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事记(论文文献综述)
李强[1](2021)在《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与实践研究》文中提出上海自开埠以来逐渐成为一座世界着名的城市,并以其特殊的历史与文化环境形成了独特的城市景象。雕塑作为一种设置在城市中的艺术表达已有悠久的历史记载,早在建国之前便存在着诸多久负盛名的雕塑作品。然而,“城市雕塑”被定义为一种概念,依法纳入城市建设之中是二十世纪80年代。城市雕塑起初以美化城市、纪念革命、精神导向为理念成为我国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工程。上海作为我国城市雕塑的重要试点城市,自建国至今的七十余年中呈现出了跨越式的发展,总体呈现出有如从教化走向美化、从单一走向多元、从外化走向客观、从官方走向商业、从精英走向大众等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上海的开放性、包容性、合作性、引领性、国际性等特点越来越成为这座城市的显着特点,其展现城市精神的城市雕塑也越来越需要经得起各种文化思想的检视。本论文研究基于城市雕塑作为一种城市文化现象,在性质上可称之为文化雕塑,通过文化批判理论的视角对上海城市雕塑进行全面考察。随着文化工业在我国的风起云涌、突飞猛进,上海城市雕塑显现出了其文化现状堪忧,在潜移默化中将工具理性的效用、拜金主义的观念、功利主义的张扬结合到城市雕塑的建设之中,使得城市雕塑作品在思想内涵上空洞无物,在造型语言上千篇一律,在人文精神上支离破碎,甚至与这座城市形成了鲜明对抗,从而影响着城市精神的追求。为此,需要从上海城市雕塑的历史环境与文化构成方面重新探索这种文化雕塑存在的真实本性,通过对城市雕塑现状的批判和城市雕塑实践的分析,在制度性、艺术性、公共性之间阐发城市雕塑未来的向度,以促使城市的管理者、艺术的创作者和文化的享有者形成一种共识,建构起美好城市的意象。在文化批判中产生出创新的进步力量,在公众交流中寻求鲜活的创作题材,在跨界互动中生成共赢的合作方式,让上海的城市建设展现出求真务实的精神态度,城市文化体现出遏恶扬善的人性品格,城市雕塑表现出美丽动人的理想境界。
翟林青[2](2020)在《“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研究 ——湖北为例》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驶入快车道,党的十九大强调“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成效显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就是将行政机关许可权集中起来交由一个特定的机关行使,原职能部门不再保留行政许可权限;或者将原本分散且关联性强的行政许可权经过整合集中在一起行使。它要求政府“刀口向内”不断收缩权力,削减不合理的、交叉重复的行政权力。通过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促使政府转变职能,进一步适应市场和社会经济发展。本文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关概念切入,阐述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的属性、法律依据以及实践模式,对比试点改革地区和借鉴国外行政审批改革经验,分析现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模式的利弊,进而探讨湖北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为持续推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文中提出应从多个维度加以考量,大胆尝试。首先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层面确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的批准主体、行使主体、程序以及各种配套措施,将审批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其次提升行政许可执法队伍水平,并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多元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不受侵害。第三优化行政许可权能配置,加强监督,对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追责问责。最后要充分开发电子政务,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实施网上平台审批,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既减轻行政机关的工作负担,又能极大便利行政相对人。
葛翔[3](2020)在《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文中提出在这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2014年至今),司法责任制是整个改革的核心,从宏观角度来看,司法责任制改革包含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等改革内容。从规范层面来看,司法责任制又可分解为两个方面,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前者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审判独立问题,后者解决的是独立后如何监督、制约审判权的问题。司法责任制中所谓的“审判责任”,不是一项单一概念,而是包含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权限划分,管理性责任和结果性责任、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等多重范畴的复合性概念。司法审判首先向自我负责,维护审判独立最主要的还是依赖于审判机关本身,审判机关内部应当形成一整套维护审判权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性保障。其次,审判权部分程度上要向代议机关负责,即使是西方国家代议机关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仍然是存在的,只不过在程度上强和弱的区别。最后,审判权要向人民负责。五四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第78条之所以不参照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可以从意识形态因素、现实司法状况和宪法规范体系解释三方面来分析。之所以强调法院审判独立,而不规定法官独立,体现了无产阶级国家观和法律阶级性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并非唯一因素,通过集体决策的进路保证司法质量,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伴随中国共产党全面夺取政权的胜利,代表国民党政权制度的“六法全书”体系被全面废除,由此造成国家层面法律规范的普遍缺失;于此同时,1952年至1953年开展的司法改革运动,对旧司法人员的改造也在客观上从司法人员结构上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展开产生了深刻影响。从五四宪法第78条的历史背景来看,政权更替、社会面尚未稳定等客观因素决定了审判工作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和工具属性,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审判”是不符合现实的。社会环境,法律的废除、司法人员的调整必然客观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确立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行使审判权,在法律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条件下,是保障审判质量的重要途径。革命根据地时期,司法的政策性强调法院是人民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强调司法审判的人民性,必然会形成分散主义的特征,而要使得审判工作服从政策、服务中心工作、服从群众路线,就必须从组织样态上对司法审判进行必要的约束。在五四宪法制定之初,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活动原则,那么在审判机关中就主要表现为集体领导的体制。“人民法院能独立进行审判”而不是“审判员独立进行审判”,也就鲜明地体现了集体领导的含义。法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民主方面而言,其在组织结构上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委员会制度,二是合议制。从组织结构上来看,审判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合议庭合议制度的扩大。院庭长领导负责制与审委会制度相结合,就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中集中的一面。从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审判委员会是从行政机关演化而来的,本质上是党政合一、议行合一、司法和行政混同的产物。所以,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往往体现出深厚的行政色彩。在以五四宪法为制度框架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审判机关的责任只能体现为一种整体性的责任,而非个人责任。由五四宪法所确立的法院整体性的司法责任框架所导出的必然是法院组织内部科层制的运行特征。在法院整体性的责任归属模式和监督制约机制下,造成权责不明,审、判分离,司法决策不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司法审判进入改革时期,十八大以后,审判机关逐渐相对地独立于地方其他机关,尤其是独立于地方党政机构的改革方向愈发明显。“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论断,突出了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性。从狭义的司法权定义而言,所谓司法就是“在个案中‘说出法是什么’,也就是在个案中适用法律。”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并非所有的权力活动都属于狭义司法权即审判权的范畴。所谓“中央事权的司法权”实际上指:一,从国家行政管理角度对审判机关人财物实施统一管理;二,审判权的普遍性和国家性。司法改革后,审判行政事权的统一管理有利于法院实现整体独立。审判权的国家性需要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进行再认识,法院与人大的关系有别于政府与人大的关系,省以下法官人选的统一遴选并不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后如果由全国人大或省级人大相对统一的行使法官任免权可以更好的实现对审判的监督。