生诊疗时长方面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结论与政策建议本研究通过实验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医生在社会规范下的利他水平、在医疗情境中的利他水平性别以及医生处方行为关系,探讨医生的社会利他水平对诊疗行为的影响,最终得出以下结论:(1)私人诊所医生对于普通感冒的诊疗过程有待规范,例如诊疗流程不规范、抗生素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利巴韦林、引致需求明显等。(2)私人诊所医生的社会利他性与医疗情景下的利他性相关。具有纯粹利他偏好的医生在抗生素的使用、药品种类、药品价格、患者满意度、诊疗时长方面的表现优于具有自我利他偏好和利己偏好的医生。具有自我利他偏好的医生的患者满意度虽然高于具有利己偏好的医生,但是在抗生素的使用、药品种类、药品价格方面的表现劣于具有利己偏好的医生。(3)私人诊所医生的性别与医生的处方行为无关,但与诊疗时长相关,女性医生的诊疗时长长于男性医生。基于本研究结论,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进一步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监督力度,推广使用匿名审计。(2)对现有医疗价格体制进行调整和优化。(3)在私人诊所中也引入商业医疗保险或者社保,通过第三方监督降低居民医疗成本。(4)加强对普通感冒正确治疗方式的培训和教育宣传,减少抗生素使用不规范的现象。(5)提高医生的社会利他性水平,促进患者的健康收益。
彭思远[7](2018)在《论医生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过错的认定规则》文中认为在当前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逐年上升,医患关系矛盾尖锐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对医生诊疗行为中医疗过错的认定却不成体系,难以满足法院的司法审判需要,各地审判采用不同的认定规则,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屡见不鲜。面对这一不利局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应运而生。尽管该解释具有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创新闪光点,但还是没有从根本上建立一个完整的医疗过错认定体系,目前的混乱局面仍将延续。其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法院将医疗惯例、诊疗规范以及鉴定意见作为认定医疗过失的代替标准或者绝对标准,扭曲了医疗过错认定的本意,导致医方认为判决过于严苛,而患者则认为法院偏袒医方,这导致法官夹在两头当中难以自处,不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笔者根据上述情况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分析法官采取以上做法的原因和不利后果,从审判的角度出发,提出自身的完善建议。对比国外两大法系的通行做法,我们应当重构当前的抽象认定标准,即以一个假想的理性医生在当时境况下的行为为参照对象,综合个案差异予以考量;同时辅以不过于严苛的客观基本认定方法,允许医方以有力证据推翻过失结论,建立较为完善的医疗过失认定体系;此外,对案件中不可或缺的医疗损害鉴定工具加以改进,如出台《实施细则》、建立鉴定人资格制度、改进鉴定程序等,成为上述体系的配套制度。
王宁,付文娣,任会娟,何淑团[8](2017)在《绩效管理对医师诊疗行为的影响》文中研究说明随着绩效考核与绩效管理方法的引入,越来越多的医院实施了绩效考核与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与管理方案的制订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绩效管理对医院运营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对医师的诊疗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医师的诊疗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到疾病的诊疗效果与患者的就医体验,而且也影响到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因此,建立正确合理的绩效考核与管理制度,必须考虑绩效管理方案对医师诊疗行为的影响,发挥绩效管理对医师诊疗行为的积极作用,减少对诊疗行为的不利影响,推动医师诊疗行为的规范,促进医院的良性发展。
