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眸'99 展望2000(论文文献综述)
彭昕[1](2021)在《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文中认为国际制度的发展有深化合作和扩大规模两个方向。相对于深化合作直接实现内部提质、进一步促进制度的发展,制度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制度成员的增多,如若不基于强有力的约束协调,则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制度功能的发挥、威胁制度的未来发展。诸如欧盟等强制度,因扩员而引起的内部协调困难、一体化进程延缓等现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约束力较弱的国际制度扩员就更易引起功能涣散、治理低效等问题。因此,弱约束性制度理应倾向于深化合作,谨慎扩员。然而,针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实践的经验观察发现,即便在组织面临迫切提质需求的情况下,弱约束性制度仍然实现了扩员。这一选择逻辑上的反常构成了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所在:弱约束性制度为何选择扩员?弱约束性制度如何应对扩员后的功能低效?针对这一问题,就学理基础而言,制度变迁研究构成了研究的宏观理论背景;就经验积累而言,上海合作组织的相关数据与文献为本文提供案例检验基础。但通过对既有研究的梳理不难发现,当前以功能主义和理性选择为导向,大量聚焦强制度扩员的理论研究并没有对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问题提供有效解释。针对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制度扩员的经验研究,缺乏更进一步的学理提炼与整合,存在理论性不足等问题。基于此,本文采用分析折中主义方法,在制度具备包容性特征且处于协调性制度互动背景的前提下,围绕国际制度功能的多重性内涵,提出了影响弱约束性制度扩员实现的权力制衡、规范扩散以及功能补偿三项基本假设。将其分别带入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从搁置(2001年至2007年)到进行法律准备(2008年至2014年)再到最终落实(2015年至2017年)的三个具体阶段予以验证。就上海合作组织案例而言,针对其弱约束性特征的判定既有其结构性的客观原因,也依据其一系列主观的规则设定。作为一项由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主导的区域间合作制度,上海合作组织具有基本的包容性和开放性特征;同一空间内众多的相似性制度供给,也在大国利益和小国需求的彼此兼容中维持了基本协调的互动关系。以此为前提,通过历时性比较上合组织扩员三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发现:第一,在俄罗斯视角下,由于对美欧等西方国家的威胁感知不断提升,受到中国实力提升对中亚经济影响力增强的压力,其权力制衡需求呈现了持续增强,因此俄始终致力于积极推动扩员,以便更好地发挥制度作为软制衡工具的作用;第二,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背景下,上合组织的制度成熟、成员国的实力增长以及参与全球治理的意愿提升“上海精神”这一核心规范出现了日益增强的扩散需求,推升了各成员国寄希望于通过扩员提升制度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倾向;第三,2015年“一带一盟”对接的实现、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确立,通过制度间功能协调上合组织突破原有功能瓶颈,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因扩员引起的功能弱化问题,解决了成员国对上海合作组织扩员引起低效问题的后顾之忧。基于系统的理论假设和经验论证,最终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制度成员国权力制衡和规范扩散需求的提升增强了制度扩员的可能,但不足以促成扩员的最终实现;功能补偿的出现,是在前两项需求不断增长、扩员可能不断累积的情况下促使上合扩员决策得以最终达成的决定性因素。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当前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现象进行了反思,分析总结出可资以上海合作组织为代表的一系列弱约束性国际制度借鉴的发展经验和政策建议:在逆全球化时代、国际制度普遍趋弱的大背景下,不论是既有弱约束性制度的未来发展,还是后发力量类似的制度供给,都应在关注内部功能建设的同时,重视制度间关系的维护,避免碎片化引起的制度消耗,追求在协调型互动中形成制度间功能的补偿甚至借用。2021年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20周年。本文对于上合扩员的关注,不仅仅局限于已完成的扩员实践,还在明晰扩员依据的基础上对上合新阶段从制度协调中获取的新兴发展动力做出了积极评估与展望。
阳火亮[2](2021)在《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文中指出本文是对个人的现代性处境的一次尝试性探索,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个人自由与现代国家的关系: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为何要服从国家,以及如何服从国家;国家为何需要保护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以及如何保护?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家处于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国家本身具有超越性。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既包括神学国家的因素,也包括自然国家的因素,其重点是国家在个人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以及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概而言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国家为什么要保护个人自由,而个人又为什么要服从国家权力?个人自由有没有可能在公共政治和私人生活之中找到某种确定性和存在的空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这个保护与服从的问题,直接涉及到现代国家的概念与理论,涉及到人的现代性处境的本质。霍布斯国家理论的核心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即保护与服从。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国家就是个人的集合体,霍布斯试图平衡主权和个人,而不是偏向其中一方。要实现这一平衡,国家就必须要有政治决断以及实现这一政治决断的力量。个人的敌人不是国家,国家权威的敌人也不是个人自由,个人和国家共同的敌人是战争状态。对于个人而言,唯一能够相信的可以提供保护的,只能是出于个人自身的力量。国家就是共同体本身,就是个人通过彼此之间社会契约构建起来的全体人民,服从国家也就是服从个人自己。个人只有在群体中才会涉及到他人的利益,正是因为群体生活中可能产生的冲突,个人才需要国家来进行保护。因此,国家的保护和个人的服从都是基于国家的存在是以保护个人生命和自由为目的。人的困境在于,有没有可能既想要得到国家的保护又保留充分的个人自由?传统而言,国家权力多一点,个人自由似乎就少一点:人总为这个自由的空间担忧或者是挣扎。人的本质是什么?人需要的是确定性,以摆脱对未知的暴死的恐惧;人需要的是现世的安全,而不仅仅是来世的救赎。然而,人能够获得对自身生命和自由的保护,以对抗未知的、不确定性的世界,在于他对自身困境的认知。对人真正的体验和感同身受,才能真正地去理解人性。任何以自己的意识去替代他人体验,都必然导致强迫。人或许一生就处于这种自我感知与他人感知难以完全协调一致的困境中,世界的多彩源于此,世界的战乱也源于此。国家要想得到个人的服从,必须从人所处的困境出发,真正理解个人对其生命和自由的感知。个人要想得到国家更好地保护,也必须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学会和他人相处。人渴望私人自由,又渴望公共参与并在集体中得到认同,这必然需要人找到其中的平衡。
