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市场分析、回顾与预测(论文文献综述)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基金研究中心[1](2020)在《2020年11月债券型基金绩效表现》文中提出
王天童[2](2020)在《信息透明度对公司并购影响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的控制权市场虽处于起步阶段,但近年来呈强劲崛起之势,并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从微观角度看,并购是公司最重大的投资经营决策和最直接的外源成长方式之一。从宏观角度看,每一次并购浪潮都有力地影响和转变着经济的格局和发展方向。公司并购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要素资源配置方面具有独特优势,能够在中国经济进入改革纵深发展、产业动能新旧转换、区域性经济重大调整的新时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公开透明不仅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原则,更是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由于信息是市场的基础要素,是经济主体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信息透明度对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可谓是全方面的,特别是学术界对信息透明度如何影响资本市场的研究不仅内容丰富,并且很多议题取得了相当一致的结论。然而,信息透明度对控制权市场的影响作用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是通过资本市场建设促进实体经济繁荣活跃。资本市场为控制权市场发展提供了平台与基础。而控制权市场作为资本市场的延伸,又成为后者优化存量资源配置的重要方式,二者相辅相成。所以,关于信息透明度影响作用的研究不能仅局限于资本市场,而应该将其对资本市场和控制权市场的影响统一起来分析。现有文献仍存在一些有待进一步探索的问题:(1)分析框架有待完善。现有研究大多只考察了并购交易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对并购活动的影响,却忽视了并购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影响。然而由于作用不同,这两类信息不对称不能替代,也不能单独考虑,分析框架不完整,就很容易依据现有知识得到先入为主的结论。(2)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现有研究大多从会计信息质量的单一层面考查信息对并购活动的影响。然而现实中会计信息质量并不能全部决定一家公司与外部投资者之间的平均信息成本。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强度与质量、信息中介对公司特质信息的加工生产、信息媒介的传播效果以及社会曝光的程度都会影响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所以,现有研究只分析了并购信息作用机制的一个层面,缺少综合视角的分析。(3)研究方法有待精进。现有基于市值和行业标准配对的并购目标选择研究,在计量方法上存在极大似然估计系数偏误、配对组样本可能不标准以及数据信息量降低导致的实证研究结果失真问题。(4)由点及面的系统性研究有待完成。从本文掌握的文献来看,以信息透明度为作用内核,从交易动因到交易行为再到交易效果的系统性研究暂且处于空白。这使得理论界和实务界对控制权市场中信息作用机制的了解是相对片面和不完整的。鉴于上述背景,本文以公司并购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为基础,从资本市场综合信息成本角度出发,将并购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补充纳入现有分析框架,使用2009-2018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被并购及未被并购的随机配对研究样本,基于Logistic、OLS计量模型和事件研究法,按照“动因—行为—效果”的研究思路,对并购目标选择、并购定价以及并购市场反应的信息作用机制及边界条件进行系统地研究。主要发现和结论如下:(1)并购目标选择的信息作用机制与边界条件。实证发现,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对其成为并购目标的可能性存在负向影响,高声誉财务顾问地域重叠加强该影响,航空枢纽距离减弱该影响。结果表明,控制权市场存在低信息透明度公司治理机制,信息透明度通过资本市场资产定价、经营管理水平信号以及私有信息含量作用于并购目标选择。并购金融中介存在地域重叠的信息溢出效应,临近航空枢纽降低了投标公司的并购前搜寻成本及并购后监督成本,地理区位因素通过加强信息流动、降低信息成本缓解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水平。(2)并购定价的信息作用机制与边界条件。实证发现,目标公司信息透明度对并购溢价存在负向影响,分析师预测精度平均提高10%,并购溢价降低约2%,交易所信息质量评级提高一个等级,并购溢价降低约2.5%,以研究样本2018年为例可分别为投标公司共节约32亿或40亿元人民币交易成本。并购浪潮期间并购溢价对目标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敏感度升高,而投资者保护政策发布施行后并购溢价对目标公司信息透明度的敏感度降低。结果表明,信息透明度低是并购高溢价定价的重要影响因素,投标公司与资本市场投资者对于信息成本折价函数的差异决定了并购定价的信息作用机制,并购浪潮和投资者保护政策的外生冲击通过改变相对折价水平影响作用机制的边际贡献。(3)并购市场反应的信息作用机制与边界条件。实证发现,目标公司信息透明度对并购市场反应存在正向影响,投资者有限注意和大股东侵占威胁均加强了上述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则无明显作用。结果表明,信息透明度通过边际信息传递能力、投资者信息风险以及委托代理顾虑作用于并购市场反应,是决定目标公司股东并购宣告财富收益水平的重要因素。信息不透明导致投资者对“好消息反应不足”,市场价格发现效率受限。低信息透明度的目标公司没有因为宣告并购以及获得高溢价而被投资者重新认识,资产的信息折价效应依然存在。投资者关注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具有价值效应。大股东的侵占威胁使外部投资者产生投资顾虑,抑制市场对好消息的反应。本文的主要创新和贡献有:首先,相对完善了公司并购信息不对称研究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将并购公司与资本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补充纳入现有分析框架,同时分析了并购中客观存在的两种信息不对称对交易活动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了并购研究中信息不对称分析结构的完整性。其次,拓展了基于信息作用的并购研究视角。本文通过分析师跟踪预测数据、股票交易的高频日内数据以及交易所公布的信息披露质量等级数据刻画市场感受到的上市公司平均信息成本,超越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单一层面,从资本市场综合信息成本角度分析了信息透明度对公司并购的影响。再次,初步构建了基于信息透明度的公司并购研究理论基础。本文以信息透明度为作用内核,按照“动因—行为—效果”的研究思路,完成了对并购目标选择、并购定价以及并购市场反应信息作用机制及边界条件的系统性研究。第四,初步检验了并购金融中介地域重叠的信息溢出效应。大量研究分析认为地域重叠为投资主体带来显着的信息优势,并购中投标公司与目标公司地域重叠的信息溢出效应得到了检验。然而具有信息效能优势的财务顾问地域重叠,可能为并购公司克服信息障碍发挥的作用却未被考察。本文通过实证分析,初步检验了并购金融中介地域重叠的信息溢出效应,为现有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与证据。第五,通过对样本设计的优化,相对提升了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通过使用构建与并购组样本容量接近的完全随机配对控制组的方法,相对克服了中国现有并购目标选择研究中存在的极大似然估计系数偏误和实证研究结果失真的问题,得到相对更为可靠的实证结果。最后,通过对变量设计的突破,增加了研究内容的丰富性。本文运用球面几何学的大圆距离公式通过精确计算获取上市公司航空枢纽距离变量,突破现有同地效果的研究约束,初步在中国并购实证研究中分析了地理距离对交易活动的影响,丰富了现有的并购信息不对称相关研究。此外,本文的研究发现还具有一定的现实启示意义:首先,加深各方对并购活动的理解;其次,对监管层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建议;再次,对交易双方分别提供相应的并购策略建议;最后,对投资者提供相应的投资建议。