张晓溪[9](2016)在《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的诊疗费用与诊疗行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我国和发达国家一样面临着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威胁,据卫生部统计年鉴公布的资料表明,1984-2013年,卫生总费用从242.07亿元增长到了 31868.95亿元,30年间增长超过100倍,而2013年医院次均门诊费用和人均住院费用按可比价格较去年均分别上涨4.5%和3.9%。原因在于我国现行的以按医疗项目收费为主导的模式存在较大弊端和隐患,按医疗项目收费制度缺乏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不同医院在项目服务的数量和范围差异较大,即使规定了医疗服务单价,医院仍可能通过增加医疗服务的数量来提高医疗费用,从而产生许多不必要的服务与不合理的费用。因此,本研究结合国内现行的单病种付费和国际的DRGs付费经验,对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进行疾病费用、院间比较以及影响因素分析,为我国未来的病种付费模式提供合理的参考建议。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对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常见病多发病的费用及其构成的测算,以及对应医疗项目的梳理,从多角度多层面分析相同疾病在各级各类医院之间、医院内外各级别医生间等的费用差异,发现各类影响因素对病种费用的影响,以及医院或医生间诊疗行为的不同,从而为我国病种诊疗费用的研究提供实证性的借鉴,为医院和相关部门规范服务诊疗行为提出可行的管理方法,以及为下一步医院和医疗保险部门实施按病种付费和定价提供参考依据。研究方法:针对国内外关于病种费用管理、医院间病种费用的比较以及诊疗行为等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并收集整理课题项目平台中两类病种的患者基本信息、疾病诊断信息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数据。采用基本统计描述方法,对各个疾病间、医院间和特征因素间的主要分析字段进行分析;利用专家咨询法,论证费用区间的合理范围;采用方差分析,验证各疾病间、院间和各特征影响因素间多组样本的费用差异;采用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筛选出所研究两类病种费用的主要影响因素。研究内容:根据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门诊和住院费用数据,首先,计算病种费用及构成情况,分析疾病类目间的费用差异,并给出每个病种的费用区间。其次,在此基础上选择样本量最大的一个亚类目疾病,进行各个医院间、综合和专科医院间、存在特色专科医院与其他医院间费用的差异,并对医疗服务项目使用情况进行深入分析。最后,选取社会特征因素和疾病相关影响因素,探究影响两类病种费用的主要因素。研究结论: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的各个类目和亚类目之间的费用存在一定的差异性。阑尾炎疾病中部分亚类目的个案分析表明,疾病间的费用差异主要在于医疗服务项目使用种类上的不同。而对于两类病种同一亚类目疾病内部院间和医生间费用差异分析,可知院方和医生在诊疗中存在使用项目单价较高或项目数量使用较高的情况。之后以两类病种住院费用数据为例研究影响因素表明,各个因素内部分类间均存在差异性,多元回归分析结果可知,阑尾炎住院费用的直接影响因素为:医院级别、各个医院、年龄、药占比、住院天数、是否为主要手术;冠心病住院费用的直接影响因素为:医院级别、性别、年龄组、卫生材料占比、住院天数、次要诊断数、是否为主要手术。并且,两类病种次均费用的结合比较分析,反映了各个医院诊疗不同疾病的趋势。同时,两类病种在门诊和住院费用结构,以及就诊人次趋势等方面存在一定共性。
赵玉婷[10](2016)在《移动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研究》文中提出移动医疗借助互联网技术,利用医生碎片化的时间通过网络为用户提供咨询、问诊等服务。同传统诊疗方式不同的是,互联网已经大大突破了传统医患关系的时空范围,从空间上看,医疗服务不再局限于医院;从时间上看,也不再局限于医患面对面的即时性。与传统医疗关系中医疗机构、医生、患者三方为主体相不同的是,移动医疗主要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将医生同用户相连由医师为用户提供服务,从而形成了互联网加医疗的产业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受网络环境以及双方主体的限制,很容易出现误诊、延诊或者隐私泄露的情况,而互联网运营者均作为其中一个角色存在。互联网下的医疗义务或诊疗规范的具体内容,以及传统门诊的医疗义务有何异同,若产生侵权问题,归责原则以及举证责任等同传统医疗有何不同都值得思考和探讨。本文主要通过对比移动医疗与传统医疗异同,结合已经出现的司法判决,分析目前移动医疗服务条款中的问题,对涉及到的移动医疗服务主体及侵权损害责任构成进行分析,同时通过结合传统医疗中的伦理损害责任、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以及医疗产品损害责任,对移动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互联网时代下,移动医疗模式对平衡医疗资源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对于移动医疗服务可能产生的侵权责任问题进行研究,有利于明确移动医疗模式下互联网运营者、医生、医疗机构的权责,可以更好的调动各个主体的积极性,避免权责不清,促进移动医疗合法发展;对于问诊者,也将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