温仓金[3](2021)在《教育人类学视野下民族地区乡村学校变革的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乡村学校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及进程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不同地区间仍存在教育不均衡现象,偏远民族地区的乡村学校与城市地区的学校教育质量仍有差距,实现不同地区间的教育公平已然成为了社会民生领域关注的重点议题。全面加强民族地区乡村学校的建设关乎乡村儿童能否健康成长,关乎教育公平能否顺利实现,关乎乡村振兴战略能否扎实推进。基于此,本研究选择云南省寻甸县D乡学校作为田野点进行个案研究,在教育人类学的视角下探讨个案学校的变革历史,彰显了D乡学校变革的成就,揭示与凝练了D乡学校发展的困境和经验,明晰了民族地区乡村学校变革的理路。D乡学校在将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四个阶段:“困窘期”、“缘起期”、“开拓期”和“蜕变期”。此外,在学生、教师、学校文化三方面上有了巨大转变:阅读和少年宫活动使乡村学生获得了全面发展;一名骨干教师参与变革时的心路历程及D乡教师在教师培训、民族文化传承、教育科学研究中的努力彰显着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升;学校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方面的实践表明学校文化的内涵和氛围在逐步丰富与扭转。本研究认为,D乡学校变革所遭遇的困境主要包含家庭教育的缺位、不良民族习俗的影响以及学生基础知识的薄弱。转变教师观念、坚持人本思想、加强交流合作是其主要的变革经验。最后,本研究构建了乡村学校“三维发展”变革路径图,指出民族地区乡村学校要在“三维发展”的联动下推进变革:一是要立足乡土,实现“乡土性发展”;二是要多方整合,实现“外源性发展”;三是要内增实力,实现“内生性发展”。
邱佳[4](2020)在《韩景生油画艺术风格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黑龙江近现代油画的发展繁荣离不开以韩景生为首的一大批早期艺术家们在近百年的时间内不断的拼搏与探索。本文以研究韩景生在黑龙江近现代油画发展历程中所起到的引领与推动作用为主要论题。以发掘和论证韩景生在艺术创作、艺术实践和社会活动中所展现出来的思想内涵和历史意义为主要论述内容。韩景生是黑龙江乃至中国近现代油画史中的重要油画艺术家、早期重要的油画艺术开拓者、众多油画学习者的教师,被公认为黑龙江早期油画艺术先驱之一,他为油画艺术而投入毕生精力,有力地推动和影响了黑龙江油画艺术的发展。韩景生对黑龙江油画艺术的开拓和引领作用,体现在他的艺术创作、社会活动、艺术活动(主要是艺术展览)三个方面:他在艺术创作上能够融合中国传统绘画的“虚和散”的意境,并吸收印象派之长,有绚丽多彩、慷慨激昂、大气磅礴的个人风格;他在以艺术家和教师身份参与的众多社会活动及艺术活动中,积极组织美术协会,开办画展;其不但对艺术有着深入的思考与探索,更以谦逊的人品低调的处事原则,赢得众多后辈艺术家的追随与肯定。由此我们认识到,在黑龙江油画艺术的发展过程中,韩景生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先驱者和推动者的巨大作用;他凭借自己对艺术的探索和执着精神以及社会工作能力,在黑龙江油画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引领时代,带动群体,以其多变的创作风格记录时代风土人情让油画这种舶来艺术在黑龙江地区彰显历史作用;韩景生在黑龙江近现代美术史的发展与繁荣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不可替代的作用尤为需要去探究以其为当代油画的发展提供借鉴。全文主要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韩景生的艺术生平入手,在考查史实的同时探讨韩景生艺术风格形成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原因;第二部分是分析韩景生艺术作品不同时期的风貌:(1)开拓期的艺术风格受到俄侨画家和上海美专的影响,具有印象主义的特征。(2)发展期的艺术风格受到日本画家的影响,注重用线和平面表现的风貌。(3)变革期的艺术风格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受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影响到改革开放全面解放思想束缚,作品呈现多元风格;第三个部分是依据中国当代油画尤其是黑龙江油画发展的现实进行反思,阐明韩景生在近一个世纪的历史长河中的个人作用和对未来的启示。
孙吉娟[5](2020)在《方梦之译学思想研究 ——“一分为三”方法论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方梦之是我国当代着名的翻译理论家,其在科技翻译研究、译学辞典编撰、翻译期刊创办等领域均作出了卓越的奠基性工作,其构建的应用翻译学范畴框架开中国乃至世界应用翻译学科体系研究之先河。方梦之用宏观、中观、微观的三分法来研究翻译:宏观上,翻译的原则有达旨、循规、共喻三端,“一体三环”的时空图展示了当代翻译理论的不同发展阶段及其内涵,翻译活动参与者以作者、译者、读者为三要;中观上翻译策略追溯其理论渊源、目的指向和技术手段,以直译、意译、零翻译的三元图包罗其详;微观研究则侧重在语法、修辞和逻辑三科。本文重点对方梦之一分为三的方法论与应用翻译学研究成果之间的关联进行剖析,在此基础上,阐述该方法论对当下翻译理论和翻译实践的借鉴意义。与文学翻译研究的历史悠久,理论庞杂相比,国内的应用(文体)翻译起步较晚,理论视域窄化。具体来说,在方梦之等国内学科领航人的带动下,应用翻译学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强,从强到精的发展历程,走出了理论建构的困难期,在本体论、认识论、教学论、方法论、技术论等方面作出了许多开创性的工作,走上了独立学科的发展方向,走出了一片不断拓展的学科体系疆域。其中很多研究成果已经走在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国内学界对此尚未展开系统研究。本文的价值之一就是完善学术思想史上这一重要的环节。在方梦之的学术研究中处处体现着一分为三的方法论意识。打破二分的对抗和隔阂,继承古代文论、借鉴西方译论学说,提倡“一”中不仅有“二”,更要有“三”的整体、动态、分层、发展的译论观。笔者在文中有意识地揭示该方法的独特性、合理性和现代性,努力尝试提升此法在翻译研究中的普遍性。所以,一分为三正是方梦之译学思想和翻译活动的主旨要害,是其译学观的关键,也是方梦之整体译学思想方法论的高度浓缩。因此,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有三:一是国内首次对方梦之的翻译学思想进行系统的专题研究,具有丰富翻译家史料,完善中国应用翻译思想史的历史价值;二是方梦之作为我国应用翻译学科体系建构的领军性代表人物,对其个体的研究也是对我国应用翻译学发展历史脉络的梳理和反思,具有学科建构、发展、反思和批判之学科促进建设意义;三是一分为三哲学方法论视角的提出,对方梦之译学思想和译学活动具有提纲挈领之用,同时也为翻译学的元理论发展提供方法论的哲学关照和启示。论文正文共分为八章内容,以一分为三的译学方法论为主线,以方梦之对应用翻译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论的本体研究为主体,以同时期东西方相关译论为参照,以方梦之的翻译学思想与翻译学术活动(创办期刊、主持会议、编撰辞典等)之间的内在关联为呼应。宏、中、微三论结构平衡,翻译理论探究与翻译活动实践同条共贯,共显其一分为三的要义。“绪论”中,在综述方梦之的学术成果、代表作评论、学术思想评价的基础上,提出本课题的研究缘起、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是一分为三的方法论总论,也是本文的灵魂。笔者通过梳理“一分为三译学观”的历史渊源和前沿要点,将一分为三定位于翻译学的哲学方法论层面,其在方梦之的学术研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枢纽意义。后面三至五章侧重阐发方梦之在应用翻译学理论体系建构中的宏观、中观和微观的研究主张及其一分为三方法论的研究意义。分别指向:方梦之构建一分为三的应用翻译理论研究体系,应用翻译的中观策略研究,翻译技巧微观研究的三基础:语法、修辞和逻辑。宏观体系建构系统、辩证;中观凸显“三”的要素,具有拓展学科理论发展的潜力;微观研究三位一体,激活了翻译实践提升为翻译理论的生命力。基于以上翻译理念,紧接的两章分别探讨了方梦之翻译学术活动之创办《上海翻译》期刊和编纂译学辞典。这一部分既是作为对方梦之翻译学术活动的总结,也是对应用翻译(学)学科建设的反思和批判,同时,论述过程本身特别加强了对方梦之提出或者应用的一分为三方法论的逐层剖析。结语部分,一方面对方梦之的译学贡献进行总结和研判,尤其是充分肯定其对一分为三的译学方法论的成功运用;另一方面指出本研究的局限和未来的可拓展领域。总之,在“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文化“走出去”的国家战略背景下,挖掘具有中国哲学色彩的一分为三方法论与应用翻译理论研究的契合,具有重要的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和复兴民族精华的现实意义。