陈岸鹏[3](2020)在《基于支持向量机回归选股和波动率择时的量化产品设计》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如今计算机科技水平的进步,量化投资也借此机会逐渐兴起。资产定价理论的不断发展推进了量化投资的研究,成为量化策略研究的其中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础,而多因子模型是资产定价模型中最为广泛使用的模型,常用于量化投资中股票的选择,即量化选股。机器学习是人工智能其中一个重要的领域,近年来,也有研究将机器学习应用到金融市场问题中的资产定价领域以使金融资产价格能够被准确定价。本文在资产定价理论的基础之上,将机器学习中的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引入到多因子模型中进行股票的选择。首先把因子分为质量类、成长类、技术类、动量类、情绪类,计算所有因子两两之间的相关性使所有因子两两之间的相关系数小于0.6,然后用剩余因子对沪深300的10个行业指数一一进行横截面回归并进行显着性检验,选出每个行业指数各自的显着相关因子,再运用10个行业指数各自的因子对沪深300的10个行业指数进行经过遗传算法调参的线性支持向量机回归与非线性支持向量机回归分析找到被低估的行业指数,从行业中选出五只被低估的个股。在股票选择的基础上,加入单向波动率进行择时以控制买入的进场时机,如果市场过去走势低迷,过去30天跌幅超10%,且移动平均单向波动率小于0,则对资产标的进行持仓或建仓操作;或者说,市场过去是高涨走势,过去30天涨幅超过5%,也可以对股票进行资产标的进行持仓或建仓操作,其余情况下均对股票进行卖出动作。同时,加入做空的双向策略,当发出卖出指令时,做空沪深300期货合约,以提高资金利用率,使该策略有了逆势盈利的可能。在基于该策略的量化产品被设计出之后,本文收益和风险两个方面进行了产品的分析,选择2017年1月9日至2019年6月30日的情况进行回溯测试,产品收益的参考指标为净值、收益率以及夏普比率;产品所存在的风险以最大回撤率以及波动率作为参考指标;并在最后进行了风险控制的说明。通过实证检验,得到两款产品净值在回测期内表现总体优于表现优于基准净值,年化收益率与夏普比率虽然在2017年表现相对不佳,但在2018年股灾期间远远优于基准水平,且2019年不输于市场表现,而波动率和最大回撤率明显较低的结果,说明基于该策略所设计出的产品在逆市时也有实现资产的增值保值的能力,且风险相对基准较低,适合于包括机构以及高净值人群等大型投资者。
陆帅[4](2020)在《基于双市场网络的上市公司效率测度、扰动分析与风险投资》文中认为风险投资与传统银行借贷不同,其更倾向于高风险、高科技性的目标,并且是一种权益资本,更关注于上市公司的发展前景与潜力。其投资目标主要为新兴行业如新能源行业或处于初始发展期的企业。风险投资的运作形式是股权投资,一般的投资期限较长,且通过了筛选进入风投资本的上市公司,将会得到除资金支持外的其他方面的支持,例如改善治理水平、引入先进管理模式和避免诚信问题等。这样的运作模式恰恰符合如新能源行业内的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然而如何合理地选择风投目标,如何评估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价值,是风投策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上市公司风险投资价值的评估不仅应涵盖该公司的投资回报率,更应注重对于上市公司发展潜力的考察。同时投资风险即面对扰动影响时该公司的稳定性也是重点分析的对象。基于此思路,本文拟通过上市公司效率测度和扰动影响分析这两个步骤建立两个维度评价指标,并以此作为风投价值评价体系构建的基础,从而根据该评价体系给出相应的风险投资策略建议。具体而言,本文针对根据中国上市公司与证券市场的风险投资特点,构建了基于生产市场和证券市场表现的上市公司双市场网络。接着,在双市场网络的基础上,添加了生产市场的特定扰动分析与证券市场的随机扰动分析,由此构建了扰动下的双市场效率测度模型并进行了稳定性分析。至此,本文得到上市公司风投价值的两个评价指标即双市场效率及双市场稳定性。通过两维度指标,构建了上市公司风投价值评价体系。并依据该评价体系制定了上市公司可变的风险投资策略。在实证部分,运用以上理论基础,研究了风险投资热点行业——新能源行业。使用2013-2017年5年间的新能源行业的26家上市公司的真实数据,测度了其双市场网络效率,并对所得结果进行整体性和特征性分析。接着测度了各个上市公司扰动下的双市场效率,对扰动结果做进一步分析。对比扰动效率与原始效率,评估了新能源上市公司的双市场网络稳定性。通过评价结果,得到了上市公司风险投资的不同特性。针对其不同特点,本文给出了相应的风险投资策略。在本文中的实证分析结论主要如下:第一,从整体来看,26家新能源上市公司的双市场效率值都呈现较低的水平。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效率差异并不明显;新能源行业中上市时间较早的企业和上市时间较晚的企业之间存在明显的双市场效率差异;在不同的次级行业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表现最好且与其他次级行业相比优势明显。第二,在扰动下的效率测度结果中,所选取的26家新能源上市公司扰动下的双市场效率值仍呈现较低的水平。在效率分布方面,中国东部和中西部之间的扰动效率差异仍不明显。可以发现多数省或自治区表现低迷且在五年中一直处于“及格线”下;电子业表现最好,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行业表现最差的。第三,稳定性分析结果中,整体来看,扰动下效率与原始效率相比调整的均值不大,但从单个上市公司来看,不同上市公司稳定性差异很大;地域差异中,东部的调整幅度整体小于中西部的调整幅度;从上市时间来看,三组不同上市周期的上市公司稳定性表现无明显的强弱之分;次级行业中电子业表现出较强的稳定性。稳定性最差的为农副食品加工业。最后,本文根据上市公司的不同特点将他们分为8类,接着给出了如下风险投资策略方面的建议:可作为风险投资目标公司的有P+型和S+型,近期可考虑作为持股对象。作为观察组的有N+型和M+型,可随时关注这两类公司,但在风险投资时要注意可能存在的扰动风险。作为观察组备选的有P-和S-,这两类公司短期内可不作为观察目标,若长期中出现明显的表现提升,可考虑将其纳入观察组。短期内可不考虑N-和M-组中的公司,其风险投资回报率低,且风险投资潜力较差。
贺子聪[5](2019)在《私募股权投资、MD&A对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银行借款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中小企业的融资决策是其发展的核心问题,在内部融资无法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外部融资中的发行股票和发行债券难度又很大的情况下,银行借款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大量的利用企业层面的调查数据研究证明,中小企业存在借款融资渠道不畅和借款成本高于大型企业的情况,而创新型中小企业由于“轻资产,重创新”而缺乏抵押品,其借款难的问题比其他类型中小企业更严重。如何缓解我国创新型中小企业借款难问题是我国政策制定者和企业界共同关心的话题,开展这一问题的相关研究更具有现实意义。大量财务学领域的研究文献考察了银行借款的影响因素,而结合创新型中小企业的特点,治理因素中的股权结构因素、董事会治理因素和信息因素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简称MD&A)信息因素均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十分重要。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控股股东对公司控制程度非常深。私募股权投资(简称PE)机构作为积极型监督者,在投资企业后,成为非控股股东,并对控股股东、管理层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且提供专业的增值服务,相比于其他类型的非控股股东,PE具有更强的制衡控股股东的能力。另外,PE非控股股东委派董事是保障其利益的重要途径,能够增强非控股股东的制衡能力,发挥积极的治理作用,削弱控股股东在董事会安排中的影响力,抑制控股股东的“掏空行为”。本文从PE是否投资以及PE是否派遣人员进入董事会两个角度,研究PE是否影响创新型中小企业银行借款契约,全方面考察PE这一重要的非控股股东发挥的作用。另外,MD&A信息能够全面的向投资者展示企业有关未来发展的信息,已有的证据显示股票市场投资者能够感知到企业对外披露的MD&A信息的不同,从而改变自己的投资决策。银行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应该受到MD&A信息的影响。同时PE作为股东会直接和间接影响企业对外披露的MD&A信息。PE投资企业后,通过投后管理机制在企业未来战略规划、未来风险识别及应对中起到正向促进作用,并且改善企业的治理结构,提高对外披露的MD&A信息质量。本文研究PE是否投资及PE是否派遣人员进入公司董事会对MD&A信息的影响,可以从一个新的角度论证PE机构对被投资企业的信息披露的影响机制。最后,综合PE、MD&A信息与银行借款三者之间的关系,本文的逻辑可以表示为“PE股东→MD&A信息披露→银行借款”,即除PE机构直接影响创新型中小企业银行借款融资外,PE机构可以通过影响创新型中小企业披露的MD&A信息从而间接影响企业的借款,也就是说MD&A信息能够在PE影响银行借款时起到中介作用。这样才能深入了解PE通过哪些路径影响银行借款契约,才能有利于分析当前创新型中小企业借款难问题的关键点,帮助银行更加合理的评估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贷款违约风险,从而为缓解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贷约束和优化银行信贷资源在创新型中小企业中的配置效率提供经验支持。本文主要以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和信贷配给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研究并得到本文的研究结论。首先,对私募股权投资与银行借款关系的研究,研究结果发现,相比无PE参与的企业,有PE参与企业的银行借款规模更大、成本更低、期限结构更合理,并且PE介入企业的董事会时这种影响更显着,说明PE的介入公司治理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企业与银行在签订借款契约时的宽松程度;然后,进一步分析PE特征的作用发现,不同特征PE对银行借款的影响程度存在差异,具有外资和国有背景、声誉越高、持股比例越大、投资期限越长、联合投资等特征的私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企业借款的正向效应更为明显,最后,进一步实证检验的结果表明,PE通过监督机制、激励机制对银行借款契约产生影响。然后,对MD&A信息与借款融资关系展开研究。