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黄册制度读书报告

明代黄册制度读书报告

问:明代的“黄册”
  1. 答:明朝初建,缺谨经过多年战乱,人口死亡、迁徙,土地荒芜,使户口、土地伏盯基簙籍的实际情况与登记的户籍不相符。为有效管理户口,掌握劳动力,保证明朝 赋役的征收,朱元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人口的普查,并在普查的基础上编制了全国户口的总清册。
    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户部尚书范敏设计黄册,洪武十四年(1381年),朱元璋诏令全国各府县编制黄册,方法是以110户为里,每里之中推选丁粮多的地主十人为里长,其余一百户分别编为十甲。十甲编定次序,轮流应役。里是乡村的编制,一里中的110户,按丁粮的多少为序编为一册,册中注明各户的姓名、籍贯、丁口、年龄、田地产业等。里中有孤寡之人不能应役,就附在110户之后,名为畸零。
    黄册一式两份,一份留本里存底,一份上缴至州县。州县汇总各里之册,制成本州县总册,也是一式两份,一份留于本州县,一份上缴到府。各府如法复制,府缴至布政司,各布政司最终汇缴到户部,因为布政司呈报给户部的册必须用黄纸做封面,称之为“黄册”。
    黄册制度规定,每“里”中的人口,所承担的赋税是均等的。则岁若某一户家庭出现问题,同“里”的其他家庭需要共同承担该户的赋税,确保朝廷赋税不少。户部每十年进行一次更新,通过黄册制度,朝廷可以精确掌握全国人丁和土地情况。该制度是明朝执行最长的户籍制度,也是朝廷赋税役的依据,它是明朝基本经济制度。
问:关于明代粮长制度的著述有哪些?
  1. 答:书 名: 明代粮长嫌尺制度(校补本)(精)(梁方仲文集)
    作者:梁方仲 出版社: 中华书局 周绍良徽州文书所见明末清初的粮长、里长和老人 中国土地制度史 作者: 赵冈,陈钟毅 著 出版社: 新星出版社
    高由《中国地方自治的由来》(《史潮》1期,1931年), 李珩《中国农村政治结构的研究》(《中国农村》1卷10期,1935年7月),陶希圣、沈巨尘《秦汉政治制度》(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梁宗敬《宋代的保甲制隐族度》(《更生月刊》15卷5—7期,1942年7月), 葛寒峰《中国的保甲制度研究》(《农学月刊》1940年第6期), 曾资生《宋金元的乡里制度概况》
    梁方仲《明代粮长制度》和韦庆远《灶者弊明代黄册制度》。
  2. 答:明代粮长制度(校补本)(精)(梁方仲文集)
问:明代建立黄册制度的主要目的
  1. 答:明代黄册制度的主要目的是:准确掌握全国户籍情况;合理征派赋役,恢复发展经济;加强对地方的管理,稳定社会秩序。
    黄册制度:是建立的人口登记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建立。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令在全国范围内普查人口。洪武十四年推行里甲制度。在此基础上,对全国人口按所从事职业,主要分为民、军、匠三类,进行造册登记。以户为单位,每户详列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等,逐一登记在册。因送给户部的一册,封面用黄纸,故称黄册衫清亩。按规定,黄册10年一造,每册一式4份,分别上报中央户部及省、府、或森县有关机构。
    明代根据身份主要是职业固定户类,包括宗室户、官绅户、民户、军户、匠户、灶户、商户等。各种户类严禁私自脱籍或更换,“凡军、民、驿、灶、匠、工、乐诸色人户,并以籍为定。”“不得妄行变乱,违者治罪,仍从原籍。”譬如匠户,是被限制专门从事某项手工业的人户,凡籍为匠户,须世代承袭,不得脱籍,不能入仕。
    不同的户类之间等级森严正首,其中宗室户包括皇室和宗藩人户,官绅户是贵族缙绅地主的一个户口类别。这两种人户在社会上等级地位最高,拥有各种特权。
    为了遏制流民,明禁止农民随意离开里甲。当时明确规定:“甲下或有他郡流徙者,即时送县官,给行粮,押赴原籍州县复业”。
    明代的积极性:明代户籍管理严密,有利于社会稳定;保证了国家赋役的征派,有利于巩固统治。
    明代户籍制度的消极性:将户类固定化、等级化,压抑了广大民户特别是社会底层户类的积极性,不利于技术的交流和传播;严禁民众迁移逃亡,加强了社会的封闭性,不利于人口的流动和社会进步。
  2. 答:黄册制度是明代户籍与赋役之法的一种基本制度,历来受到学者重视。尤其30年代以来,考证研究颇盛,不乏名家论著,几乎成为明史的一个分支学科。然而,迄
    70年代末,学者并未见过黄册原本,所论大皆据史书、地志有关记载,南京黄册贮藏库的专志《后湖志》,以及明清人士对黄册制度的评议等文献资料。文献资料
    固丰,足资系统论述,孙猛搏而难于实证。原来黄册内容,主要是按户分列人丁与事产,以及两者在每十年大知闷造期间的增减变动。其特点在于项目具体,而每项必有数据,
    可形成历史变量。学者既则祥未见黄册原本,所论亦多是黄册制度本身及其兴衰变化,鲜能利用黄册资料特点以验证史书记载及作计量分析,来考察当时社会经济中的有
    关问题。
  3. 答:明太祖朱元璋建立的人口登记制度。洪武十四年(1381年)建立。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令在全国范围内普查人口。洪武十乎陵迟四年推行里甲制度汪衫。在此基础上,对全国人口按所从事职业,主要分为民、军、匠三类,进行造册登记。以户为单位,每户详列乡贯、姓名、年龄、丁口、田宅、资产等,逐一登记在册。因送给户部的一册,岁李封面用黄纸,故称黄册。按规定,黄册10年一造,每册一式4份,分别上报中央户部及省、府、县有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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