陶成武[6](2020)在《广场舞现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象是人或事物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出来的外部形态。广场舞的盛行作为当代中国的普遍现象,彰显的不仅有本体结构的特质与历史发展的积淀,亦有主体与社会发展的自我超越。因而通过广场舞盛行的存在样态还原其内在结构与发展规律,从事实本身的角度把握其客观存在,对深度挖掘其内涵属性与社会文化价值,以及针对广场舞引发的社会问题治理,促进其规范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指导价值。本研究以广场舞的认知与盛行现象为研究对象,以自组织理论、自我决定理论、现象学理论与戏剧理论为理论基础,采用文献资料法、实地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数理统计法与理论分析法等具体研究方法,系统探讨了广场舞现象的内涵属性、发展历程、实践过程、生成机制与逻辑展望等理论与现实问题,试图归纳与总结广场舞现象形成与发展的基本规律,主要结论如下。1.广场舞现象是集运动属性、舞蹈属性与休闲属性于一体的社会文化现象。它的内涵既有本体结构追求的健体健心与艺术审美,又超越了本体结构特质,融入了个体的日常生活与精神世界,是具有多维结构与文化意蕴的身体语言与社会文化活动。它的内容是以特定形式的身体姿态展示为主,以主客体同一为存在方式,具有健身性、艺术性与娱乐性的特征,实现了健康身体与健康生活相统一。2.广场舞现象的起源有“舞蹈起源论”与“社会文化起源论”两种观点。“舞蹈起源论”的广场舞表现了其本体外显动作结构与内在审美意蕴的延续与传承。“社会文化起源论”的广场舞表征的是其与社会文化发展的互动关系,它是新秧歌运动、忠字舞与禁舞解除的继续与传承,是个体历史记忆与主体性表达的重构与再现,亦是民众情感需求、基层自治促动与官方适时引导共同作用的结果。3.广场舞现象是个体在自组织结构中通过身体表演追求自我的实践过程。身体表演内蕴有个体从感知到构想的空间延伸,从现实到理想的情感表达,从满足到超越的生命建构,不仅追寻着身体的愉悦,而且饱含着情感的需求。表演组织呈现有体验式与情感式认同、集权式的组织结构、自律式的组织规约、自组织的运行模式与缘聚型的关系纽带等特征。表演价值来源于个体与广场舞本体的“自我”追求与建构,促进了其生活方式转变,以及社会文化与广场舞项目化发展。4.广场舞现象的生成是社会环境发展变迁促进个体内在需求转变与广场舞自身结构调整的适应过程。社会环境的发展变化表现有社会经济发展促动生活观念转变,城镇化推进创造的场域空间,公共体育服务改善提供的基础保障,以及政策支持引导推动的规范有序发展。其促动的内生需求与结构适应表现为美好生活需要导向的个体需求升级,活动结构调整与个体需要的契合。使广场舞的发展历经了从健美身心到健美生活的价值升级,从社会质疑到社会认同的认知转变,从中老年人到全民参与的认同表达,从民间自发倒逼国家参与的治理实践。5.广场舞现象彰显了其作用于个体生活方式、社会文化活动与体育运动项目的发展与存在样态。作为个体生活方式的广场舞需由关注个体的身心健康转向为关注个体的社会生命与精神生命的意义探求,作为社会文化活动的广场舞应使其成为民族文化自觉、自信到自强的实践典范与表达方式,作为体育运动项目的广场舞要通过专项与审美发展创新其内容与形式。总之,从舞台到街角、从民俗仪式到健身活动,从身体表演到美好生活实践,广场舞不仅要有对个体生命意义的建构,亦要有对民族文化自信的表达,也要有运动项目的深化与创新发展。
贾韬[7](2020)在《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转型与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历史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事物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周期性与规律性,找到相似的时空场景与媒介轨迹,进行匹配与对照、筛选与分析,对当下的社会改革、教育创新与文化引领,都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启发价值。研究民国时期的书法教育,从宏观角度看,它包含对整个近代时期书法教育史的脉络提炼,即如何从传统教育形态进入国民教育序列与学校教育体制;从中观角度看,它包含对各种教育改造思潮、艺术教育论说或重要人物思想的发生原因及社会影响的延伸分析,即书法教育作为“传统文化的再生产”、“民族精神的再塑造”以及“美术育人的合法化”;从微观上看,它涵盖了对民国书法教育教学实践的具体写实与文本描述,包括教育理念、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系列教学活动构成。中国古代书法教育始于文字书写、兴于读书明理、盛于以书取仕,在着书立说、立国化民、广育群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伦理教化作用与社会稳定功能,然而正是书法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人身依附性与制度嵌入性,使书法教育在中国近代社会的新陈代谢过程中遭遇了“价值观念”上的肢解与“社会行动”上的剥离。民国是中国近现代教育思想体系开始确立并实施的时期,而在文化艺术领域,则是中国开启正规化艺术教育和美育的肇始时期。书法教育以其根深蒂固的“古典形态”,在二十世纪初的新兴学堂教育中,悄然兴起,潜滋暗长,“不仅完成了自身的‘革命’——从私塾师徒授受转向课堂教育,同时亦完成了社会意义上的‘革命’——从旧式教育体制走向新式教育体制”,书法教育则沿着实用书写教育和美术教育两条路线走进了学制框架体系内。书法教育在民国时期的学校制度中主要有两种表现情形:一种是在初、中等教育中作为“国文科”中的习字课程,以追求实用性、普及性的书写技能而存在,“习字一科,虽为国语教学之一部门,但关系于修学及应用者甚大”;一种是以师范教育与专科教育的制度形式,确立了书法向每个社会生活的扩张空间和渗透力量,以达致艺术性、专门性的书法美学而存在,“于艺术学校、大学校中,设书学一系,以培养一班高等书学人才”。书法教育在民国时期完成了学制化的转型。“教育”和“文化”构成了民国书法教育的两大维度,作为勾勒民国书法教育“全景式”文本图像的前提,必须从“文化”角度阐释和反思民国社会大环境与书法教育之间的互动逻辑,提供书法教育在社会思想结构中的宏观视野。当时书法的“本体危机”主要体现在“汉字革命”对汉字的简化与注音,颠覆了传统书法教育中的书写内容、书写文本与书写方式,带来了书法哲学“本体论”上的危机与困惑。而“美术革命”对中国绘画摹古不化之风、石谷之流弊的批判——“革王画的命”,亦规约了书法创作的美学形式、艺术类型与个性趣味,解构了传统书法教育中的美学体格与道德功用,带来了书法哲学“价值论”上的冲击与失落。于是,在异域教育理论的审视与参照下,在其他学科教育学研究的发展与比对下,书法教育需要学科逻辑的支撑与教育原理的基础,其核心与特征是“地道的逻辑思维——课程分布、课时分配、授课内容的环节安排、教学手段、教学思想、基本观念……,这一切都必须依靠严密的逻辑思维才能获得确立”,书法教育活动过程被程序化、模式化与预设化,以舍弃各种异质性因素去构建具有普适性与标准性的学科教学体系。为了追求书写的标准化与效率化,围绕写字学习材料、写字教学方法、写字工具等,书法教育开展了各种心理化、科学化的实证研究,促进了书法教育在教学原理、学习原理上的设计与实践、探究与应用。书法教育在民国时期完成了科学化的转型。在民国充满变革的浪潮中,“更新与改良是流行话语,同时,保存国粹更是国人关心的课题”,这就决定了书法艺术发展的社会规约力要比其“自律”大得多。书法教育“现代”的发展总是与危机意识和终极关怀紧密相扣,以中国文字之特有价值和民族精神,启发民众思想觉悟,塑造社会革新品格,通过平民教育、民众学校使书法从精英到大众,完成了书法教育的“新国民”想象,借助艺术或者美术的身份加持,在“美育救国”、“艺术救国”等民族使命的话语体系中改变遭际、重获价值,完成了书法教育的“新艺术”图景。民国书法教育的成长及其背后折射出了知识范式的生产、文明观念的辐射、思想文化的变迁,书法教育的诸种知识通过出版的“崭新诞生”与思想的“人物引领”,在中西互动的格局下逐渐形成,并通过报章杂志、着作、教科书等各种形式传播,从而成为某种程度上的公众知识与生活体验。