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大量依靠金融机构借款进行间接融资,本文使用更加客观、高效的文本向量化研究方法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披露的MD&A信息有用性进行度量,并利用得到的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表明,MD&A信息含量与银行借款规模显着正相关、与银行借款成本显着负相关、与银行借款期限结构显着正相关,证明MD&A信息能够向债权人传递公司层面的信息,有助于银行在进行放贷决策时做出合理的判断,并且前瞻信息与风险信息的信息含量对银行放贷决策的影响较大,因为这两类信息能够帮助信息使用者预测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并且提示可能面对的风险,有利于银行等债权人更加清晰全面的评估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和潜在风险,提高银行对公司的违约风险评估的准确程度,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并且通过进一步实证分析发现,MD&A信息在企业处于信息不对称程度越高的情况下,对银行借款契约的影响越显着,证明MD&A信息通过缓解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程度帮助企业获得更宽松的借款契约。最后是PE对MD&A的影响以及MD&A的中介效应研究。研究结果显示,PE能够帮助企业提高MD&A信息含量,尤其是前瞻信息的信息含量,并且这种影响在PE介入公司董事会后发挥的作用更为明显。PE机构的外资和国有背景、声誉越大,PE投资的持股比例越大、联合投资正向影响被投资企业对外披露的MD&A含量。此后,通过中介效应检验模型验证了MD&A信息在PE影响银行借款契约中起到了中介作用,即PE通过帮助企业在经营管理、战略管理、风险管理方面提高,并在此基础上向外部债权人传递更具有信息含量的有关企业经营情况的分析、未来发展规划、风险的应对等信息,PE在银行评估企业违约风险时的能够帮助创新型中小企业降低违约风险,并且当PE介入公司董事会后起到的作用更加明显。结合本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如下政策建议:从宏观政策制定者角度,政策制定者应鼓励商业银行在“信贷”资源配置过程中公平对待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适当放宽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条件;制定有利于PE/VC和商业银行形成有效的信息共享与合作机制的投贷联动政策;尽快出台更为明确的MD&A信息披露方法,并尽快制定MD&A相关法律条款和审计准则。从微观企业角度,PE机构更应重视对被投资其企业的投后管理,并积极派遣人员进入企业董事会,也可适当引入外资、国有背景的合伙人,提高自身声誉,与其他PE机构进行联合投资,注重投资后长期管理、适当提到投资持股比例;创新型中小企业积极与PE机构合作,不必排斥PE机构介入董事会,并且更应该关注MD&A信息的披露,积极与银行沟通,向银行传递积极信号;银行应该积极开发创新型中小企业客户,更应该关注企业的前瞻信息和风险信息等重要的非财务信息,提高贷款资源配置效率。
张金艳[6](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谢光华[7](2019)在《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行业专长对预测行为的影响及后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我国证券市场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成长为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撑。当前,中国经济正在向高质量发展迈进,亟需高质量的资本市场,推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金融服务于企业发展的效率。证券分析师作为信息传递的中坚力量,其天职就是缓解信息不对称,对于培育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资本市场意义重大。然而,证券分析行业的“研报门”事件接二连三出现,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严重阻碍了信息的有效传递。究其原因,主要还是由于证券分析师队伍良莠不齐,研究能力不足,工作没有做到尽职尽责,导致研究报告的质量低下,提高分析师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迫在眉睫。最近的一些文献研究表明,分析师之间的个人能力存在显着差异,行业专长体现了分析师在特定行业所具有的专业技能或专有经验,是影响其盈余预测质量和职业生涯最为重要的个人特征因素。然而,国内外研究分析师行业专长的文献还比较有限,关于行业专长如何影响分析师的预测行为,我们对此的认识依然模糊。行业集中度作为企业重要的外部经营环境,是影响企业信息披露成本与收益的关键因素,为我们从信息补充挖掘角度认识分析师行业专长的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实验情境。本文基于转型时期我国资本市场和分析师行业的发展现状,以行业专长对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行为的影响为逻辑主线,着重从盈余预测修正、现金流预测和盈余预测准确性三个维度,深入研究了行业集中度差异下的分析师行业专长对其预测行为倾向的影响及其经济后果,弥补了现有文献关于分析师行为的研究过多局限于企业层面和对行业专长这一重要分析师个人特征关注较少的不足。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在绪论部分,对论文做一个简要介绍。首先,从我国资本市场上分析师的信息中介职能还有待改善的现状出发,阐释了行业专长对于培养分析师的职业能力和帮助投资者辨别研究报告质量的重要性,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然后,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层次以及采用的研究方法,梳理了论文的研究构架。最后,基于将行业集中度作为研究视角对于认识分析师行业专长的积极作用,介绍了本文与以往文献的不同之处及可能存在的创新。第二,对与本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基础理论加以阐述,梳理和评述了重要的相关文献。首先,本文在第二章中总结了与研究内容相关的主要理论,包括与分析师预测相关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信号传递理论,与分析师行业专长相关的干中学理论和分工及专业化理论,与行业集中度相关的信息披露专有性成本理论。然后,分别从分析师行业专长的角度回顾了分析师盈余预测工作信息来源和分析师行业专长的相关文献;从分析师预测的角度回顾了分析师预测修正、分析师现金流预测和与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的相关文献;从企业信息披露的角度回顾了与行业集中度相关的文献。勾勒出了本文的理论框架和文献基础。第三,展开制度背景分析,以期为后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提供现实依据。本文第三章分别对我国证券分析师行业的发展历程、发展现状、分析师的预测行为特征进行了分析,发现我国证券分析行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后,增长趋势有所放缓,步入转型期,市场饱受噪音干扰。接着,结合分析师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分析师预测特征,概括了行业发展面临着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分析师的能力不强、对分析师执业行为的规范不足等诸多问题。第四,从分析师盈余预测修正幅度、现金流预测和预测准确性三个维度,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了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行业专长对其盈余预测行为的影响。行业专长是分析师一项重要的个人特征,然而关于行业专长对分析师盈余行为的影响,我们仍缺乏一个较为全面的理解,对于行业集中度如何影响分析师行业专长作用的发挥,更是知之甚少。本文通过第四、第五、第六章的研究发现:行业专长有助于提高分析师的盈余分析能力,具有行业专长的分析师有能力或低成本的从行业内竞争对手处获取信息,从而表现出与其他分析师不一样的盈余预测倾向。进一步,在产品市场集中度高行业,企业之间的相互依存和竞争更为紧密,同一行业内其他企业提供的经营状况、产品成本、价格水平等信息更具实质性,噪音也更少,可以在分析师盈余分析中发挥更大的作用,行业专长对分析师盈余预测行为的影响显着加强。具体表现为:(1)具有行业专长的分析师盈余预测修正更大胆,更有可能发布额外的现金流预测,并且预测也更准确;(2)行业集中度越高,行业内共同信息及竞争性信息的传播效应提高,具有行业专长的分析师预测修正大胆性和发布现金流预测的意愿显着增强,预测准确性也显着提升。变换关键变量的度量方式和采用变化模型得到的结果同样支持了以上结论。(3)进一步,为了解潜在的机制,我们还研究了企业信息披露特征如何影响行业集中度与行业专长的互补作用,发现行业集中度与行业专长对分析师预测修正大胆性、现金流预测意愿、预测准确性的促进作用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水平较低、没有披露详细客户、供应商信息和没有发布管理层业绩预告的企业中。第五,分别从盈余预测修正和现金流预测两个角度,围绕具有行业专长分析师的市场反应,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了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行业专长的市场反应。本文通过第七章的研究发现:具有行业专长的分析师获得了更高的市场反应。然而,随着产品市场集中度提高,分析师行业专长的市场反应并没有显着增强。具体表现为:(1)对于具有行业专长的分析师来说,其盈余预测修正和现金流预测都能够带来更大的市场反应;(2)行业集中度提高并没有增强具有行业专长分析师的盈余预测修正和现金流预测的市场反应。说明投资者并没有意识到不同行业集中度下,分析师行业专长作用的差异。第六,研究启示、结论与展望。本文第八章基于前面各章节的研究结论,从资本市场的舆论整治、分析师研究报告的产权保护、市场竞争的行为规范和企业自愿信息披露的制度完善等方面给出对政府部门的启示;从信息真伪辨别能力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加强和价值投资观念的建立等方面给对投资者的启示;从行业专长的培养方面给出对证券公司和分析师的启示。第九章在总结了本文所有研究问题的结论之后,指出了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并对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一些设想。