二、论规范化诊疗行为模式的建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规范化诊疗行为模式的建立(论文提纲范文)
(3)基于中医状态辨识的《伤寒论》诊疗思维与逻辑及智能诊疗模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1 时代发展需要 |
2 理论挖掘需要 |
3 技术革新需要 |
第一部分 《伤寒论》诊疗的中医思维与现代逻辑研究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2.1 文献学方法 |
2.2 逻辑学方法 |
3 《伤寒论》医书基本信息探析 |
3.1 医书名称作者分析 |
3.2 医书版本分析 |
3.3 医书价值分析 |
4 《伤寒论》诊疗的中医思维探析 |
4.1 《伤寒论》诊疗中医思维挖掘概述 |
4.2 《伤寒论》的汤方辨证思维 |
4.3 《伤寒论》的平脉辨证思维 |
4.4 《伤寒论》的症状辨证思维 |
4.5 《伤寒论》的动态辨证思维 |
4.6 《伤寒论》的状态辨识思维 |
5 《伤寒论》诊疗的现代逻辑探析 |
5.1 《伤寒论》诊疗现代逻辑挖掘概述 |
5.2 《伤寒论》的定义逻辑 |
5.3 《伤寒论》的归纳与演绎逻辑 |
5.4 《伤寒论》的分析与综合逻辑 |
5.5 《伤寒论》的具体与抽象逻辑 |
6 小结 |
第二部分 《伤寒论》诊疗数据集构建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2.1 中医状态辨识方法 |
2.2 数据标注方法 |
3 数据集构建结果 |
3.1 中医症状数据 |
3.2 中医证型数据 |
3.3 状态要素(病位、病性)数据 |
3.4 中药数据 |
第三部分 《伤寒论》智能化辅助诊疗模型构建与验证研究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方法 |
2.1 基于多图神经网络的智能诊疗模型构建 |
2.2 模型评估 |
3 中医辅助诊疗研究 |
3.1 中医辅助诊疗研究概述 |
3.2 中医状态辨识在中医辅助诊疗中的应用 |
4 “图神经网络”与“多层感知机算法”介绍 |
4.1 图神经网络 |
4.2 多层感知机算法 |
5 MGNN智能诊疗模型构建 |
5.1 中医数据特征聚合模块 |
5.2 中药预测模块 |
6 MGNN智能诊疗模型实验验证 |
6.1 模型训练及软件实现 |
6.2 数据拆分 |
6.3 预测过程 |
6.4 实验分组 |
6.5 模型功能 |
6.6 评价标准 |
6.7 实验结果 |
7 讨论 |
7.1 中医诊疗规律研究层面 |
7.2 中医诊疗数据集构建层面 |
7.3 中医诊疗智能模型构建层面 |
总结展望 |
1 本研究主要成果与创新 |
2 本研究存在问题与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1:《伤寒论》诊疗数据集 |
附录 2:中英文缩略词表 |
文献综述 中医辅助诊疗与《伤寒论》研究概况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4)基于深度学习的宫颈癌诊疗辅助系统的设计与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医疗信息化领域研究现状 |
1.2.2 诊疗模式挖掘研究现状 |
1.2.3 诊疗项目预测研究现状 |
1.3 论文主要研究内容 |
1.4 论文组织形式 |
第2章 相关技术研究 |
2.1 医学相关知识 |
2.1.1 宫颈癌 |
2.1.2 临床路径规范 |
2.2 词向量 |
2.2.1 独热编码 |
2.2.2 Word2Vec |
2.3 聚类算法 |
2.3.1 常用聚类算法 |
2.3.2 聚类算法的评价指标 |
2.3.3 相似性度量 |
2.4 循环神经网络 |
2.4.1 传统循环神经网络 |
2.4.2 长短时记忆循环神经网络 |
2.4.3 门控循环单元神经网络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模型研究与实现 |
3.1 数据预处理 |
3.1.1 相关定义 |
3.1.2 向量表征 |
3.1.3 数据预处理模型 |
3.2 规范诊疗模式挖掘模型 |
3.2.1 规范诊疗模式挖掘算法 |
3.2.2 诊疗过程规范化判断 |
3.3 诊疗项目预测模型 |
3.3.1 输入层 |
3.3.2 隐藏层 |
3.3.3 输出层 |
3.4 模型实现 |
3.4.1 数据集 |
3.4.2 预测流程 |
3.4.3 模型设置 |
3.4.4 评价指标 |
3.5 结果与分析 |
3.5.1 预测结果 |