同时,民国特殊的战乱背景使书家群体呈现出“聚集”和“流动”的时空特征,从雅集到社团构成了书法教育的“民间场域”,中国书学会标志着传统书法艺术的复兴与书法普及教育的推广,各种学生书法社团则见证这个时代书法社团的繁荣和现代学制内的书法影响;从内陆到粤港形成了书法教育的“香港景观”,在香港移民社会的国族想象和乡邦情结中,书法以保存国粹与发扬民族精神为重,书法教育则扮演了身份认同与民族抗争的重要功能。书法教育在民国时期完成了现代化的转型。历史车轮滚滚向前,近几十年来,随着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的发展,正在不断抽离日常书写的工具、文本与机会,中国汉字和书法的发展实际上又一次面临巨大的挑战和机遇。然而,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书法教育无疑成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教育的有效方式,书法教育的价值、前途等问题更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讨论,我国书法教育经过多年的教学和实践,已在书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果,就目前来看,“应用化”与“艺术化”依然是书法教育的泛化前景,书法基础教育正在从写字转向审美,书法大众教育则面临着从功利走向情怀。在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学科”建构之路,“科学化”与“专业化”仍然是书法教育学科建设的重要命题,既要解决“身份危机”,又要争取纳入现代学科的框架体系中。“本土化”与“国际化”则是书法教育时代复兴的责任担当,书法作为东方文化在国际艺术语境中的身份显现,既面临着以输出中国书法文化理念来重建东方书法形象的历史重任,又需要以中国元素与国际审美形式相融合而获得审美普世化。
刘刚[8](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苏佳燕[9](2019)在《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六十年历史演进及其成因》文中研究表明自1958年厦门艺术学校创立舞蹈科后,福建学校舞蹈教育肇始,期间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中专层次到硕士层次的艰辛历程,至2018年适逢六十年的光景,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已形成了较为可观的局面。因此,本文以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六十年(1958-2018年)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采访六十年相关的舞蹈教育工作者35人,力求把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六十年的基本发展情况进行系统性梳理,并依此深入分析其形成原因。全文将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分为六章进行研究,前五章依据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增设情况和相关的国家政策将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分为五个时期,起步期(1958-1969年):以厦门艺术学校舞蹈科和福建艺术专科学校舞蹈系的创立为标志,福建舞蹈教育崭露头角;停滞期(1970-1974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学校舞蹈教育戛然而止;复苏期(1975-1996年):福建艺术专科学校槁苏暍醒,并在全省各地开设分班;发展期(1997-2009年):高等院校兴办舞蹈专业,福建师范大学建立舞蹈硕士点;改革期(2010-2018年):各级各类学校调整、改革舞蹈学科办学,对每个时期进行真实而详尽的描述,尽可能追根溯源,探究各个阶段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原因,第六章则总结出福建省区域性学校舞蹈教育历史演进存在办学地理位置由点状分布向线状分布推进、办学性质由公办转向公办为主民办为辅、从依托其他艺术学科办学到独立办学、办学层次逐步高层化规范化、专业设置由单一向多元转变、地方特色课程日益突出、就业由统一分配到自主择业等七大特点,基于以上特点及分析,提出应鼓励民办学校开设舞蹈专业、拓展舞蹈专业设置的新门类、深挖区域性的舞蹈特色课程、推进中小学舞蹈课程的开设、加强国内外校际间合作交流、传承舞蹈名师优秀教育理念等六点反思。通过对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六十年历史演进及其成因进行研究,以史为鉴,以期为未来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将区域性舞蹈教育与全国舞蹈教育进行个性与共性的对比,探寻二者之间的差异性,在差异性中辨析出区域的特色与不足,亦能作为区域性舞蹈教育的一些历史经验,为全国舞蹈教育的健康发展做出其应有的贡献。
刘妍[10](2019)在《生命教育视角下的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探索 ——以昆明市Z幼儿园为例》文中认为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世界各国日益重视提高国民综合素质,强调人才强国、科教兴国,并实施了一系列的国家发展战略,以提升国家的竞争力。在这一大背景下,重视科学教育,强调科学教育从幼儿抓起,已成为了一个普遍共识。国内外幼儿园也在积极开展科学教育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幼儿园科学教育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难以达到科学教育的预期目的。为解决问题,各国都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指导各幼儿园开展工作。如我国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促进了幼儿园科学教育的发展。昆明市Z幼儿园在科学教育探索中积极探索与创新,将生命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发展理念和思路。使幼儿科学素养得到发展,教师能力得到提高,同时也使Z幼儿园成为了社会认同度较高的幼儿园。本研究以Z幼儿园为个案开展研究,旨在系统梳理Z幼儿园开展科学教育的过程,提炼理念、方法、路径,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为其他幼儿园推进科学教育提供参考。本研究依据《五华区幼儿教师科学素养调查问卷》,结合科学素养方面的相关理论,将幼儿教师科学素养划分成基本科学素养、对生命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的态度、生命教育视角下科学教育的实施三个维度,对Z幼儿园教师与家长科学素养与对生命教育与科学教育相结合的态度进行实际调查。调查发现目前昆明市Z幼儿园已经拓展了科学教育的空间;升华了科学教育的目标;丰富了科学教育的内涵,;践行了科学教育的理念。但也存在科学教育中的生命视角难充分落实;幼儿科学素养与生命意识未能深度融合;对幼儿科学素养的理解和实施不够全面;影响幼儿对相关知识的整体把握等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缺少统筹规划;发展目标不清晰;教师生命科学素养不高;内容整合深度不够。针对Z幼儿园生命教育视角下开展的科学教育出现的有关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本研究提出建议如下:一、幼儿园要加强生命教育与科学教育整合统筹与制度化;二、制定清晰发展目标,重视幼儿科学素养与生命意识整体发展;三、聚焦幼儿园科学教育质量,提高教师的生命教育认识;四、注重幼儿园科学活动中的生命教育,引导幼儿尊重生命。最后,研究基于Z幼儿园生命教育视角下的科学教育实践探索的综合分析,提出了三点思考与展望:一是对科学教育中彰显生命教育价值的再认识;二是提出了提升科学教育质量应遵循的原则;三是探讨了加强幼儿园科学教育的可行之路。
二、回眸'99 展望2000(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回眸'99 展望2000(论文提纲范文)
(1)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问题与选题意义 |