陈熠[8](2019)在《基于“乐视劫”事件的分析师声誉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证券分析师和上市公司是一对利益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以乐视网为例,作为曾在资本市场上红极一时的名角,陪伴成长的分析师名利双收。但是当乐视网的宏伟蓝图幻灭时,股价一路暴跌,成为了一支避之惟恐不及的“雷”股,曾对乐视网大为唱好的分析师则迎来了他们职业生涯的“乐视劫”。实际上,中国资本市场上类似“乐视劫”的分析师研报打脸事件并非个案。层出不穷的“研报门”事件一次次拷问着分析师声誉机制的有效性。声誉机制是分析师持续努力提供高质量研报的一个主要动机,但是囿于声誉的衡量难问题,中国资本市场分析师声誉机制的有效性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较好的检验。基于此,本文以“乐视劫”事件为研究背景,试图从研报打脸导致分析师声誉受损的独特视角来考察中国资本市场分析师声誉机制的有效性问题。具体地,本文将乐视网实控人贾跃亭公开承认乐视网存在问题的事件视为一个准自然实验,把长期跟踪并看好乐视网的分析师界定为声誉受损分析师,进而通过构建双重差分模型(DID)实证检验了声誉受损对分析师研报市场反应的影响关系。结果本文发现,“乐视劫”事件发生后,相对声誉未受损的分析师,投资者对声誉受损分析师研报的市场反应显着更弱,表现出更低的市场超额回报和超额交易量,意味着市场对声誉受损分析师进行了一定的惩罚,降低了对其研报的关注和信任。进一步,本文还分析了分析师声誉受损后盈余预测行为的可能变化,结果发现分析师在声誉受损之后倾向于出具更乐观有偏趋同的盈余预测报告,以刺激投资者、迎合基金经理和管理层,进而逐步修复受损的声誉,这一结果表明声誉机制会影响分析师的盈余预测行为。本文可能的贡献或创新在于:第一,本文创新性地将“乐视劫”事件背景下声誉受损与否作为衡量和反映分析师声誉强度的一种可信方法,为分析师声誉衡量相关的研究文献提供了一种新思路;第二,本文的研究工作有效丰富和扩展了中国资本市场分析师声誉机制有效性问题的研究文献,特别是为中国资本市场提供了分析师声誉机制有效性的直接证据,对于资本市场各方都具有一定的决策参考价值。
许文瀚[9](2019)在《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文中研究指明年度财务报告(年报)反映了管理者对公司本会计期间经营情况的回顾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展望。在资本市场中,为了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管理者有动机通过乐观的信息披露来提升投资者信心。现有文献多从数字信息(会计信息)的角度研究了年报信息,并一致发现管理者会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应计会计科目操纵和改变真实经营活动等方式调节公司利润,这些行为的最终结果是造成会计信息失真,增加公司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证监会不断细化监管规则、审计程序日趋严格和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的现实背景下,管理者对数字信息操纵的空间正在被压缩,会计信息质量在近年来得到了显着提高。但这绝不意味着管理者已经放弃了对信息的操纵。本文认为,现阶段管理者对信息的操纵正在由数字信息转向文本信息。文本信息在年报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对数字信息进行进一步解释与说明。多样化的文字语言不仅能够清晰地传达语义,更能够让读者与信息发布者产生情感上的共鸣。正是由于文本信息的这种特点,它能够完美地弥补数字信息的缺陷,使得广大信息接受者能够能好的了解公司真实情况。然而,文本信息也存在着诸多难以克服的缺陷。首先,文本信息具有语言多样性和内容前瞻性的特点,导致其缺乏事后可验证性,因此很难被监管部门事后追责。其次,文本信息由于缺乏统一的量化标准,导致审计人员很难因文本信息违规而出具非标准意见。这些缺陷导致文本信息的可靠性较低,远不如受到严格监管和审计的数字信息。但这些缺陷并未影响文本信息成为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原因如下:第一,文本信息相比于数字信息具备更高的可理解性。在现代公司经营业务日趋复杂,且中小投资者通常不具备专业财务分析能力的情况下,文本信息成为投资者读懂数字信息的重要辅助性工具。第二,文本信息具备更强的信息可比性。随着我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升,上市公司的差异也逐渐扩大,尤其是一系列互联互通如“沪港通”、“沪伦通”和“沪德通”实施之后。分散化投资策略要求投资者具备更强的投资能力和国际视野,这使得投资者在面对证券投资时不仅要克服公司间的行业差异还要克服国别差异,在这种情况下,文本信息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第三,文本信息具有更高的信息含量。在现代公司价值评价体系日趋多元化的背景下,公司价值不仅体现在经营业绩,还要兼顾公司战略、安全生产、社会责任履行和与利益相关方关系等问题。而这些内容是数字化的会计信息所无法表达的,但通过年报文本信息,投资者能够清楚的获取公司的这些信息。鉴于年报文本信息可靠性较低但相关性较高的特点,深入研究文本信息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将有助于投资者正确认识上市公司年报,从而做出最优投资决策。同时也可能有助于监管部门制定文本信息的相关披露规范,从而促进公司提高年报信息质量。本文在文献回顾和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2010-2017年之间中国非金融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对年报文本信息的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进行了研究。主要研究结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通过对年报文本信息的真实性研究,本文发现针对数字信息的盈余管理和针对文本信息的操纵存在一定的相关性,说明处于信息优势方的上市公司管理者会同时运用数字信息操纵和文本信息操纵来误导投资者。并且这两种操纵方式是相互配合的,导致年报文本信息并不总是客观真实的。这意味着继盈余管理之后,针对文本信息的语调管理也成为了导致委托代理冲突的主要原因,若任其发展,将严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正当利益,不利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完善。(2)通过对管理层决策和文本信息的相关性研究,本文发现公司三大经济活动决策与文本信息之间存在相关性。从经营活动的角度,发现经营活动绩效越差,年报文本信息内容的可理解性越低。从研发活动的角度,发现研发力度越大,年报文本信息就越保守。从融资活动的角度,发现股权质押后,为了降低爆仓风险,管理者将策略性地操纵年报文本信息的语调和内容。以上结论说明管理者为了配合决策的实现,年报文本信息将被策略性操纵。这对于不具备专业财务分析能力,但依赖于文本信息获取公司信息的一般投资者而言是不利的。在管理层策略性披露的情况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并未减小,反而有扩大的趋势。(3)通过对年报文本信息的经济后果研究,在已有学者发现文本信息语调与投资者反应存在相关关系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发现虽然管理层语调与股价波动呈正相关关系,但管理层语调与盈余数字的一致性存在调节效应,若两种信息不一致,则投资者会认为管理层披露不诚实而低估股票价格。此外,本文还发现审计收费受文本信息中经营情况变动原因的说明和未来前景的展望内容的影响,这说明审计意见虽较少受文本信息的影响,但审计师还是会根据文本信息进行风险判断,并相应调整收费。除审计师之外,分析师行为也受到文本信息影响,具体而言,分析师关注于年报文本信息,并对其中有效内容做出反应,但如果年报中表现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的异常乐观时,分析师会减弱对这些信息的关注,并相应下调对公司的未来盈余预测。本文可能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结合中国语言背景,从计量层面为文本信息的量化提供了新思路和方法。目前,国内文本信息研究文献多借鉴了国外的语调量化法,然而这种方法存在天然缺陷:例如,乐观词汇结合特定会计科目或语言会产生语义反转,而现有量化法就笼统的认为乐观词汇即为乐观。本文所采用的语句结构提取法可以通过分析单句结构和句义,计算文本整体的语调情感倾向,能够有效克服现有量化方法的缺陷。第二,拓展和深化了管理者决策影响信息披露的相关研究。现有管理层决策与文本信息研究多集中于公司经营活动和融资活动,但较少涉及投资活动。本文通过对投资活动的研究,弥补了这一研究缺失。并构建了公司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的研究框架,有助于我们从不同角度认识管理层决策对年报文本信息生成过程的影响。第三,丰富和拓展了文本信息经济后果的相关研究。现有该领域的研究大多聚焦于文本信息对股票价格的影响。而本文从更为微观的视角研究了文本信息对除投资者外的其他资本市场参与方的影响,例如审计师和分析师,这有助于我们更全面的认识文本信息的经济后果。