3.5.2 对比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系统设计与实现 |
4.1 需求分析 |
4.1.1 功能需求分析 |
4.1.2 非功能需求分析 |
4.2 整体架构设计 |
4.3 数据库设计 |
4.3.1 数据库模型设计 |
4.3.2 数据库表设计 |
4.4 功能模块设计 |
4.4.1 用户管理模块 |
4.4.2 信息录入模块 |
4.4.3 信息查询模块 |
4.4.4 数据统计模块 |
4.4.5 智能分析模块 |
4.4.6 后台管理模块 |
4.5 系统实现 |
4.5.1 系统开发环境 |
4.5.2 登录 |
4.5.3 信息录入 |
4.5.4 信息查询 |
4.5.5 数据统计 |
4.5.6 智能分析 |
4.5.7 系统管理 |
4.6 系统测试 |
4.6.1 测试环境 |
4.6.2 系统功能测试 |
4.6.3 系统性能测试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总结与展望 |
5.1 工作总结 |
5.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临床视域下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原因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词表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前言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现状 |
3. 研究思路 |
4. 研究对象 |
5. 研究目的 |
第二部分 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原因力的统计分析 |
1. 资料来源与方法 |
2. 统计结果 |
第三部分 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原因力的分析讨论 |
1. 医疗技术过错判断依据的探讨 |
2. 病历过错的判断 |
3. 医疗告知过错的判断 |
4. 医疗损害原因力探讨 |
第四部分 措施建议 |
1. 细化医疗过错判断标准 |
2. 量化医疗损害原因力 |
3. 区分“事实判断”与“法律判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综述 医疗过错标准与医疗损害原因力认定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私人诊所医生处方行为和利他性实验经济学研究 ——以青岛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诊所发展现状分析 |
1.1.2医生处方行为现状分析 |
1.2 研究现状 |
1.2.1 利他与医生行为 |
1.2.2 性别与医生行为 |
1.2.3 博弈论视角下的医患关系 |
1.3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4 研究目标和研究意义 |
1.4.1 研究目标 |
1.4.2 研究意义 |
1.5 论文的框架结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市场的特殊性 |
2.2 医生行为模型 |
2.3 社会偏好与行为博弈论 |
2.3.1 人的社会偏好 |
2.3.2 社会偏好的微观结构 |
2.3.3 利他偏好下的行为博弈论 |
2.4 利他行为的测量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文献综述 |
3.1 利他主义及其基础 |
3.1.1 利他的生物学基础 |
3.1.2 利他的神经经济学基础 |
3.1.3 利他行为的经济学解释 |
3.1.4 利他行为的影响因素 |
3.2 医生及其行为 |
3.2.1 医生与医学中的利他行为 |
3.2.2 医护人员的性别及诊疗行为 |
3.2.3 不合理的处方行为 |
3.3 利他主义与行为博弈论 |
3.3.1 个体的亲社会行为与社会偏好 |
3.3.2 行为博弈论 |
3.4 关于利他主义的田野实验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验原理、实验设计与分析方法 |
4.1 实验原理 |
4.1.1 关于实验经济学 |
4.1.2 田野实验 |
4.1.3 审计实验及其在卫生领域的应用 |
4.2 实验设计和分析方法 |
4.2.1 研究对象与抽样方法 |
4.2.2 伦理学问题 |
4.2.3 实验设计 |
4.2.4 质量控制 |
4.2.5 数据分析方法 |
第五章 实验结果与分析 |
5.1 一般性结果 |
5.1.1 样本诊所的基本情况 |
5.1.2 样本诊所医生的基本情况 |
5.1.3 利他主义实验的基本情况 |
5.1.4 审计实验中医生诊疗行为的基本情况 |
5.2 利他性、性别与医生医疗行为关系的分析结果 |
5.2.1 利他性与医生处方行为的关系分析 |
5.2.2 性别与医生处方行为的关系分析 |
5.2.3 利他性与医生其他医疗行为关系分析 |
5.2.4 性别与医生其他医疗行为的关系分析 |
5.3 定性分析 |
5.3.1 关于普通感冒的处方行为 |