二、既有研究回顾与评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
第一节 研究问题:弱约束性制度为何扩员 |
第二节 国际制度趋弱的现实背景 |
第三节 既有学理逻辑的解释与不足 |
第二章 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可能 |
第一节 概念界定:弱约束性制度 |
第二节 两个假定:包容性制度、协调型互动 |
第三节 三个假设:权力制衡、规范扩散、功能补偿 |
第三章 案例选择的合理性分析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扩员问题概述 |
第二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弱约束性界定 |
第三节 上海合作组织的包容性特征和制度互动背景 |
第四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权力制衡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相关权力要素:俄罗斯、美欧、中国 |
第二节 权力制衡需求:俄罗斯视角下的制衡需求与制衡可能 |
第三节 权力制衡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权力制衡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五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规范扩散需求 |
第一节 上合组织的价值规范要素:“上海精神” |
第二节 规范扩散需求:“上海精神”的扩散需求与扩散路径 |
第三节 规范扩散需求对扩员进程的推动:历时比较 |
本章小结 规范扩散需求影响但不决定弱约束性制度扩员 |
第六章 案例检验:上海合作组织扩员中的功能补偿 |
第一节 上海合作组织“对接平台”定位的出现 |
第二节 在对接协调中获取功能补偿的可行性论证 |
第三节 功能补偿对扩员决策的决定性影响 |
本章小结 功能补偿是弱约束性制度扩员的必要条件 |
总结 |
一、总结与结论 |
二、基于结论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的局限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上篇 霍布斯政治思想中的保护与服从 |
第一章 霍布斯与“保护—服从”理论研究综述 |
第一节 霍布斯的主要政治学着作及其思想简述 |
第二节 当前霍布斯研究简述 |
第三节 霍布斯的保护与服从理论研究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神学”面相 |
第一节 恐惧——宗教生活的基础 |
第二节 宗教与魔鬼学说 |
第三节 权威之争:宗教、神学与国家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法律面相 |
第一节 霍布斯时代的法律综述 |
第二节 17 世纪英格兰有关征服的大讨论以及霍布斯论征服 |
第三节 征服与普通法 |
第四节 征服、普通法与议会 |
第五节 法律的严苛与宗教的不宽容 |
第六节 霍布斯论法律:同意和明晰性 |
第七节 小结:新的法律权威来源 |
中篇 保护与服从理论中的现代国家 |
第四章 论自由 |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自由 |
第二节 自由主义自由以及斯金纳的批判 |
第三节 霍布斯论自由 |
第四节 小结:自由与强制 |
第五章 论国家 |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保护力量 |
第二节 霍布斯论国家形式 |
第三节 霍布斯的国家权力 |
第四节 国家与政府 |
第五节 小结:国家权利的绝对性与个人自由绝对性 |
第六章 论政治代表 |
第一节 皮特金论霍布斯的代表概念与斯金纳的反驳 |
第二节 霍布斯之前的代表概念 |
第三节 霍布斯的代表概念 |
第四节 结论:代表人民与人民代表 |
下篇 现代政治与人的境况 |
第七章 政治决断 |
第一节 政治决断的目的:个人安全与自由 |
第二节 政治决断的国家 |
第三节 个人及其服从 |
第四节 小结:政治决断下的自由空间 |
第八章 论人 |
第一节 人的境况 |
第二节 现代世界的不确定性 |
第三节 人的困境 |
第四节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教育人类学视野下民族地区乡村学校变革的个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偏远地区乡村学校教育质量令人堪忧 |
二、民族农村地区教育公平问题日益凸显 |
三、将实践经验上升为理性认识至关重要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学校变革的研究 |
二、关于民族地区乡村学校变革的研究 |
三、关于乡村学校变革的人类学个案研究 |
四、对已有研究的综合评价 |
第四节 概念界定 |
一、乡村、农村 |
二、乡村学校 |
三、学校变革 |
第五节 理论基础 |
一、生态学分析模式 |
二、教育均衡发展理论 |
第六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对象与内容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走进田野:山谷相间之寻甸 |
第一节 寻甸县——滇东北之要冲 |
一、寻甸概况 |
二、历史沿革 |
第二节 高原明珠——清水海畔之D乡 |
一、D乡概况 |
二、民族与文化 |
第二章 走进学校:变革历程之回眸 |
第一节 “困窘期”——无奈无望 |
一、 “处于下游”与“四年光头” |
二、 “打架”“抽烟”“杀马特” |
第二节 “缘起期”——一丝曙光 |
一、 “开展读书活动” |
二、 “传承优秀民族文化” |
第三节 “开拓期”——熹微旭日 |
一、 “乡村少年宫” |
二、 “机构合并潮” |
第四节 “蜕变期”——灿烂阳光 |
一、 “国检中的高评价” |
二、 “云南省文明校园” |
第三章 学生全面发展:回归乡村学校变革之主旨 |
第一节 阅读——收获知识与能力 |
一、读书习惯的养成 |
二、个人见识的增长 |
三、写作才能的跃升 |
四、精神面貌的改善 |
第二节 少年宫——唤醒自信与希望 |
一、自信心的拾取 |
二、文明素养的养成 |
三、合作意识的提高 |
第四章 教师专业发展:奠定乡村学校变革之基石 |
第一节 成长——一名骨干教师的心路历程 |
一、从“哭着来”到“舍不得走” |
二、从“教语文”到“教英语” |
三、从“忐忑迷茫”到“有了点方向” |
四、从“摸索前行”到“获得各方认可” |
第二节 超越——教师专业素养之跃增 |
一、教师培训活动 |
二、民族文化传承 |
三、教育科学研究 |
第五章 学校文化建设:孕育乡村学校变革之土壤 |
第一节 构筑苗圃——物质文化的创设 |
一、简约而融洽的办公室 |
二、创意十足的楼道、走廊 |
三、书香四溢的图书室、书吧 |
第二节 培植土壤——制度文化的建构 |
一、学校组织结构 |
二、学校管理制度 |
第三节 含苞待放——精神文化的生成 |
一、校风:以素质教育为先 |
二、教风:严谨与尊重相融 |
三、学风:朴实与拼搏并行 |
第六章 实践反思:D乡学校变革中的困境与经验 |
第一节 问题聚焦——乡村学校变革之窘境 |
一、缺位的家庭教育阻滞变革 |
二、不良的民族习俗制约变革 |
三、薄弱的基础知识妨碍变革 |
第二节 经验凝练——乡村学校变革之借鉴 |
一、在转变教师观念中孕育变革 |
二、在坚持人本思想中推动变革 |
三、在加强交流合作中实现变革 |
第七章 理路探寻:民族地区乡村学校变革之图景 |
第一节 “乡土性发展”——深化乡村学校特色建设 |
一、坚决避免盲目从众 |
二、回归学生生活世界 |
三、找寻本土文化之根 |
第二节 “外源性发展”——构建乡村学校教育生态 |
一、创建家校合作共同体 |
二、充分运用政策与资源 |
三、汲取社会各界的力量 |
第三节 “内生性发展”——激活乡村学校内生动力 |
一、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
二、强化校长变革领导力 |
三、营造“文化价值共同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4)韩景生油画艺术风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问题点与研究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一)年表 |
(二)关于油画作品主题的研究 |
(三)综合研究 |
(四)韩景生油画的美学特征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韩景生的艺术生平 |
第一节 早期学习经历(1936年以前) |