法官独立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独立主要指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而并非独立于立法机关,司法独立最主要的仍然是指法官裁判的独立。改革之后,对现行《宪法》第131条的内涵解释,可以从这样几方面进行理解:法院独立审判不等同于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原则包含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审判独立两方面;法官审判独立是审判活动规律的体现。由此,现行《宪法》第131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应当是这样的:即审判权专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不能行使审判权;法官在审判中参与审判组织独立履行审判职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干涉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法官履行审判职责。而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基于审判独立原则对审委会制度进行改革,可以取消基层法院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的职能;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是行使审判权,原则上应当适用诉讼程序;审委会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因此其讨论个案的范围应当是有限的。从法院向人大负责角度来看,一方面,法院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形式空疏,并没有完全发挥人大在监督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人大听取法院报告后对相关决议予以否决,或是对法院审判个案进行质询等等,缺乏法律制度上的支持。法院组织和审判权的内容来源于法律。审判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反过来意味着审判权受到法律的规制,也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制。基于这样的理由,全国人大作为法律的制定机关,法院因适用法律而向全国人大负有法律责任,同时间接地向人民整体负责,全国人大可以对法院个案审判实施法律监督;而地方人大是地方法院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机关,基于选举权而对地方法院实施工作监督,主要是对选举任命的组成人员实施监督,地方法院向地方人大负责只是部分体现了民主政治属性。人大的工作报告制度实际上来源于党的制度。是法院向人大作报告而并不是法院院长。法院向人大所作的报告反映的是审判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而不是审判本身,其直接体现为审判管理举措实施后的司法效能。人大对法院报告的否决,也只能体现为对法院相关审判管理权行使主体的审判管理工作的否定,而不可能直接指向审判本身。司法责任制框架下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监督和考评,则是一种内部责任制度。我国目前对审判管理的定位是案件管理与审判过程中人员管理的集合,其目的和功能有这样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通过案件的管理来完成对审判人员及其他主体行为的监督,另一维度是通过审判人力资源的调整和对行为的监督实现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在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事项上,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单个法院内部当然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审判管理的功能和目的是为了实现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但是目前在流程管理中混同了管理权和监督权,由此对审判独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管理资源天然地向院庭长倾斜。二是,使得审判流程中的个案监督有可能凌驾于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上。因此,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审判流程中的管理应当符合预定性和集体性要求。审判管理还包括对法官的考评和惩戒。对法官的考评应当立足于对法官的监督,而非对法官的管理。我国现行法官惩戒机制存在不足。从比较视野来看,域外法制强调惩戒程序的诉讼化审理,我国可以将考评委员会作为完善惩戒机制的切入点。司法公开体现了法院向公众负责。司法改革的立足点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其中的一项举措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司法本身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并不存在一种特定的对应关系,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观感往往有其固有的形成逻辑。司法作为法律实现的途径之一,它在实现法律的社会融合功能的同时,也需要当事人——参与司法的公众——尊重司法并在司法程序中合作。因此,司法审判能否为社会所信任,既取决于司法能否真正促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同时也受到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本身的影响。而当前社会对司法信任不足,一方面源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稳定成熟的社会关系尚未成熟;另一方面社会大众意识大多还未能接受公平合作、平等竞争的现代思维。同时,无限制的倡导通过媒体手段对司法过程进行全面的公开,也是涉诉舆论应对的误区。要转变舆论对司法的不当影响,一方面应当加强涉诉舆论应对的规范建设,另一方面应当强化司法中立,避免司法的道德主义倾向,并注重规则推导,弱化价值判断和经验判断。
徐红军[4](2019)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文中研究说明行政复议(诉愿)制度作为一种经济、便捷、高效的行政救济制度,具有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和监督行政权有效行使的功能。作为一个近代才诞生的法律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从清末产生思想理念,民国时期有所实践,到新中国废止后又重建发展,有着一个本土化的发展过程。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历程是中国法治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行政复议制度是如何诞生、发展,又是如何废止、重建、中断、恢复、发展,行政复议制度经历了哪些变化,如何理解和解读这些变化背后隐藏的动因和规律,又如何预测和展望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救济制度体系中的未来趋势?面对这些问题,本文选取了1978-2018年期间的行政复议制度,在阐述相关基本理论的基础上,以制度变化过程作为考察对象,力图通过对制度的出台背景、主要变化和运行效果进行梳理分析,来总结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规律,以期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的对策和建议。本文除了导论和结束语外,共分六章。第一章主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渊源。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渊源主要是民国时期的诉愿制度,其已具备现代行政复议制度的基本要素,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在发挥作用,诉愿制度的实施推动了民众法治理念的形成。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思想渊源主要包括中国传统“民告官”思想、日本诉愿思想和苏联申诉思想。不管是在分散立法阶段,还是在统一立法阶段,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表现出来的法的形式始终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其形式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第二章简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恢复(1978-1990)。新中国成立以后行政复议制度进行了零星的探索,中间因文革原因而一度中断。在改革开放开启、法治观念重塑和法治建设恢复的大背景下,行政复议制度得以恢复并逐渐发挥作用。这一时期尚未形成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法律、行政法规主要在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和复议程序方面有所规定,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立法形式分散化、立法内容不统一和立法内容不完善等问题。行政诉讼法的出台对于统一规范部分行政复议制度、统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原则以及推动统一行政复议制度加快出台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章侧重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统一(1991-1998)。为解决行政复议制度立法分散、重要制度不统一和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在实践发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的共同推动下,以行政复议条例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在行政法规层面得到了统一,其变化主要表现为受案范围更加明确且明显扩大、复议管辖规定更加全面系统、复议程序更加完善和复议决定规定更加全面,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条例,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各级行政复议机关通过成立法制机构、行政复议委员会、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应诉机构等方式来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行政复议制度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主要表现为案件发生量超过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的一半以上,纠错率保持了较高水平,申请人的满意度较高。