郭阳生[10](2019)在《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文中认为2014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机制)正式启动,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实现可兑换情况下设计的跨境投资新模式,是资本市场开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沪港通机制的实施,宏观视角方面,有利于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综合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大金融中心的地位,提高两地市场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渠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微观视角方面,更多来自发达地区的国际投资者参与A股价格竞争,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改善投资者关系,深刻影响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因此,探讨沪港通政策的经济后果便成为了一个重要命题。然而,目前学术界对于此类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是“只管一隅”的片面之举,缺乏“谋划全局”的系统性分析,沪港通机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晰。基于此,本文试图为这方面的问题提供微观证据。本文首先结合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分析发展中国家实施资本市场开放的动因;其次,根据有效市场假说、投资者认知假说、流动性假说等现代资本市场理论,深入剖析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再次,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开放创新形式——沪港通机制,分析其特点及影响机理,并提出沪港通机制主要有两大政策效应:治理效应与信息效应;最后,根据沪港通所带来的政策效应,在代理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框架下,从上市公司信息环境、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三个视角提出研究假设、进行检验,从而系统构建了沪港通政策经济后果的研究体系。具体来说,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并得到了相应的结论:第一,在新古典经济学、金融发展理论基础下解析发展中国家实行资本市场开放的缘由。首先,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发达国家资本充裕,资本边际产出较低,发展中国家资本匮乏,资本边际产出较高。在资本自由流动,没有管制的情况下,资本会从富裕的发达国家流向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从而促进发展中国家扩大投资,推动经济增长,而发达国家也获得了更高的投资收益。其次,金融抑制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制并不能得以充分发挥,存在金融机构形式单一、金融资产单调、金融活动管制过多、金融效率极低等现象。金融深化论旨在解除金融抑制,提升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其核心观点在于,经济发展与金融体制相互促进、相互制约,适当的金融改革有助于经济增长,使经济发展与金融深化形成良性循环。然而,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开放的实践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在总结失败教训的基础上,金融约束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资本市场开放不可能一夜间完成,政府应采取“金融约束”方式逐步过渡,金融约束并不是阻碍金融深化,是通过一组金融政策为银行和企业创造租金的方式促进金融深化。第二,从现代资本市场理论视角深入剖析资本市场开放对股票市场与实体经济两个方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有效市场假说确立了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其理论意义在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根本途径就是要解决股票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信息传递、信息解读、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文以上市公司信息环境作为实证研究的切入点符合有效市场假说的精髓。股票市场开放的另一功能是增强市场流动性。随着更多国际机构投资者的进入,相关标的股的成交量会明显增加,交易指令迅速执行,交易成本降低。股票流动性的提高,能够减少流动性风险溢价以及投资者报酬,进而降低公司股权资本成本,这就是流动性假说的核心内容。扩大全球关注度是股票市场开放的又一功能。投资者认知假说认为,资本市场开放必然会带来更多的海外投资者、更多的分析师跟踪以及媒体关注。因此,资本市场开放有利于提高标的公司的投资者认知度,扩大公司投资者基数,提升企业价值。另外,由于国际机构投资者的介入,以及行业监管更严,股票市场开放还能显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第三,沪港通机制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开放形式,其政策效应赋予了更深刻的内涵。一方面,沪港通机制引入了大量来自发达地区的机构投资者,这些海外投资者或关注跟踪上市公司,或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成为战略股东。他们往往拥有较成熟的投资理念,较强的投资者保护意识。为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侵占风险,他们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因而沪港通机制具有“治理效应”。另一方面,沪港通机制带来国际机构投资者的同时,会促进跨境服务需求增加。更多分析师跟踪标的上市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约束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改善公司信息环境。同时,更多媒体关注、报道相关上市公司,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因而,沪港通机制具有“信息效应”。第四,借助“沪港通”政策实施这一外生事件,从信息环境、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三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根据有效市场假说,以信息环境作为实证研究的起点。以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作为检验沪港通政策经济后果的视角,其理论逻辑在于二者的影响因素均为代理冲突与信息不对称,而沪港通机制的政策效应也正体现如此。论文第三章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重点考察沪港通机制对上市公司信息环境的影响。文章以分析师预测行为作为信息环境的代理变量,研究发现,沪港通开通以后,标的公司分析师跟踪人数增加,预测精确度提高,预测分歧度降低。论文第四章基于信息不对称与代理冲突理论框架下,系统论证了沪港通机制对上市公司融资约束的影响,并考察信息环境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相比于控制组公司,沪港通开通以后,处理组公司融资约束显着降低,并且这种效应在信息环境差的组更显着。影响机理研究表明,降低代理冲突是沪港通机制缓解融资约束的重要渠道;作用路径分析表明,沪港通机制有利于标的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在资本市场中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权融资额度,同时也改善了公司过度依赖债务资金的失衡融资结构,进而提升了融资效率。论文第五章同样基于信息不对称与代理冲突理论框架下,研究了沪港通机制对标的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并考察信息环境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相比于控制组公司,沪港通开通以后,处理组公司股价崩盘风险显着下降,并且这种效应在信息环境差的组更显着。进一步分析表明,股票流动性增强是降低股价崩盘风险的重要路径,而沪港通机制并没有通过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来抑制股价崩盘风险。本文以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核心内容——信息环境作为纽带,在研究过程中,文章立足会计学、财务学等本领域的学科基础,综合运用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等跨学科知识,系统构建了理论框架、严格推导了理论假设、深入剖析了影响机理、充分提供了实证证据、全面诠释了经济后果。具体来看,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借助“沪港通”试点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PSM—DID模型,系统检验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有效缓解了这一研究领域面临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具体来看,以同一国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分析,控制了经济发展、制度环境、文化传统等遗漏变量带来的潜在偏误;此外,沪港通政策的启动给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提供了一个外生冲击,排除了反向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而且,逐步开放的试点机制天然地区分了实验组与控制组,自动规避了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测量误差。