一、家庭——熏陶与启蒙 |
二、哈埠——开启油画学习之地 |
三、信念——坚守艺术之路 |
第二节 韩景生的职业生涯(1936-1998) |
一、哈工大从教的九年 |
二、解放后的职业生涯 |
小结 |
第二章 韩景生油画的开拓期(1925-1936) |
第一节 韩景生早期油画风格的成因 |
一、地域——文化栖息的物质载体 |
二、文化——本土与外来之间的冲突与合作 |
三、面貌——合作与冲突之下的多样发展 |
四、师从——经历及其影响 |
第二节 早期韩景生油画代表作品分析 |
一、韩景生早期人物画作品 |
二、韩景生早期的风景写生代表作品 |
三、韩景生早期的其他作品 |
第三节 早期韩景生油画的艺术风格 |
一、早期风格的杂糅性 |
二、早期构图和色彩的抉择 |
第四节 对韩景生早期作品的研究与评价 |
一、描绘哈埠地区生活群像再现的原因 |
二、无形中参与地域文化的构建 |
三、借鉴印象派而不拘泥于印象派的色彩 |
小结 |
第三章 韩景生油画的发展期(1936-1950) |
第一节 入职哈工大后韩景生的艺术活动 |
第二节 韩景生与引导者石井柏亭 |
第三节 发展期韩景生油画作品分析 |
一、韩景生发展期的人物作品 |
二、韩景生发展期的风景作品 |
三、韩景生发展期的花卉作品 |
第四节 发展期韩景生油画的艺术风格 |
一、明确的个人情感指向 |
二、线条的表现性 |
三、平面化表现风格渐成主角 |
四、真实的现实主义的再现 |
五、突破“土味”的色彩探索 |
第五节 发展期作品的研究与评价 |
一、艺术进程中的推动者 |
二、直面历史现实的画者 |
三、时代变革中的赶路人 |
小结 |
第四章 韩景生油画的变革期(1950以后) |
第一节 新时期引领黑龙江油画新风貌 |
第二节 同时期的艺术家群体特征 |
一、哈埠同时期的代表画家及其作品 |
二、新时期哈埠画家群体的艺术活动 |
三、同时期油画艺术家群体共筑区域美术 |
第三节 新时期韩景生油画作品分析 |
一、新时期韩景生的风景写生 |
二、新时期韩景生的花卉与静物写生 |
第四节 新时期韩景生油画作品艺术风格 |
一、新时期历史题材向现实生活转变 |
二、新时期色彩进一步融合形成自身风格 |
三、新时期地域性艺术的努力探索 |
第五节 新时期韩景生作品研究与评价 |
一、中西之争下对艺术的研究与思考 |
二、百年耕耘中推动新时代 |
小结 |
第五章 韩景生油画风格考辩 |
第一节 韩景生油画风格总述 |
一、题材的生活化 |
二、描绘黑龙江的地域风貌 |
三、审美意境的变迁 |
第二节 韩景生油画的地域性 |
一、生活体验成就地域印记 |
二、深入画面的“诗”性表达 |
第三节 韩景生于不同时期对黑龙江油画发展的影响 |
一、开拓期“土味”的主观审美意识形成 |
二、发展期将俄、法、日、中艺术经验融合 |
三、变革期的意义与情感表达 |
四、关于韩景生油画艺术风格的些许探讨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 韩景生年表 |
附件二 |
附件三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5)方梦之译学思想研究 ——“一分为三”方法论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方梦之研究综述 |
1.2.1 方梦之成果掠影 |
1.2.2 对代表作的评论 |
1.2.3 对方梦之学术思想的评价 |
1.2.4 方梦之批评中存在的问题 |
1.3 方梦之其人其事 |
1.3.1 方梦之的学生时代 |
1.3.2 厂矿工作及翻译 |
1.3.3 研究所翻译 |
1.3.4 步入教坛(1978年至今) |
1.4 本课题的研究价值和研究方法 |
1.4.1 本课题的理论价值 |
1.4.2 本课题的实际应用价值 |
1.4.3 本课题的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和框架 |
第二章 方梦之一分为三翻译观的形成 |
2.1 “一分为三译学观”之解读 |
2.2 一分为三译学观的哲学内涵 |
2.2.1 一分为二的利弊 |
2.2.2 一分为三的显现 |
2.2.3 一分为三的优势 |
2.3 一分为三与翻译学方法论 |
2.3.1 一分为三与哲学方法论 |
2.3.2 翻译学的方法论 |
2.3.3 一分为三与翻译哲学方法论 |
2.4 一分为三:从翻译标准到翻译哲学方法论 |
2.4.1 作为翻译标准的一分为三 |
2.4.2 翻译哲学方法论关照的一分为三 |
2.5 方梦之的一分为三译学观 |
第三章 方梦之构建一分为三的应用翻译研究体系 |
3.1 应用翻译研究(学)学科体系建设历程 |
3.1.1 文体研究切入,扩大翻译语域 |
3.1.2 宏观构思,分层建构 |
3.1.3 本体三分,自成一体 |
3.2 应用翻译研究自成体系 |
3.2.1 “应用文体翻译”范畴 |
3.2.2 在译学体系中的方位 |
3.2.3 宏观一分为三的方法论意义 |
3.3 翻译活动三要素:作者、译者、读者 |
3.3.1 三要素整体观 |
3.3.2 译者主体的研究历程 |
3.3.3 译家研究的时空与学科三维考量 |
3.4 应用翻译标准:达旨、循规、共喻 |
3.4.1 应用翻译原则之现实关照 |
3.4.2 达旨:达到目的,传达要旨 |
3.4.3 循规:规范之常在 |
3.4.4 共喻:译文适应性 |
第四章 方梦之的中观策略思想研究 |
4.1 中观策略概说 |
4.1.1 国内外关于“翻译策略”的研究概述 |
4.1.2 中观策略研究的意义 |
4.1.3 方梦之对翻译策略的研究路径 |
4.2 翻译策略三要素:理论因子、目的指向和技术手段 |
4.2.1 理论因子的考量 |
4.2.2 目的指向的诠释 |
4.2.3 技术手段的考察 |
4.2.4 译学方法论的启示 |
4.3 翻译策略三元图:直译、意译、零翻译 |
4.3.1 三元图的翻译语言意义观 |
4.3.2 直译、意译的重新范畴化 |
4.3.3 零翻译的理论研究 |
4.4 我国三位一体的翻译策略类聚研究 |
4.4.1 本土研究的理据 |
4.4.2 自主开发的策略述评 |
4.4.3 应用翻译策略之走势 |
4.5 中观策略之批评 |
4.5.1 中观策略的评价 |
4.5.2 方法论意义 |
第五章 方梦之微观技巧研究:语法、修辞和逻辑三位一体 |
5.1 翻译技巧的历史性和当代性 |
5.2 技巧理论化的理据 |
5.2.1 上下贯通、立足实践 |
5.2.2 从实践总结走向理论研究 |
5.2.3 理论发展性 |
5.3 语法学视角 |
5.3.1 语法(言)学在翻译学体系中的位置 |
5.3.2 方梦之的翻译语言等值观 |
5.3.3 翻译技巧与语言学理论同步发展 |
5.4 修辞学视角 |
5.4.1 修辞与翻译的契合 |
5.4.2 应用翻译修辞观——译文的得体 |
5.4.3 对方梦之翻译修辞观的评价 |
5.5 逻辑学视角 |
5.5.1 逻辑思维与语言翻译 |
5.5.2 “逻辑学”是“翻译学”的基础学科 |
5.5.3 逻辑对翻译研究的功用 |
5.5.4 应用文体翻译需要逻辑思维 |
5.6 语法贯通、修辞立诚、逻辑关联 |
第六章 创办《上海翻译》,构建应用翻译之三维阐释 |
6.1 创办过程 |
6.1.1 创刊背景 |
6.1.2 创刊特色 |
6.1.3 创刊艰辛 |
6.2 创办思想:作者—编者-读者三结合 |
6.2.1 稳定的作者队伍 |
6.2.2 做专家型主编 |
6.2.3 与读者的互动 |
6.3 引领前沿 |
6.3.1 国际译学视野 |
6.3.2 凸显刊物的战略导向 |
6.4 应用翻译研究之三维阐释 |
6.4.1 聚焦应用(文体)翻译 |
6.4.2 探讨翻译理论的应用性研究 |
6.4.3 关照应用型翻译问题 |
第七章 编撰译学辞典,创立“一体三环”译学观 |
7.1 方梦之与辞典编纂 |
7.1.1 衷怀辞书 |
7.1.2 编纂历程 |
7.2 译学辞典批评 |
7.2.1 编纂译学观 |
7.2.2 编者主体性 |
7.2.3 读者意识 |
7.3 编纂思想:一体三环 |
7.3.1 一体三环论 |
7.3.2 一体三环论之评价 |
7.3.3 一体三环的方法论价值 |
7.4 辞典与构建中国译学话语体系 |
第八章 结语:方梦之与中国翻译思想史 |
8.1 方梦之译学思想的总体特征 |
8.2 方梦之译学思想对当下译学研究的启示 |
8.3 本研究的局限和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方梦之着译年表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的论文 |
致谢 |
(6)广场舞现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意义与综述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文献综述 |
1.2 视角聚焦与理论基础 |
1.2.1 视角聚焦 |
1.2.2 理论基础 |
1.3 研究对象、方法与思路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思路 |
2.广场舞的基本理论探讨 |
2.1 广场舞的内涵与外延 |