第四章主要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1999-2006)。行政复议条例实施以来,各级行政复议机关积累了丰富经验,行政复议制度的问题和不足也逐渐显现。在此背景下,以行政复议法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在法律层面得到了统一,其变化主要包括受案范围扩大、复议管辖优化、复议程序完善和决定类型丰富,与此同时,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这一时期,行政复议机构得到增强,行政复议工作力量得到充实,行政复议案件量增长明显,与同期行政诉讼案件量呈逐渐接近趋势,纠错率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保持了较高水平,行政复议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五章重点分析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阶段(2007-2018)。在行政争议多发、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大背景下,以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为标志,行政复议制度走向新阶段,其主要变化包括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同时,中央和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行政复议配套制度。行政诉讼法修订也对行政复议机关工作量、受案范围、审查标准等产生了较大影响。与此同时,部分地区也积极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以及行政复议局的试点工作,在畅通救济申请渠道、整合内部行政资源、增强权利救济效果、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这一时期行政复议案件量总体保持较快增长,与行政诉讼逐渐接近,纠错率仍然在高位运行。第六章主要对行政复议制度进行评析与展望,从整体上阐释这一制度变迁的动因和特点,进而展望其未来发展趋势。行政复议制度变迁动因主要包括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行政体制从集权向放权转型和治理观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三个方面,制度变迁主要体现了法律传统与法律移植双重影响、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发展互动、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冲突协调、程序司法化与行政法治化联动、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等特点。总体而言,行政复议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恢复、统一、发展、改革等多个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制度自身的缺陷和不足,其作为解决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远未发挥。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本文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在立足本国国情和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完善行政复议基本立法与配套制度、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能。二是通过坚持权利救济主导定位、扩大受案范围,在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之间保持平衡。三是通过单独设置复议机构、建立复议官制度、改革审查方式,实现公正优先与兼顾效率的目的。四是通过扩大复议前置范围、完善复议终局制度和取消“共同被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五是通过在行政复议委员会中广泛吸收外部学者委员、建立复议机关与研究机构双向交流挂职机制,加强理论与实践互动,推动行政复议理论、制度和实践水平同步提高。
周靖[5](2019)在《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企业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平稳发展。我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企业数量得到迅速增长,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但与此同时企业失信问题也日益突出,给企业信用监管带来挑战。工商部门是实施企业信用监管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以湖北省T市工商局为视角,就T市企业信用监管展开研究,对了解基层部门企业信用监管现状,进而促进其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首先,使用公共管理学、信息经济学、博弈论的相关理论就市场中企业出现失信行为的原因进行分析,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公共力量发挥不充分,多元协同治理格局没有形成,企业诚信意识还不够浓厚;二是在于市场信息的不对称,由于市场交易双方获取的信息不同,因而为机会主义创造了条件,容易导致逆向选择;三是激励惩戒机制不完善,对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采取的措施不足,失信企业存在“投机心理”以获取最大利益。其次,通过对T市企业信用监管现状的研究分析,指出当前T市企业信用监管还存在监管法制滞后、信用信息共享不畅、监管平台不完善、对政府部门依赖性强等诸多问题,使得监管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难以取得最佳效果,无法满足社会公众期望,损害了政府部门公信力。最后,针对暴露的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向。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对比国内外有关企业信用监管的先进经验,有针对性提出符合T市企业信用监管实际的对策建议,以提高企业信用监管效能,体现在:从法律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健全激励惩戒机制、完善监管体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社会共治体系等五个维度建立长效机制。
韩雪[6](2019)在《雄安新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文中指出设立河北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京津冀协调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战略部署,是继深圳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的又一个国家级新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雄安新区最初是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而做出的规划布局,通过反复论证、多方对比,雄安新区功能定位逐渐转变为缓解北京”大城市病“所带来的隐患、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新增长极,以及缓解国内南北发展失衡,打造世界级新型城市。《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对雄安新区的定位,雄安新区将打造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这一功能定位既符合新时代发展理念,也是当地城市、经济和社会创新发展的迫切要求。本文以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空间生产的理论、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为基础,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以《雄安规划纲要》为基本方针,通过灰度预测定量分析,论证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设定有利于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区,有利于平衡京津冀城市群的建设,提升京津冀的整体实力。本文共分为六章:前两章为学理性分析研究,第三、四章通过现实环境的分析与对比提炼出新区建设的经验总结,第五章引用数据和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第六章是《河北雄安规划纲要》贯彻执行所提出的一些建议。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及其结果如下:第一,系统的介绍了雄安新区设立的理论和实践内涵。详细论述了国内外关于雄安新区、非首都功能区疏解以及城市创新发展的研究情况,为雄安新区在其功能定位下规划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借鉴。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基于国家战略背景、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以及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具有纵观全局的理论意义,和促进我国缓解大城市病,建设全国战略意义新区的实践意义。分析国内外研究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文献,借助非首都功能区疏解研究以及国家新区建设的文献综述,可以了解有关城市创新发展功能定位的研究。第二,借鉴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经验。