第二,本文基于“沪港通”这一政策事件,构造双重差分模型,探讨其对分析师预测行为、融资约束以及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揭示了资本市场开放传导到实体经济以及股票市场效率的作用机理,并且在内容上深化了分析师预测行为、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影响因素的研究链条,有效补足现有相关领域的文献体系;在方法上弱化了国际投资者持股对我国资本市场影响研究领域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同时,本文结论也为“外国机构投资者是蝗虫?”的争论提供了反驳证据。第三,国外有关资本市场开放的研究已经非常丰富,但对于世界上最大的新兴经济体——中国的经验证据仍相当匮乏。中国正在加速推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亟需系统的理论体系指导其国际化进程。而沪港通机制作为我国股票市场开放的创新形式,必将对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全面深入剖析沪港通的政策效果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文结论揭示了沪港通机制传导到股票市场与实体经济的作用路径,为充分发挥沪港通机制的市场稳定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信息改善功能、价值提升功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实证支持,也为我国推动资本市场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政策启示。
二、证券市场分析、回顾与预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证券市场分析、回顾与预测(论文提纲范文)
(2)信息透明度对公司并购影响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3.1 信息透明度 |
1.3.2 公司并购 |
1.3.3 并购目标选择 |
1.3.4 并购溢价 |
1.3.5 并购市场反应 |
1.3.6 其他重要概念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创新点 |
1.6.1 理论创新 |
1.6.2 方法创新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信息透明度的相关文献 |
2.1.1 信息透明度的内涵 |
2.1.2 信息透明度的测度 |
2.1.3 信息透明度的影响因素及作用 |
2.2 并购目标选择的相关文献 |
2.2.1 并购目标选择研究的发展脉络 |
2.2.2 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的并购目标选择研究 |
2.3 并购溢价的相关文献 |
2.3.1 并购溢价研究的发展脉络 |
2.3.2 信息透明度对并购溢价的影响 |
2.4 并购市场反应的相关文献 |
2.4.1 并购市场反应研究的发展脉络 |
2.4.2 信息透明度对并购市场反应的影响 |
2.5 并购地理区位的相关文献 |
2.5.1 并购地域重叠的信息溢出效应 |
2.5.2 并购地理距离的信息成本效应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信息透明度与公司并购的相关理论基础 |
3.1 公司并购理论 |
3.1.1 公司并购理论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
3.1.2 公司并购理论与本研究的关系 |
3.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2.1 信息不对称理论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
3.2.2 信息不对称理论与本研究的关系 |
3.3 委托代理理论 |
3.3.1 委托代理理论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
3.3.2 委托代理理论与本研究的关系 |
3.4 行为金融理论 |
3.4.1 行为金融理论的主要内容与观点 |
3.4.2 行为金融理论与本研究的关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信息透明度对并购目标选择影响的实证研究 |
4.1 引言 |
4.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4.2.1 信息透明度与并购目标选择 |
4.2.2 地理区位的调节作用 |
4.3 研究设计 |
4.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4.3.2 变量选取与操作性定义 |
4.3.3 实证模型的构建 |
4.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2 相关性检验 |
4.4.3 回归分析 |
4.5 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
4.5.1 内生性检验 |
4.5.2 稳健性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信息透明度对并购溢价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引言 |
5.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5.2.1 信息透明度与并购溢价 |
5.2.2 外生事件的调节作用 |
5.3 研究设计 |
5.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5.3.2 变量选取与操作性定义 |
5.3.3 实证模型的构建 |
5.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2 相关性检验 |
5.4.3 回归分析 |
5.5 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
5.5.1 内生性检验 |
5.5.2 稳健性检验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信息透明度对并购市场反应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 引言 |
6.2 研究假设的提出 |
6.2.1 信息透明度与并购市场反应 |
6.2.2 行为和代理因素的调节作用 |
6.3 研究设计 |
6.3.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6.3.2 变量选取与操作性定义 |
6.3.3 实证模型的构建 |
6.4 实证结果及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4.2 相关性检验 |
6.4.3 回归分析 |
6.5 内生性及稳健性检验 |
6.5.1 内生性检验 |
6.5.2 稳健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基于支持向量机回归选股和波动率择时的量化产品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量化产品市场分析及策略建模 |
第一节 产品市场分析 |
第二节 量化选股模型——多因子模型 |
一、Fama-French三因子模型 |
二、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 |
第三节 量化择时模型——单向波动率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量化产品设计的技术路线 |
第一节 支持向量机回归选股 |
一、支持向量机与多因子模型 |
二、支持向量机回归模型 |
三、遗传算法 |
四、选股方法 |
第二节 单向波动率择时路线与双向交易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策略测试及产品分析 |
第一节 选股策略实行及测试 |
一、特征数据处理 |
二、选股结果 |
第二节 择时策略实行及测试 |
第三节 量化产品方案设计 |
第四节 产品收益及风险分析 |
一、收益分析 |
二、风险分析与控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主要结论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所有候选因子信息 |
附录2 线性支持向量机遗传算法调参代码 |
(4)基于双市场网络的上市公司效率测度、扰动分析与风险投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特色及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效率测度的研究现状 |
第二节 扰动分析的研究现状 |
第三节 风险投资的研究现状 |
第四节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上市公司双市场网络的模型构建和效率测度 |
第一节 上市公司双市场分析 |
第二节 上市公司双市场网络的模型构建 |
第三节 上市公司双市场网络的效率测度 |
第四章 基于双市场网络的扰动分析与风险投资策略 |
第一节 特定扰动与随机扰动及其影响分析 |
第二节 双市场效率测度与扰动影响 |
一、双市场效率测度与特定扰动影响 |
二、双市场效率测度与随机扰动影响 |
三、扰动下的效率测度与稳定性分析 |
第三节 效率测度与扰动影响下的风险投资策略 |
一、两维度指标的风投价值评价体系 |
二、基于两维度指标评价体系的风险投资策略 |
第五章 以新能源上市公司为例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样本选取与指标构建 |
一、样本选取 |
二、指标构建 |
三、数据来源 |
第二节 效率测度 |
一、新能源上市公司的双市场模型分析 |
二、新能源上市公司的效率测度结果 |
三、新能源上市公司的效率分布差异 |
第三节 扰动分析 |
一、新能源上市公司的扰动下的效率测度模型 |