2.1.1 广场舞的内涵属性 |
2.1.2 广场舞的外延构成 |
2.2 广场舞的内容与分类 |
2.2.1 广场舞的内容 |
2.2.2 广场舞的分类 |
2.3 广场舞的特征与形式 |
2.3.1 广场舞的基本特征 |
2.3.2 广场舞的活动形式 |
2.4 小结 |
3.广场舞现象的发展回眸 |
3.1 广场舞现象的历史溯源 |
3.1.1 “舞蹈起源论”的广场舞 |
3.1.2 “社会文化起源论”的广场舞 |
3.2 广场舞现象的发展演变 |
3.2.1 广场舞现象的主体孕育阶段(约1942-1989年) |
3.2.2 广场舞现象的自主发展阶段(约1990-2014年) |
3.2.3 广场舞现象的规范发展阶段(2015年-至今) |
3.3 广场舞现象的发展特征 |
3.3.1 动力结构的大众需求性 |
3.3.2 活动组织的基层自治性 |
3.3.3 规范普及的政府引导性 |
3.4 小结 |
4.广场舞现象的现实考察 |
4.1 调查的组织实施与对象 |
4.1.1 调查的组织实施 |
4.1.2 问卷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
4.1.3 实地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
4.2 广场舞表演中的自我呈现 |
4.2.1 表演的空间:从感知空间到构想空间的互动延伸 |
4.2.2 表演的诉求:从健康需求到追求自我的情感表达 |
4.2.3 表演的维持:从体验满足到自我超越的生命建构 |
4.3 广场舞表演组织的特征 |
4.3.1 体验式与情感式认同是组织发展的基础 |
4.3.2 直线制的组织结构与自律式的组织规约 |
4.3.3 自组织的运行模式与缘聚型的关系纽带 |
4.3.4 自主规约与直线制组织结构带来的张力 |
4.4 广场舞表演呈现的价值效应 |
4.4.1 表露真实的自我,健康个体身心 |
4.4.2 建构可能的自我,和睦家庭关系 |
4.4.3 延展社会的自我,丰富社会文化 |
4.4.4 拓深本体的自我,挖掘项目属性 |
4.5 小结 |
5.广场舞现象的生成机制 |
5.1 广场舞现象生成的外生机制 |
5.1.1 社会经济发展促动观念转变 |
5.1.2 城镇化推进创造的场域空间 |
5.1.3 公共体育服务提供基础保障 |
5.1.4 政策支持引导推动规范有序 |
5.2 广场舞现象生成的内生机制 |
5.2.1 美好生活促动的多层次需求 |
5.2.2 自组织结构蕴育的身份认同 |
5.2.3 活动形式与个体需求的契合 |
5.3 广场舞现象生成的基本规律 |
5.3.1 从健美身心到健美生活的价值升级 |
5.3.2 从社会质疑到社会认同的认知转变 |
5.3.3 从中老年人到全民参与的认同表达 |
5.3.4 从民间自发到国家参与的治理实践 |
5.4 小结 |
6.广场舞现象的逻辑展望 |
6.1 本源回归:作为个体生活方式导向的广场舞发展 |
6.1.1 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导向的价值升级 |
6.1.2 健身休闲产业发展导向的消费转型 |
6.1.3 协同共治导向活动行为的多元规约 |
6.2 价值拓展:作为社会文化活动导向的广场舞发展 |
6.2.1 文化自觉:广场舞参与主体的使命与担当 |
6.2.2 文化自信:广场舞文化价值的传承与超越 |
6.2.3 文化自强:广场舞文化发展的内立与外输 |
6.3 审美创新:作为体育运动项目导向的广场舞发展 |
6.3.1 属性结构导向活动形式的多元并存 |
6.3.2 竞赛促动导向动力与张力实时并存 |
6.3.3 项目化发展导向专业与审美的并进 |
6.4 小结 |
7.研究结论、创新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后续展望 |
8.参考文献 |
9.附录 |
10.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1.致谢 |
(7)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转型与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历史渊源 |
第一节 习字崇文——古代书法教育的学校形态 |
一、作为常识的小学书法教育 |
二、作为专业的书学专门教育 |
第二节 以书取仕——高等书法教育的政治依附 |
一、学以养士:书法教育的政治嵌入 |
二、书判取士:书法教育的权力依附 |
第三节 启蒙晨曦——晚清书法教育的形态转捩 |
一、普及识字:书法教育课程形态的初现 |
二、推广新知:书法教育艺术形态的萌芽 |
第二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社会背景 |
第一节 凄风苦雨——民国时期政治经济的秩序危机 |
一、民国时期政治的革命多样化诉求 |
二、民国时期经济的资本多元化干预 |
第二节 波澜横生——民国时期文化艺术的新旧递嬗 |
一、民国时期文化的意识形态革命 |
二、民国时期艺术的观念形态涤荡 |
第三节 多元竞进——民国时期教育发展的革故鼎新 |
一、民国时期教育近代化的多元探索 |
二、民国时期教育合法化的制度实践 |
第三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学制序接 |
第一节 私塾与学堂之争——民国时期书法教育学制化序曲 |
第二节 习字与国文之争——民国时期中小学书法教育定型 |
一、国文初定启新生:书法教育“国文化”的科目归属 |
二、乱世飘摇书低落:书法教育“习字化”的功能式微 |
第三节 师范与专科之争——民国时期专业化书法教育衍生 |
一、薄艺在身:书法技能训练在师范教育中的映射 |
二、敬惜字纸:书法文化素养在艺术教育中的嵌入 |
第四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内核危机 |
第一节 尊今与疑古——汉字存废的娓娓道来 |
一、废除汉字:根本解决之根本解决 |
二、简化汉字:调和解决之折衷解决 |
第二节 标准与大众——书法危机的自我救赎 |
一、书虽小道,国魂所系 |
二、字字标准,笔笔皆活 |
第三节 争锋与迷思——书画革命的观念分化 |
一、“善”与“美”:“美术革命”翻转书写审美 |
二、“新”与“旧”:“艺术革命”重塑书法教育 |
第五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科学逻辑 |
第一节 体系化与程式化——书法教育科学化肇始 |
一、书法教学体系的规范化建构 |
二、书法教学过程的程序化设计 |
第二节 标准化与效率化——书法教育科学化实证 |
一、书法教育的学科知识“心理化” |
二、书法教育的教学实践“科学化” |
第三节 人本化与个性化——书法教育科学化改良 |
一、书法教育教学原理的设计与实践 |
二、书法教育学习原理的探究与应用 |
第六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社会功用 |
第一节 救亡图存与塑造民众——书法教育的政治现代性 |
一、从精英到大众:书法教育的“新国民”想象 |
二、从守护到拓进:书法教育的“新艺术”图景 |
第二节 建造常识与大众传播——书法教育的知识现代性 |
一、民国时期书法教育出版的“崭新诞生” |
二、民国时期书法教育思想的“人物引领” |
第三节 颠沛之路与精神存扬——书法教育的民族现代性 |
一、从雅集到社团:书法教育的“民间场域” |
二、从内陆到粤港:书法教育的“香港景观” |
第七章 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回眸展望 |
第一节 “应用化”与“艺术化”——书法教育的泛化前景 |
一、书法基础教育:从写字转向审美 |
二、书法大众教育:从功利走向情怀 |
第二节 “科学化”与“专业化”——书法教育的学科审思 |
一、“书法学”的身份迷雾:历史交互与文化邂逅 |
二、“书法学”的学科建制:现实透视与理想期待 |
第三节 “本土化”与“国际化”——书法教育的时代复兴 |
一、书法教育的寻根弘道:从守正到创新 |
二、书法教育的西方传播:从输出到重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术成果 |
(8)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六十年历史演进及其成因(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起步期(1958-1969 年) |
第一节 厦门艺术学校舞蹈科的创立 |
第二节 福建艺术专科学校舞蹈系的创立 |
第三节 起步期的成因分析 |
第二章 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停滞期(1970-1974 年) |
第一节 全省学校舞蹈教育的全面停办 |
第二节 停滞期的成因分析 |
第三章 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复苏期(1975-1996 年) |