一方面,国内研究上海浦东新区和深圳经济特区功能定位发展路径,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深圳特区和浦东新区不仅作为改革的窗口,其功能定位也渐渐从发展自身经济转移到引领全国经济开放度;另一方面,国外成功经验看雄安新区模式的可能性,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区带来的巨大压力和城市负重,为雄安新区的功能定位下的发展提供现实支撑,趋利避害,以实现雄安新区的发展与优化。第三,详细介绍了雄安新区设立的多元背景。通过四个视角研究了设立雄安新区战略思想决策的时代背景。从世界角度来看,雄安新区处于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建立的重要一环,肩负着我国强国战略的使命;从中国发展的角度看,我国经济发展南北失衡的状况亟待解决,需要从我国总体区域战略布局上实现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雄安新区的设立作为一个杠杆,撬开中国改革与转型的大门;从京津冀战略的角度看,雄安新区的设立也是为了弥补京津冀核心城市对周边地区产生的“环京津贫困带”,实现京津冀的协同发展;从北京定位的角度看,雄安新区的设立是为了疏解北京现实的压力,以更好的实现其作为首都的功能开展和城市发展。第四,详细介绍了雄安新区发展的功能定位。根据国家计划要颁布的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雄安新区要建立一个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协调发展示范区、开放发展先行区,雄安新区选择河北雄县、安新县和容城县在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区疏解上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理和产业优势,通过雄安新区设立建设的发展历程,雄安新区具有协调区域发展、构建北京新格局、加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构建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意义,选取相关数量数据,分析雄安新区在其功能定位的相关指标,了解雄安新区的现状,为雄安新区提供了发展的空间,并且根据其功能定位详细解析了《雄安规划纲要》的具体执行措施。最后,为雄安新区发展功能定位提供政策建议。在新发展理念的指导下,为雄安新区的规划提出符合其功能定位下的意见建议,从城市发展、空间布局、现代化经济体系、城乡一体化发展、城市文化、机制体制建设六个方面,对雄安新区的规划建设提供相对于《规划纲要》细节方面的构思,也对雄安新区的发展实现其功能定位提供一种解析,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逐渐步入正轨的情况下,实现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创新驱动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的功能定位。
王琼[7](2019)在《国家级新区活力的区间差异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国家级新区是国家层面的以城市局部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增长的政策示范区,兼具了城市新城新区和国家区域政策的二重属性。自1992年上海浦东新区至2017年雄安新区,国家级新区政策经历了试点探索、战略布局、政策普惠三个阶段,分布甚广的19个国家级新区成为各省级单元图谋的区域增长极与国家战略逐步释放的产物,区间发展差异巨大。为了探讨同一政策框架在不同地域落地带来的不同发展结果,本文选取除舟山群岛新区、雄安新区之外的17个国家级新区为研究对象,以2012-2018年夜间灯光遥感影像、LBS热力图数据、POI数据以及各类统计数据分析为基础,从活力广度及强度两个维度对新区活力的区间差异进行描述,并分析活力广度、强度的增长变化带来的差异;其次选取国家级新区活力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构建回归模型,探索除了地缘本身、发展阶段差异之外,塑造政策效果区域差异的不同因素。在活力表现方面,通过数据统计分析发现,国家级新区建设发展的过程一般首先通过资本投入与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活力广度的提升,其次实质经济生产的集聚带来活力强度的提升,二者往往不能同步发生,由此带来阶段性“鬼城”等问题。国家级新区存在均衡型、滞后型、引领型三种增长类型,即国家级新区活力的增长速度分别接近、落后、领先于所在城市中心区,多数国家级新区属于均衡型,是城市发展新的增长点;多个西部国家级新区属于滞后型,反映国家级新区并非西部城市唯一的建设重点以及西部城市外延扩张的增长特征;广州南沙新区属于引领型,是城市扩张的重点区域。在活力影响因素方面,通过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发现,国家级新区的构想时间比设立时间更重要,新区构想时间对活力广度和强度均有显着影响,尤其是活力广度,即在构想阶段政府就对新区投入建设;活力广度和强度的影响因素存在差异,城市经济实力、新区区位条件、轨道交通对活力强度影响显着,而活力广度与规划布局的紧凑程度有关,经济实力对活力广度影响甚微,即活力广度是城市规划与投资建设决定的,而活力强度也就是实际经济要素的聚集受到城市能级、新区区位、基础设施投入的影响。此外,在国家级新区内部街区尺度,功能密度、功能混合度以及地铁站可达性的提高对活力强度由有显着促进作用,即土地的高效利用以及新区交通便捷程度的提高会促进新区内部街区的活力集聚。
许振江[8](2019)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作为当代中国的“第二次革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使中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当下学界兴起了对改革开放及其历史的研究热潮。开展对改革开放史的研究应当在阐述“改革开放史”的概念及其内涵基础上,明确改革开放史的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在“革命史范式”、“现代化范式”等多种范式共存与争鸣条件下,实现多种研究范式的互鉴融通,乃至构建适合改革开放研究的新的研究范式,促进改革开放研究框架体系的搭建和党史学科体系建设。当下深化改革开放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存史、资政、育人三个方面。这三方面的价值同样体现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之中。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上海在我国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后来居上,实现了由“后卫”到“排头兵”的飞跃。学界对上海改革开放的研究也经历了萌生与初生、规范与兴盛、全面发展的阶段。新时代,上海作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承担和肩负起越来越多的改革试点工作,引领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时代潮流。鉴于上海在我国改革开放历史、现实及其未来中的重要地位,学界对上海改革开放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就研究领域而言,从最初的政治、经济领域扩展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党的建设等各个领域,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相契合,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实践主题的历史定位。就研究现状而言,相较于生态领域改革的研究而言,经济、政治、社会、文化领域的改革研究是成果较多的领域,其中尤以经济领域的改革开放为甚,这与上海乃至全国改革开放从经济领域起步并实现突破有着密切联系;社会领域的改革建设,上海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因而对这方面的研究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旨在发挥“上海经验”的借鉴参考价值;伴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兴起,上海在城市生态建设和体制建设方面的做法也引起了学界的关注,但相较于其他领域,这方面的研究还是比较新的研究领域。就国内研究而言,学界研究的问题主要聚焦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过程与分期、浦东开发开放、国资国企改革、金融改革、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以及政府机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与医疗改革,城市综合治理和党的建设等主要问题。对上海改革开放,海外学者和机构也予以相当的关注,他们研究的问题主要聚焦于上海与全球化关联,表现之一就是全球化对上海的影响,体现为对外资投资、产业转型升级、政府与市场等问题的关注;其二是上海建设全球城市的诉求,表现为对上海建设全球中心城市路径、挑战和机遇的研究;除此之外,对上海的移民、就业、教育等社会问题也予以了一定程度的关注和研究。整体而言,这些研究问题背后是学界对“怎样发展上海、发展什么样的上海”问题的关怀,是对新时代如何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考与探索,以及对怎样推进地方改革开放、怎样研究地方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反思。就研究方法而言,根据研究问题的需要,学界综合各类研究方法的特点,实现了文献研究法、社会史学、口述史学、定性与定量、比较研究等各类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对各类研究方法的优势和不足,应当客观公正看待,坚持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切忌过分夸大或贬低,更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坚持唯物史观指导。在研究成果方面,上海改革开放的研究成果多以论文(期刊论文、会议论文、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图书、报纸文章的形式的呈现,其中论文成果数量是其中占比最大的,其次是图书成果。除此之外,也有一定数量的研究报告、资政报告、视频影像成果,成果类型呈现形式多样化。就学术影响力而言,以成果的被引量和载体影响因子而言,不同类型的成果在被引量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总体而言,学位论文、期刊论文被引量要多于图书的被引量。刊载研究成果的主要期刊的影响因子总体偏低。因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果在影响力方面还有待加强。就研究力量而言,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国内高等院校、上海社科院、上海市委党校构成了研究的主要力量。除此之外,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院及部分档案馆、纪念馆、区县史志部门也是其中重要的参与力量。