二、新能源上市公司扰动下的效率测度结果 |
三、新能源上市公司扰动影响下的稳定性分析 |
第四节 风险投资策略 |
一、新能源上市公司的风投价值评价 |
二、新能源上市公司的风险投资策略 |
第六章 结束语 |
第一节 结论与建议 |
第二节 创新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
附录B |
在读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目录 |
一、录用与发表的学术论文 |
二、参与的相关科研项目 |
三、研究生期间所获奖励 |
(5)私募股权投资、MD&A对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银行借款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框架和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 |
1.5 关键概念界定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制度背景与现状分析 |
3.1 私募股权投资制度背景与现状分析 |
3.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披露制度背景与现状分析 |
3.3 创新型中小企业银行借款制度背景与现状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4章 PE对银行借款的影响研究 |
4.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4.2 研究设计 |
4.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4.5 进一步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MD&A对银行借款的影响研究 |
5.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5.2 研究设计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进一步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6章 PE对 MD&A的影响及MD&A的中介效应研究 |
6.1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进一步实证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行业专长对预测行为的影响及后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逻辑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特色与创新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
2.1 理论基础 |
2.1.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2 信号传递理论 |
2.1.3 “干中学”理论 |
2.1.4 分工及专业化理论 |
2.1.5 专有性成本理论 |
2.2 文献回顾与评述 |
2.2.1 分析师的行业专长相关文献回顾 |
2.2.2 分析师预测相关文献回顾 |
2.2.3 行业集中度与企业信息披露相关文献回顾 |
3 制度背景分析 |
3.1 我国分析师行业的发展历程 |
3.2 我国分析师行业的发展现状 |
3.2.1 证券公司的发展现状 |
3.2.2 证券分析师的发展现状 |
3.2.3 分析师研究报告的发展现状 |
3.3 我国证券分析师盈余预测的特征 |
3.3.1 分析师预测修正特征 |
3.3.2 分析师现金流预测特征 |
3.3.3 分析师预测准确性特征 |
3.4 我国分析师行业面临的问题 |
3.4.1 证券公司业务同质化严重 |
3.4.2 分析师职业素养有待提高 |
3.4.3 监管部门对分析师行为的规范不足 |
4 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专长对预测修正的影响 |
4.1 问题的引出 |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1 分析师行业专长与盈余预测信息修正 |
4.2.2 行业集中度的调节作用 |
4.3 研究设计 |
4.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2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4.4 实证分析 |
4.4.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4.4.2 分析师行业专长与其预测修正 |
4.4.3 行业集中度、分析师专长与预测修正 |
4.4.4 稳健性检验 |
4.5 拓展研究 |
4.5.1 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
4.5.2 是否披露客户和供应商信息的影响 |
4.5.3 管理层业绩预告的影响 |
4.6 本章小结 |
5 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专长对现金流预测的影响 |
5.1 问题的引出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分析师行业专长与现金流预测 |
5.2.2 行业集中度的调节作用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5.3.2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5.4 实证分析 |
5.4.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5.4.2 分析师行业专长与现金流预测 |
5.4.3 行业集中度、分析师专长与现金流预测 |
5.4.4 稳健性检验 |
5.5 拓展研究 |
5.5.1 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
5.5.2 是否披露客户和供应商信息的影响 |
5.5.3 管理层业绩预告的影响 |
5.6 本章小结 |
6 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专长对预测准确性的影响 |
6.1 问题的引出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分析师行业专长与预测准确性 |
6.2.2 行业集中度的调节作用 |
6.3 研究设计 |
6.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3.2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6.4 实证分析 |
6.4.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6.4.2 分析师行业专长与预测准确性 |
6.4.3 行业集中度、分析师专长与预测准确性 |
6.4.4 稳健性检验 |
6.5 拓展研究 |
6.5.1 信息披露质量的影响 |
6.5.2 是否披露客户和供应商信息的影响 |
6.5.3 管理层业绩预告的影响 |
6.6 本章小结 |
7 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专长的市场反应分析 |
7.1 问题的引出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2.1 分析师专长的市场反应 |
7.2.2 行业集中度的调节作用 |
7.3 研究设计 |
7.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3.2 实证模型与变量定义 |
7.4 实证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7.4.2 行业集中度、分析师行业专长与预测修正的市场反应 |
7.4.3 行业集中度、分析师行业专长与现金流预测的市场反应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启示 |
8.1 对政府部门的启示 |
8.1.1 开展资本市场专项舆论整治 |
8.1.2 加强分析师研究报告的知识产权保护 |
8.1.3 规范产品市场竞争秩序,完善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 |
8.2 对投资者的启示 |
8.2.1 保持怀疑精神,提高信息真伪辨别能力 |
8.2.2 加强维权意识,树立价值投资理念 |
8.3 对证券公司和分析师的启示 |
8.3.1 证券公司要提高分析师独立性,注重分析师行业专长的培养 |
8.3.2 分析师要切实提高自身行业专长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局限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论文成果目录 |
B.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 |
C.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8)基于“乐视劫”事件的分析师声誉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 研究意义与创新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回顾 |
2.1 相关概念 |
2.1.1 证券分析师 |
2.1.2 分析师声誉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有效市场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声誉理论 |
2.3 相关文献回顾 |
2.3.1 分析师声誉对研报市场反应的影响 |
2.3.2 分析师声誉对预测行为的影响 |
2.3.3 分析师声誉评价体系 |
2.3.4 文献评述 |
第三章 假设提出与实证设计 |
3.1 “乐视劫”事件背景介绍 |
3.2 研究假设提出 |
3.3 实证研究设计 |
3.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3.2 模型设定与变量定义 |