5.3.2 关于就医体验等其他医疗行为 |
5.4 小结 |
第六章 讨论与政策建议 |
6.1 方法学的讨论 |
6.1.1 田野实验在医疗行为研究中的应用 |
6.1.2 匿名审计实验数据具有高可靠性 |
6.1.3 数据质量保证 |
6.1.4 数据分析方法 |
6.1.5 实验细节的设计 |
6.2 实验结果的讨论 |
6.2.1 诊所诊疗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
6.2.2 利他主义与医生行为 |
6.2.3 性别与医生行为 |
6.3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3.1 结论 |
6.3.2 政策建议 |
6.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6.4.1 本研究的创新点 |
6.4.2 本研究的不足 |
附件1 病人评估问卷 |
附件2 病人台词 |
附件3 接线员台词 |
附件4 准考证 |
附件5 学生名片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论医生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过错的认定规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第2章 医生在诊疗行为中过错的概述 |
2.1 医生的概念 |
2.2 诊疗行为的界定 |
2.2.1 诊疗活动 |
2.2.2 诊疗行为 |
2.3 医疗过错的概念 |
2.3.1 英美法系中的医疗失当 |
2.3.2 大陆法系中的医疗过误 |
2.3.3 我国的医疗过错概念 |
第3章 医生在诊疗行为中的过错认定规则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医疗过错认定规则现状 |
3.1.1 “医疗水平相应诊疗义务”的抽象认定标准 |
3.1.2 以“诊疗规范”为客观基本认定方法 |
3.1.3 鉴定意见 |
3.2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1 “当时医疗水平”概念模糊、落后 |
3.2.2 “诊疗规范”认定过失的绝对化 |
3.2.3 对医疗损害鉴定制度的过度依赖 |
3.3 小结 |
第4章 医生诊疗行为过错认定规则之完善 |
4.1 重构以假想合理医生为参照的抽象认定标准 |
4.1.1 假想的合理医生标准 |
4.1.2 具体情况的考量 |
4.2 建立非绝对化的客观基本认定方法 |
4.3 制定科学的医疗损害鉴定体系 |
4.3.1 出台《医疗损害鉴定实施细则》 |
4.3.2 建立医疗损害鉴定人资格制度 |
4.3.3 设定合理的鉴定内容及鉴定程序 |
第5章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8)绩效管理对医师诊疗行为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1 国内医院绩效管理 |
2 医师诊疗行为 |
3 医院绩效管理对医师诊疗行为的影响 |
3.1 合理的绩效管理方案对诊疗行为产生正面影响 |
3.1.1 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节约医疗成本 |
3.1.2 促进临床、医技、医辅科室诊疗程序的顺畅协作 |
3.1.3 促进医院循证医学模式的实践应用, 规范教学医院临床教学程序 |
3.1.4 调动医师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患者就诊满意度 |
3.2 不合理的绩效管理方案, 对诊疗行为产生负面影响 |
3.2.1诊疗行为与经济利益挂钩 |
3.2.2 过分地追求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的提高 |
3.2.3 使用医师无法控制的因素作为考核指标 |
(9)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的诊疗费用与诊疗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第一部分 文献综述 |
1 病种费用管理 |
1.1 基本及相关概念 |
1.2 国外研究发展及现状 |
1.3 国内研究发展及现状 |
2 医疗(诊疗)费用比较 |
3 费用管理模式对诊疗行为影响 |
3.1 基本概念 |
3.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4 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二部分 |
前言 |
1. 立题依据和政策背景 |
2. 研究目的 |
3. 研究意义 |
4. 研究方法 |
4.1 文献研究法 |
4.2 专家咨询法 |
4.3 统计学方法 |
调查研究 |
1. 资料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数据资料的来源与提取 |
1.3 数据资料的清洗 |
1.4 本研究结果分析思路 |
2. 研究结果 |
2.1 阑尾炎病种诊疗费用的研究 |
2.2 冠心病病种诊疗费用的研究 |