在海外研究中,北美洲、欧洲和亚洲的国家构成了研究的中坚力量,其中尤以美国、日本、新加坡、英国等国家为主。尽管当下的改革开放研究比较热门,但是研究面临的问题仍不可忽视,比如研究史料中官方史料档案封闭性问题,民间史料的发掘运用问题,研究人员不足、结构不合理且科研能力有待加强的问题,研究成果的资政育人效果转化,以及党史学科定位和归属不清晰导致的学科体系建设迟滞问题,等等。就未来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发展而言,本文认为要以上述问题为切入点,着力解决研究人员和史料问题。在研究内容上继续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领域的研究,注重上海改革开放历史经验教训、实践模式的总结,真正发挥改革开放史研究资政育人功效的发挥,同时借鉴海外上海研究相关成果、经验和方法,全面深化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未来的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应当体现和注重对“人”的发现与关怀,加强对改革开放精神、改革开放中的争论等议题的研究探讨,以及通过在对改革开放历史的定位和探究中建构改革开放话语,乃至中国特色学术话语体系,促进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际阐述和传播。本文认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研究恰逢其时,正值当下。新时代党和国家将改革开放予以“里程碑”和“历史性事件”的极高评价和定位,一方面是由于改革开放顺应了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发展的趋势,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期望和需求,其历史性成就使中国的面貌、中华民族的面貌、中国人民的面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所发生的巨变和飞跃;另一方面,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面临着“啃硬骨头”、“趟深水区”的困境,亟需打破体制机制和思想领域的桎梏和藩篱,因而总结研究改革开放历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历史、理论支撑尤为重要。鉴于总结历史、服务现实和引领未来的多重需求,本文认为应该以当下改革开放史研究为契机,将党史国史研究重心的后移,以深化当代中国研究。
王茜[9](2019)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四川省通江县“三局合一”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改革开放以来,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在政府简政放权的大部制改革新背景下提出的职能转变新要求。2008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市场监管体系,实现统一的市场监管”,2017年1月,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出台,强调“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领域专业监管、社会协同监管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市场监管格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经历了10年的不断探索改变,特别是在各个地方不间断地改革下,不同的具体模式,不同的地方经验相继问世,改革取得了显着的成效,但是不可忽视的是目前仍然面临着众多的问题和挑战。本文围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开展了以下工作:梳理国内外关于市场监管的理论研究,实践经验研究,总结评价研究成效和局限性,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研究视角,介绍选择该理论的原因,评判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契合性;以四川省通江县为例,详细介绍了通江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情况,梳理了改革前后的问题和成效;以整体性治理理论构建了一个分析框架,从治理目标,整合协作,制度建设,信息共享四个方面全面分析总结出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所遇到问题的原因:理论落后于实践,智能优化困难,执法依据混乱,信息化建设滞后。在介绍国内外优秀的改革实践的模式经验后,结合分析框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公民需求为核心,科学整合配置资源,完善法律体系建设,创新信用全流程监管,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保障优化改革的成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是我国经济转型和体制完善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是大势所趋,在各地不断创新的同时,需要更加注重改革的整体性和科学化。流程再造的最终目标是提升效率,所以不能简单的物理性合并,在加强化学性融合的同时稳扎稳打,完善配套改革才能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
刘颖[10](2018)在《改革开放40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研究》文中认为通过对上海法治政府建设40年来的回顾总结,我们可以看到,从"乏法可依"到"以法行政"再到"依法行政",从"形式的依法行政"到"实质的合法行政",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建设,政府的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确实实现了飞跃。经过40年的发展,上海逐渐从一个国内大城市走向世界性的国际化大都市。这种特殊的城市特点和定位使得上海遇到了许多一般城市所没有的特殊情况,有很多机遇,也有很多挑战,这在客观上推动了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使得上海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开创性和试验性比较明显。上海交出的答卷总体令人满意,但仍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表现在: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仍需加强;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度还不够高;行政决策方面仍然是法治的薄弱环节;"软法"手段运用还很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尚需完善;政务公开面临新媒体时代的挑战;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还需提高;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还应进一步推广适用;社会组织中立性需要增强;服务政府建设还需全面展开。
二、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事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事记(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其意义 |
1.1.1 城市雕塑 |
1.1.2 上海城市雕塑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 |
1.2.1 国内研究状况 |
1.2.2 国外研究状况 |
1.2.3 上海城市雕塑的研究问题 |
1.3 研究思路及其主要方法 |
1.4 研究内容及其主要观点 |
第二章 从雕塑到城市雕塑的兴起 |
2.1 雕塑的起源及历史形态 |
2.2 雕塑在现代中国的发展 |
2.3 城市雕塑在当代中国的兴起 |
2.3.1 从实践活动中建立城市雕塑的概念外延 |
2.3.2 从城市管理中建立城市雕塑的概念内涵 |
2.3.3 从雕塑创作中建立城市雕塑的基本特征 |
第三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历史类型 |
3.1 上海城市雕塑的形成前期 |
3.1.1 上海的古代雕塑遗存 |
3.1.2 晚清时期的上海雕塑 |
3.1.3 民国时期的上海雕塑 |
3.2 上海城市雕塑的形成时期 |
3.2.1 上海美术教育院校的建设 |
3.2.2 上海美术社团与研究机构 |
3.2.3 上海雕塑创作与雕塑建设 |
3.3 上海城市雕塑的发展时期 |
3.3.1 上海城市雕塑的管理建制 |
3.3.2 上海城市雕塑的建设概况 |
3.3.3 上海城市雕塑的类型特征 |
第四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结构 |
4.1 城市雕塑与城市文化 |
4.2 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要素 |
4.2.1 上海城市雕塑的制度性文化 |
4.2.2 上海城市雕塑的艺术性文化 |
4.2.3 上海城市雕塑的物态性文化 |
第五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批判 |
5.1 城市雕塑与文化批判 |
5.2 对创作方式标准化与伪个性的文化批判 |
5.2.1 上海城市雕塑“标准化”的表现及其批判 |
5.2.2 上海城市雕塑“伪个性”的表现及其批判 |
5.3 对创作题材仿造性与照搬化的文化批判 |
5.3.1 上海城市雕塑“国内山寨货”的表现及其批判 |
5.3.2 上海城市雕塑“国外山寨货”的表现及其批判 |
第六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实践分析 |
6.1 编制城市雕塑规划推动城市雕塑建设 |
6.2 搭建展示平台促进城市雕塑建设 |
6.2.1 上海城市雕塑艺术中心 |
6.2.2 上海“雕塑公园”建设 |
6.3 借助国际活动进行城市雕塑建设 |
6.3.1 2007 世界夏季特奥会主题雕塑园建设 |
6.3.2 中国2010 上海世界博览会园雕塑建设 |
第七章 上海城市雕塑的未来向度 |
7.1 文化批判意识的内化与审美霸权的解构 |
7.2 地缘性经验的建构与跨学科平台的认知 |
7.3 参与角色的互动合作与社会评价的制衡 |
7.3.1 城市雕塑的管理与委托 |
7.3.2 城市雕塑的创作与合作 |
7.3.3 城市雕塑的评审与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社会项目 |
致谢 |
(2)“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研究 ——湖北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整体框架与可能的创新 |