第四章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4.1 描述性统计结果 |
4.2 相关性分析结果 |
4.3 单变量分析结果 |
4.3.1 声誉受损对研报市场回报的影响 |
4.3.2 声誉受损对研报交易量的影响 |
4.4 双重差分回归分析结果 |
4.4.1 声誉受损对研报市场回报的影响 |
4.4.2 声誉受损对研报交易量的影响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内生性问题的稳健性测试 |
4.5.2 被解释变量度量方式的稳健性测试 |
4.5.3 样本筛选方式的稳健性测试 |
第五章 进一步分析 |
5.1 声誉受损对分析师预测准确度的影响 |
5.2 声誉受损对分析师预测大胆性的影响 |
5.3 声誉受损对分析师预测乐观偏差的影响 |
第六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9)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第二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贡献 |
第二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上市公司与文本信息 |
一、公司治理与文本信息 |
二、公司活动与文本信息 |
第二节 文本信息的度量方法 |
一、管理层语调 |
二、文本可理解性 |
三、特征词语统计 |
第三节 文本信息的制约因素 |
一、会计信息 |
二、信息质量 |
三、信息成本 |
四、内外部环境 |
第四节 文本信息的经济后果 |
一、股价波动 |
二、分析师预期 |
三、内部人交易 |
第五节 文献述评 |
第三章 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文本信息的生成过程及其作用机理 |
第二节 博弈模型设定 |
第三节 公司决策与文本信息 |
第四节 文本信息的信息增量作用 |
第五节 文本信息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
第六节 模型推导过程详解 |
第七节 理论分析总结 |
第四章 年报文本信息的真实性研究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本章小节 |
第五章 管理层决策对年报文本信息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经营活动决策对年报文本信息的影响——以微利公司为例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结论 |
第二节 投资活动决策对年报文本信息的影响——以创新研发为例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结论 |
第三节 融资活动决策对年报文本信息的影响——以股权质押为例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结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年报文本信息的经济后果研究 |
第一节 年报文本信息对股价波动的影响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结论 |
第二节 年报文本信息对审计费用的影响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结论 |
第三节 年报文本信息对分析师预测的影响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假设 |
四、研究设计 |
五、研究结果 |
六、结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启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启示 |
第三节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10)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三、研究内容与结构 |
第一章 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
第一节 制度背景分析 |
一、中国为什么要扩大资本市场开放 |
二、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发展历程 |
三、“沪港通”试点机制的创新性及意义 |
第二节 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文献回顾 |
一、资本市场开放对股票市场影响的文献回顾 |
二、资本市场开放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文献回顾 |
第三节 文献述评 |
第二章 资本市场开放经济后果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市场分割理论 |
四、有效市场假说 |
第二节 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 |
一、资本市场开放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
二、资本市场开放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
第三节 沪港通机制的政策效应:一个分析框架 |
一、沪港通政策效应的理论分析 |
二、沪港通对融资约束的影响 |
三、沪港通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 |
四、沪港通政策效应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资本市场开放与信息环境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分析师预测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二、沪港通机制与分析师跟踪数量 |
三、沪港通机制与分析师预测精确度 |
四、沪港通机制与分析师预测分歧度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与计算 |
三、研究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内生性问题 |
四、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与融资约束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 |
二、沪港通机制与融资约束 |
三、沪港通、信息环境与融资约束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及说明 |
三、研究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分析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内生性问题 |
四、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拓展性研究 |
一、沪港通机制缓解融资约束的其他机理分析:降低代理冲突 |
二、沪港通机制缓解融资约束的路径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与股价崩盘风险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股价崩盘风险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 |
二、沪港通机制与股价崩盘风险 |
三、沪港通、信息环境与股价崩盘风险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与计算 |
三、研究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安慰剂检验 |
四、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沪港通、流动性水平与股价崩盘风险 |
二、沪港通、治理水平与股价崩盘风险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研究总结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创新与不足 |
四、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证券市场分析、回顾与预测(论文参考文献)
- [1]2020年11月债券型基金绩效表现[J]. 中国银河证券研究所基金研究中心. 债券, 2020(12)
- [2]信息透明度对公司并购影响的研究[D]. 王天童. 吉林大学, 2020(08)
- [3]基于支持向量机回归选股和波动率择时的量化产品设计[D]. 陈岸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4]基于双市场网络的上市公司效率测度、扰动分析与风险投资[D]. 陆帅.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5]私募股权投资、MD&A对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银行借款的影响研究[D]. 贺子聪. 吉林大学, 2019(02)
- [6]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行业集中度差异下分析师行业专长对预测行为的影响及后果研究[D]. 谢光华. 重庆大学, 2019(01)
- [8]基于“乐视劫”事件的分析师声誉研究[D]. 陈熠. 厦门大学, 2019(08)
- [9]上市公司年报文本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D]. 许文瀚. 浙江工商大学, 2019(07)
- [10]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D]. 郭阳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