2.3 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的院间对比研究 |
2.4 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诊疗费用影响因素分析 |
3. 结论 |
3.1 阑尾炎各类目病种的次均门诊和住院费用情况存在一定差异 |
3.2 冠心病病种门诊和住院费用间存在一定的共性及规律 |
3.3 院间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疾病比较中,AZ医院专科特色较为明显 |
3.4 院间和医生间两类病种的医疗项目使用存在差异 |
3.5 阑尾炎和冠心病疾病的门诊和住院数据存在一定的共性和规律 |
4. 建议 |
4.1 完善病种临床路径规范,缩小同类疾病费用差异 |
4.2 把控疾病费用影响因素,防止诊疗费用快速增长 |
4.3 医保部门协同合作,共同监管医生诊疗行为 |
结语 |
附录 |
致谢 |
在学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10)移动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第2章 移动医疗责任概述 |
2.1 移动医疗简介 |
2.1.1 移动医疗概念及特点 |
2.1.2 移动医疗现状及发展前景 |
2.2 移动医疗同传统医疗及远程会诊的区别 |
2.2.1 移动医疗同传统医疗的区别 |
2.2.2 移动医疗同远程会诊的区别 |
2.2.3 移动医疗同网络搜索的区别 |
2.3 移动医疗服务条款存在的问题 |
2.3.1 移动医疗服务网络经营者的有限责任。 |
2.3.2 医生诊断的效力不作保证 |
2.3.4 缺失隐私保护条款 |
2.4 移动医疗责任性质 |
2.4.1 违约责任 |
2.4.2 侵权责任 |
2.4.3 违约责任同侵权责任竞合 |
2.5 移动医疗侵权责任的界限 |
2.5.1 界限的法律含义 |
2.5.2 区分移动医疗诊疗服务和信息咨询服务 |
2.5.3 移动医疗服务界定标准 |
第3章 移动医疗侵权责任主体 |
3.1 移动医疗服务提供平台 |
3.2 移动医疗服务平台注册医师 |
3.3 用户 |
第4章 移动医疗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
4.1 违法行为 |
4.1.1 违法性 |
4.1.2 违法性判断方法 |
4.2 损害事实 |
4.2.1 人身损害 |
4.2.2 精神损害 |
4.3 主观意思 |
4.4 因果关系 |
第5章 移动医疗侵权责任因果关系 |
5.1 移动医疗侵权因果关系判断 |
5.1.1 事实因果关系 |
5.1.2 法律因果关系 |
5.1.3 利用“相当因果关系说”认定移动医疗侵权的因果关系 |
5.2 免责事由 |
第6章 移动医疗侵权责任承担 |
6.1 移动医疗伦理损害 |
6.1.1 责任形态 |
6.1.2 归责原则 |
6.2 移动医疗技术损害 |
6.2.1 责任形态 |
6.2.2 举证责任 |
6.3 移动医疗产品损害 |
第7章 完善移动医疗侵权损害制度的思考 |
7.1 以《侵权责任法》为移动医疗侵权责任处理的基本原则 |
7.1.1 侵权责任法基本原则的适用 |
7.1.2 医疗损害责任的具体适用 |
7.2 颁布专门司法解释、规章对移动医疗侵权责任实务问题进行规范 |
7.3 引入医疗机构完善移动医疗侵权责任 |
7.4 从互联网公司到“线下诊所” |
7.5 通过建立监管等多种途径规范移动医疗侵权责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论规范化诊疗行为模式的建立(论文参考文献)
- [1]第三方平台介入下的移动医疗侵权责任研究[D]. 龙丹.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
- [2]基于社会燃烧理论的医患纠纷治理问题研究[D]. 刘跃利.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
- [3]基于中医状态辨识的《伤寒论》诊疗思维与逻辑及智能诊疗模型研究[D]. 赵文. 福建中医药大学, 2021
- [4]基于深度学习的宫颈癌诊疗辅助系统的设计与实现[D]. 闫玉芳. 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沈阳计算技术研究所), 2021(08)
- [5]临床视域下医疗过错与医疗损害原因力研究[D]. 曾文博. 昆明医科大学, 2021(02)
- [6]私人诊所医生处方行为和利他性实验经济学研究 ——以青岛为例[D]. 孔少楠. 山东大学, 2020(04)
- [7]论医生实施诊疗行为过程中过错的认定规则[D]. 彭思远. 南昌大学, 2018(01)
- [8]绩效管理对医师诊疗行为的影响[J]. 王宁,付文娣,任会娟,何淑团. 现代医药卫生, 2017(11)
- [9]阑尾炎和冠心病两类病种的诊疗费用与诊疗行为研究[D]. 张晓溪.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6(05)
- [10]移动医疗侵权损害责任研究[D]. 赵玉婷. 北京理工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