1.3.1 整体框架 |
1.3.2 可能的创新点 |
1.4 研究现状 |
第2章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解读 |
2.1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相关概念解析 |
2.1.1 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界定与比较 |
2.1.2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价值体现 |
2.2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依据 |
2.2.1 《行政许可法》第25 条及其内涵 |
2.2.2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设定 |
2.2.3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的现实依据 |
2.3 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的实践模式 |
2.3.1 行政审批局模式 |
2.3.2 行政服务中心模式 |
2.3.3 两种模式的优劣比较 |
第3章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湖北实践 |
3.1 湖北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情况 |
3.1.1 湖北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背景 |
3.1.2 湖北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成效 |
3.2 湖北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中的问题 |
3.2.1 审批权能行使不畅,部门协作动力不足 |
3.2.2 审批机构职能交叉,信息化程度不高 |
3.2.3 审管职责难以落实,监管体制有待完善 |
第4章 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比较与借鉴 |
4.1 国外行政审批制度及启示 |
4.1.1 美国:采取经济评估,实现行政审批效益最大化 |
4.1.2 日本:法制体系严密,有效监管行政审批实施 |
4.1.3 新加坡:注重科技创新,促进行政审批信息化 |
4.1.4 国外行政审批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2 国内部分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
4.2.1 国内部分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政策比较 |
4.2.2 国内部分省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启示 |
第5章 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对策建议 |
5.1 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法治化 |
5.1.1 压实行政审批改革的政府责任 |
5.1.2 提高行政审批规则服务化程度 |
5.1.3 促进行政审批制度法治化水平 |
5.2 筑牢行政审批责任监管体系 |
5.2.1 构建良性动态监管体系 |
5.2.2 审管并重,完善审管互动信息交流机制 |
5.3 塑造专业化行政审批执法队伍 |
5.3.1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
5.3.2 弘扬创新精神,提高审批服务质效 |
5.3.3 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 |
5.4 互联互通,建立“互联网+”审批服务系统 |
5.4.1 打造大数据库审批平台 |
5.4.2 实现电子政务系统全覆盖 |
5.5 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机关职能配置 |
5.5.1 行政审批改革精准化与法治精细化 |
5.5.2 有效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改革开放后司法改革的政策梳理 |
三、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四、对研究现状的述评 |
五、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我国宪法上审判独立条款的历史成因 |
第一节 五四宪法第78条的成因 |
一、形成第78条的意识形态因素 |
二、形成第78条的现实因素 |
三、形成第78条的规范因素 |
第二节 五四宪法框架下司法责任归属机制的表现与弊端 |
一、对司法的监督制约路径和司法责任的整体属性 |
二、整体性司法责任框架下的科层制特征 |
三、法院整体责任归属和监督制约机制所带来的问题 |
第二章 司法改革中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司法改革后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 |
一、司改政策文件中的“司法权”指的是什么? |
二、司法权的国家性与同质性 |
三、司法改革政策对审判机关整体独立的影响 |
第二节 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审判独立 |
一、十八大以来法官审判独立的规范发展 |
二、从规范和实践两方面重新解释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三节 审判委员会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和 |
一、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 |
二、审委会制度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适 |
三、审委会制度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 |
第三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法院如何对人大负责 |
第一节 人大监督审判权的简要历史梳理 |
一、人大监督审判权的历史侧重 |
二、《监督法》制定过程中对审判权监督规定的变化 |
三、人大对审判权监督的现实问题 |
第二节 从审判独立原则出发重新认识法院向人大负责的问题 |
一、法院“依照法律”审判的规范意义 |
二、法律最高性决定了人大监督法院的二元性 |
第三节 重新定义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 |
一、其他机关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一般功能 |
二、法院工作报告的内在机理分析 |
第四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审判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审判与对审判的管理 |
一、审判管理的类型概括 |
二、审判管理的体系 |
第二节 审判流程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一、我国审判流程管理的意旨 |
二、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 |
第三节 审判独立原则与法官考评和惩戒 |
一、法官为什么考评及考评什么? |
二、法官的内部监督与惩戒 |
第五章 法院如何向公众负责:走出司法公开的误区 |
第一节 从司法机制来看司法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关系 |
一、司法公信力要素中的悖论 |
二、司法机制隐含社会信任决定司法信任 |
第二节 舆论裁判的背后:社会信任不足的成因和涉诉舆论治理的误区 |
一、社会组织结构的激进变化 |
二、社会意识结构的惰性演进 |
三、庭审公开反映出的舆论应对之误区 |
第三节 双管齐下:从涉诉舆论应对和强化审判中立入手 |
一、建立涉诉舆论的应对规则 |
二、强化司法中立性 |
结论 |
附表一:美国部分州、属地法官考评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理由与研究意义 |
二、基本理论范畴阐述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渊源 |
第一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历史渊源 |
一、民国时期诉愿制度概况 |
二、诉愿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思想渊源 |
一、中国传统“民告官”思想 |
二、日本诉愿思想 |
三、前苏联申诉思想 |
第三节 新中国行政复议制度的形式渊源 |
一、宪法 |
二、法律 |
三、行政法规 |
四、地方性法规 |
五、规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恢复(1978-1990) |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前期探索 |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初建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恢复的背景 |
一、改革开放开启 |
二、法治观念重塑 |
三、法治建设恢复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问题 |
一、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四节 行政诉讼法出台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 |
一、统一规范部分行政复议制度 |
二、明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原则 |
三、推动统一行政复议制度加快出台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统一:行政复议条例施行(1991-1998)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作为行政诉讼法配套立法 |
二、实践发展呼吁统一立法 |
三、机构不健全与人员不足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一、行政复议条例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
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 |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行政复议法施行(1999-2006)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的出台背景 |
一、经验初步积累 |
二、问题逐渐显现 |