第一节 福建艺术学校舞蹈专业的复办 |
第二节 福建艺术学校在全省各地的分班 |
第三节 厦门戏曲舞蹈学校的独立组建 |
第四节 复苏期的成因分析 |
第四章 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期(1997-2009 年) |
第一节 八所高等院校舞蹈专业的建立 |
第二节 福建师范大学舞蹈硕士点的建立 |
第三节 四所中专学校舞蹈教育的发展 |
第四节 发展期的成因分析 |
第五章 福建学校舞蹈教育的改革期(2010-2018 年) |
第一节 中专层次舞蹈教育的独立、停办与兼并 |
第二节 大专本科层次舞蹈教育的增办与改革 |
第三节 研究生层次舞蹈教育的调整与增办 |
第四节 改革期的成因分析 |
第六章 福建省区域性学校舞蹈教育历史演进的特点及其思考 |
第一节 福建省区域性学校舞蹈教育历史演进的特点 |
一、办学地理位置由点状分布向线状分布推进 |
二、办学性质由公办转向公办为主民办为辅 |
三、从依托其他艺术学科办学到独立办学 |
四、办学层次逐步高层化规范化 |
五、专业设置由单一向多元转变 |
六、地方特色课程日益突出 |
七、就业由统一分配到自由择业 |
第二节 对福建省区域性学校舞蹈教育历史演进的思考 |
一、鼓励民办学校开设舞蹈专业 |
二、拓展舞蹈专业设置的新门类 |
三、深挖区域性的舞蹈特色课程 |
四、推进中小学舞蹈课程的开设 |
五、加强国内外校际间合作交流 |
六、传承舞蹈名师优秀教育理念 |
结论 |
附录1 访谈问题大纲 |
附录2 访谈录概况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10)生命教育视角下的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探索 ——以昆明市Z幼儿园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一、21世纪对幼儿科学素养的新要求,使幼儿园科学教育备受关注 |
二、幼儿园科学教育现状令人堪忧,科学教育探索亟待加强 |
三、生命教育为幼儿园科学教育提供了新的视角 |
四、个人研究的兴起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内外关于幼儿园科学教育的研究 |
二、国内外关于幼儿园生命教育的研究 |
三、国内外关于生命教育与幼儿园科学教育相结合的研究 |
四、对已有研究的综合评价 |
第三节 相关概念及理论依据 |
一、概念界定 |
二、理论基础 |
第四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对象及内容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过程 |
第二章 Z幼儿园基于生命视角的科学教育发展的历史回眸 |
第一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的萌芽阶段(1945-1999 年) |
一、关注科学教育,开始“常识教育” |
二、尚未分化的科学教育 |
第二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的探索阶段(1999-2012 年) |
一、科学教育得到重视,开创“科学课程” |
二、出现专门科学教育课程 |
第三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的逐步形成体系阶段(2012-2018 年) |
一、借助生命教育理念,创建“科学教育体系” |
二、生命教育融入科学教育 |
三、科学教育渗透进幼儿园教育教学与幼儿家庭生活 |
第三章 生命教育视角下Z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探索的现状 |
第一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的理念与价值取向 |
一、以幼儿为本,在科学教育中体现儿童主体精神 |
二、关注幼儿成长,在科学教育中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
三、关注生命意义,在科学教育中融入生命情感体验 |
第二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的主要内容 |
一、生命认知下的科学教育 |
二、生命情感下的科学教育 |
三、生命责任下的科学教育 |
四、生命意义下的科学教育 |
五、生命弹性下的科学教育 |
第三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的基本路径 |
一、环境创设,营造科学教育的生命氛围 |
二、课程开发,构建科学教育的载体 |
三、方法创新,彰显科学教育的生命特色 |
四、素养提升,强化教师学科教育综合能力 |
五、资源整合,丰富科学教育的内容 |
第四章 生命教育视角下Z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探索的成效、问题及对策 |
第一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取得的成效 |
一、拓展了科学教育的空间,体现了科学教育与生命教育的多元性 |
二、升华了科学教育的目标,凸显了生命教育与科学教育的一致性 |
三、丰富了科学教育的内涵,生命教育为科学教育注入新活力 |
四、践行了科学教育的理念,彰显幼儿主体精神与生命意义 |
第二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缺少统筹规划,科学教育中的生命视角难充分落实 |
二、发展目标不清晰,幼儿科学素养与生命意识未能深度融合 |
三、教师生命科学素养不高,对幼儿科学教育的理解和实施不够全面 |
四、内容整合深度不够,影响幼儿对相关知识的整体把握 |
第三节 Z幼儿园科学教育发展的对策 |
一、加强生命教育与科学教育的整合统筹与制度化 |
二、制定清晰发展目标,重视幼儿科学素养与生命意识整体发展 |
三、聚焦幼儿园科学教育质量,提高教师的生命教育认识 |
四、注重幼儿园科学活动中的生命教育,引导幼儿尊重生命 |
第五章 基于Z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探索的思考与展望 |
第一节 在幼儿园科学教育中彰显生命教育价值的再认识 |
一、让幼儿在科学教育中受到关爱生命的熏陶 |
二、让幼儿在科学探索中发现生命价值和意义 |
三、让幼儿在科学经验积累中体验生命成长的过程 |
第二节 提升幼儿园科学教育质量应遵循的原则 |
一、整体性原则:统筹规划学科发展是关键 |
二、开放性原则:园内外学习活动的结合是核心 |
三、创新性原则:特色发展创新是动力 |
四、实践性原则:立足幼儿园的实践探索是基础 |
第三节 加强幼儿园科学教育的可行之路 |
一、重视在幼儿园科学教育中融入生命教育的价值意义 |
二、幼儿园科学教育应用“科学”与“生命”两条腿走路 |
三、幼儿园科学教育应因园、因时、因地制宜 |
四、生命教育视角在反思与创新中生成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调查问卷(节选) |
附录B:访谈提纲(节选) |
附录C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回眸'99 展望2000(论文参考文献)
- [1]弱约束性制度的扩员研究 ——以上海合作组织的扩员实践为例[D]. 彭昕. 外交学院, 2021(10)
- [2]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D]. 阳火亮. 北京大学, 2021(02)
- [3]教育人类学视野下民族地区乡村学校变革的个案研究[D]. 温仓金.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4]韩景生油画艺术风格研究[D]. 邱佳.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0(03)
- [5]方梦之译学思想研究 ——“一分为三”方法论的视角[D]. 孙吉娟. 上海大学, 2020(03)
- [6]广场舞现象研究[D]. 陶成武.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7]民国时期书法教育的转型与发展研究[D]. 贾韬.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8]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9]福建学校舞蹈教育六十年历史演进及其成因[D]. 苏佳燕.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10]生命教育视角下的幼儿园科学教育实践探索 ——以昆明市Z幼儿园为例[D]. 刘妍. 云南师范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