三、实践需求倒逼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一、行政复议法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
一、行政复议机构设置情况 |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行政复议制度的新阶段: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施行(2007-2018) |
第一节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行政争议多发 |
二、法治政府建设 |
三、和谐社会构建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
一、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 |
二、行政复议制度的主要变化 |
三、配套制度的制定情况 |
第三节 行政诉讼法修订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影响 |
一、行政复议机关工作量增长明显 |
二、受案范围受到影响 |
三、审查标准更加严格 |
第四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运行情况 |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局试点情况 |
二、行政复议案件情况 |
三、对行政复议作用的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评析与展望 |
第一节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动因 |
一、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 |
二、行政体制从集权向放权转型 |
三、治理观念从人治向法治转变 |
第二节 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的特点 |
一、法律传统与法律移植双重影响 |
二、法治建设与经济政治发展互动 |
三、法制统一与制度创新冲突协调 |
四、程序司法化与行政法治化联动 |
五、制度设计与实施效果存在偏差 |
第三节 行政复议制度的未来展望 |
一、立足国情与借鉴经验 |
二、保障权利与监督权力 |
三、公正优先与兼顾效率 |
四、完善复议与诉讼衔接 |
五、加强理论与实践互动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现有研究的简要评价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5.1 研究内容 |
1.5.2 创新点 |
第二章 企业信用监管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企业信用概念 |
2.1.2 企业信用监管概念 |
2.1.3 企业信用监管特点 |
2.2 理论依据 |
2.2.1 公共治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博弈论 |
第三章 湖北省T市工商局实施企业信用监管的主要举措 |
3.1 实行企业年报公示制度 |
3.2 实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 |
3.3 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3.4 参与跨部门、跨领域失信联合惩戒 |
第四章 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存在的问题 |
4.1.1 企业年报不规范,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
4.1.2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有待完善,监管队伍素质有待加强 |
4.1.3 企业信用信息归集难,信息共享力度有待提高 |
4.1.4 企业信用多元监管格局尚未形成 |
4.2 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企业信用监管法律法规不完善 |
4.2.2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完善 |
4.2.3 监管专业人才队伍和经费保障不足 |
4.2.4 社会力量发挥不充分 |
第五章 国内外企业信用监管做法及经验借鉴 |
5.1 国外企业信用监管现状 |
5.1.1 美国信用监管做法 |
5.1.2 欧洲信用监管做法 |
5.1.3 日本信用监管做法 |
5.2 国内信用监管现状 |
5.2.1 深圳市信用监管做法 |
5.2.2 上海市信用监管做法 |
5.2.3 浙江省信用监管做法 |
5.3 相关经验借鉴 |
第六章 完善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对策及建议 |
6.1 完善信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建设 |
6.2 打破信息孤岛,推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 |
6.3 加强部门联动,健全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
6.4 加强大数据监管应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 |
6.5 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打造企业信用监管社会共治体系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6)雄安新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雄安新区规划发展研究 |
二、非首都功能区疏解研究综述 |
三、城市创新发展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与写作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写作框架 |
第四节 创新点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 |
第二章 雄安新区发展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空间理论 |
一、马克思的空间生产思想 |
二、恩格斯的空间生产思想 |
三、马恩的城市空间理论 |
第二节 列斐伏尔空间生产理论 |
一、空间的含义 |
二、空间的生产 |
第三节 空间经济学空间布局理论 |
一、空间经济学空间理念 |
二、“中心—外围”理论 |
三、增长极 |
四、区域二元论 |
五、梯度转移 |
第四节 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
第五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的发展理念 |
一、新发展理念的主要内容 |
二、打造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雄安新区发展示范区 |
第三章 国内外城市发展的功能定位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经济特区、国家新区功能定位 |
一、深圳特区发展的功能定位 |
二、上海浦东新区发展的功能 |
第二节 国外城市发展功能定位比较研究 |
一、美国纽约城市发展功能区的疏解 |
二、日本东京首都圈发展功能区的疏解 |
三、韩国行政首都世宗市的功能定位 |
第四章 设立雄安新区的多元空间背景 |
第一节 全球空间视角-打造世界级城市群 |
一、国际经济发展新趋势 |
二、世界级城市群建设新发展 |
三、中国强国战略新要求 |
第二节 中国空间视角-区域发展大战略 |
一、区域发展呈现南北失衡 |
二、中国协调发展新战略 |
第三节 京津冀空间视角-区域协调发展 |
一、京津冀地区各省市基本情况分析 |
二、京津冀地区产业比重分析 |
三、京津冀地区产业区位商分析 |
第四节 北京空间视角-提供新功能定位 |
一、北京新功能定位变化 |
二、打造“一核两翼”新发展格局 |
第五章 雄安新区功能定位的空间分析 |
第一节 雄安新区发展历程 |
一、雄安新区发展定位 |
二、雄安新区设立建设优势 |
三、雄安新区设立和建设大事记 |
四、雄安新区设立的重要意义 |
第二节 环境空间—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区 |
一、雄安新区生态环境现状 |
二、打造优美自然生态环境 |
三、打造宜居生活空间 |
四、建设集约高效生产空间 |
第三节 产业空间—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 |
一、雄安新区创新产业现状 |
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 |
三、明确产业发展重点 |
四、打造全球创新高地 |
第四节 地理空间—协调发展示范区 |
一、雄安新区协调发展现状 |
二、提供优质公共服务设施 |
三、建立新城住房保障体系 |
第五节 开放空间—开放发展先行区 |
一、雄安新区开发发展现状 |
二、服务北京国际交往中心功能 |
三、提升京津冀开放型经济水平 |
四、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
第六章 贯彻落实雄安新区发展功能定位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贯彻落实城市空间发展新理念 |
一、“投资+创新“双驱动模式建设雄安新区 |
二、“整体布局+全面推进”建设雄安新区 |
三、“顶层+落地”模式建设雄安新区 |
四、以新一代信息产业为支撑建设雄安新区 |
五、实现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
六、 “PPP”模式建设雄安新区 |
第二节 科学规划雄安新区空间布局 |
一、雄安新区空间形态的现状 |
二、在地文化打造雄安新区物质空间形态 |
三、在地文化创新雄安新区非物质空间形态 |
第三节 构建雄安新区空间化现代经济体系 |
一、《雄安规划》打造高端高新产业 |
二、把握高定位格局,发展“俱乐部式”高新技术产业 |
三、以国有企业为龙头,构建“领头羊式”的集群创新模式 |
第四节 雄安新区城乡空间融合发展 |
一、《雄安规划》构建城乡融合发展 |
二、雄安新区农村问题现状 |
三、实现雄安新区城乡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五节 树立雄安新区特色文化空间 |
一、《雄安规划》有关新区文化保护 |
二、雄安新区的城市文化使命 |
三、雄安新区文化遗产活态传承 |
四、雄安新区文化产业发展 |
五、雄安新区城市文化价值观 |
第六节 激发雄安新区市场空间活力 |
一、《雄安规划》有关深化改革的机制创新 |
二、优化决策机制,处理好行政的集中性 |
三、完善激励机制,处理好人才的驱动性 |
四、明确约束机制,处理好风险的可控性 |
五、启动发展机制,处理好文化的创新性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文章 |
(7)国家级新区活力的区间差异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国家级新区在我国新城新区体系中的特殊性 |
1.1.2 各国家级新区发展存在明显的区间差异 |
1.1.3 不同活力表现是各国家级新区发展差异的本质 |
1.2 研究目的 |
1.2.1 研究问题 |
1.2.2 研究目的 |
1.2.3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章节内容 |
第二章 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辨析 |
2.1.1 城市活力 |
2.1.2 新城新区 |
2.1.3 国家级新区 |
2.2 相关理论 |
2.2.1 城市活力相关理论 |
2.2.2 新城新区建设相关理论 |
2.2.3 区域经济相关理论 |
2.3 相关研究综述 |
2.3.1 城市活力研究综述 |
2.3.2 国家级新区研究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国家级新区发展历程 |
3.1 国家级新区政策发展历程 |
3.1.1 新区构想是发展的起点 |
3.1.2 国家级新区政策发展阶段 |
3.2 各国家级新区的发展特征 |
3.2.1 区域差异性 |
3.2.2 阶段差异性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家级新区活力的区间差异分析 |
4.1 新区活力的广度与强度 |
4.1.1 活力广度与活力强度的内涵 |
4.1.2 数据指征 |
4.1.3 数据指征的量化处理 |
4.2 国家级新区活力现状的区间差异 |
4.2.1 活力广度 |
4.2.2 活力强度 |
4.2.3 新区内部活力强度的发展均衡 |
4.3 国家级新区活力增长的区间差异 |
4.3.1 活力广度的增长 |
4.3.2 活力强度的增长 |
4.3.3 活力增长的类型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家级新区活力区间差异的影响因素分析 |
5.1 国家级新区活力的区间差异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
5.1.1 国家级新区活力广度和强度区间差异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
5.1.2 国家级新区活力强度均衡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
5.2 国家级新区活力广度和强度的区间差异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内部影响因素 |
5.2.2 外在影响因素 |
5.2.3 小结 |
5.3 国家级新区内部街区活力强度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
5.3.1 国家级新区内部街区活力强度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 |
5.3.2 国家级新区内部街区活力强度个案影响因素的回归分析结果 |
5.3.3 小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及讨论 |
6.1 结论 |
6.1.1 活力广度、强度错位发展是国家级新区发展的普遍规律 |
6.1.2 国家级新区仍旧地方发展平台,国家推动力和约束力有限 |
6.1.3 合理规划是国家级新区活力发展的重要管治手段 |
6.2 讨论-以福州新区为例 |
6.2.1 福州新区发展历程及规划 |
6.2.2 福州新区活力发展特征 |
6.2.3 福州新区活力发展特征的原因剖析 |
6.3 研究创新与不足 |
6.3.1 研究创新 |
6.3.2 研究不足 |
6.3.3 下一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表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序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分析 |
(一)学术发展趋势分析 |
(二)国内研究文献梳理 |
(三)海外关于上海研究的核心文献 |
三、研究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理论指导与借鉴 |
(二)分析思路与框架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探讨难点 |
(一)研究创新点 |
(二)探讨难点 |
五、改革开放相关概念及其界定 |
(一)改革开放:“中国的第二次革命” |
(二)改革开放史及其研究范式 |
(三)改革开放史研究的对象与内容 |
(四)改革开放史研究的价值 |
第一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及其学术发展 |
一、上海改革开放相关概念及其界定 |
(一)上海改革开放概念辨析 |
(二)上海改革开放史的概念界定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价值意蕴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背景变迁 |
(一)改革开放由试点到全面深化、纵深发展 |
(二)中共党史研究由规范、兴盛到全面发展 |
(三)上海在改革开放历程中由“后卫”到“排头兵”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时间脉络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萌生与初兴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规范与兴盛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全面发展 |
第二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问题聚焦 |
一、关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过程及重要历史人物的研究 |
(一)关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阶段划分的研究 |
(二)关于领导人与上海改革开放的研究 |
(三)关于上海改革开放历史经验的研究 |
二、关于上海改革开放过程中典型改革与试点的研究 |
(一)关于浦东开发开放的研究 |
(二)关于上海国资国企改革的研究 |
(三)关于上海金融改革的研究 |
(四)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研究 |
(五)关于政府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的研究 |
(六)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研究 |
(七)关于社会保障、医疗改革的研究 |
(八)关于上海大型城市社会管理与治理的研究 |
(九)关于党的建设的研究 |
三、改革开放以来海外上海研究的热点问题 |
(一)全球化与上海改革开放 |
(二)上海改革开放过程中的社会问题研究 |
(三)关于浦东开发开放的研究。 |
四,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问题意识 |
(一)对上海改革开放定位与特色的追问与解答 |
(二)对上海改革开放实践模式与经验的总结与凝练 |
(三)对如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思考与探索 |
(四)对怎样推进地方改革开放的探索与反思 |
第三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方法 |
一、文献史料研究方法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史料来源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文献史料研究方法运用 |
二、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 |
(一)什么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研究方法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定性与定量研究方法的运用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如何更好地应用定性与定量分析 |
三、口述史学方法 |
(一)何为口述史学方法? |
(二)口述史学方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应用 |
(三)口述史学方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功用及局限 |
四、跨学科研究方法 |
(一)跨学科研究方法的产生及流变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跨学科研究方法的运用 |
(三)跨学科研究方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效果与改进 |
五、历史比较研究方法 |
(一)历史比较研究方法释义 |
(二)历史比较研究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中的运用 |
(三)历史比较研究法在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中效能与不足 |
第四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学术成果及其机构团体 |
一、国内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果的类型 |
(一)国内研究成果的主要类型及分布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果的学术评价与影响力 |
(三)上海报刊与上海改革开放研究 |
二、国内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机构社团及其人员组成 |
(一)党史研究机构及党校 |
(二)驻沪高校及上海社科院等机构 |
(三)地方志办公室、档案馆、纪念馆及学术团体、社会组织等.. |
(四)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以及国内高校 |
三、海外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机构、期刊、人员 |
(一)海外关于上海研究的基本概况和发展趋势 |
(二)海外关于上海研究的主要国家、机构、人员 |
四、海外上海研究的特点及与国内研究的异同 |
五、海外上海研究的国内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启示 |
第五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成就、特征及经验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成就概述 |
(一)研究内容不断深化拓展 |
(二)研究成果类型多样且得到一定程度的转化 |
(三)研究方法的拓展与反思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基本特征 |
(一)研究过程的连续性与阶段性 |
(二)研究内容兼具理论性、实践性和政策性 |
(三)研究成果与研究方法的多样性 |
(四)研究视角与场域的多维性 |
(五)研究问题的聚焦性与延展性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 |
(一)重视基本史实的研究,理清改革开放历史脉络 |
(二)突出典型改革实践研究,凸显上海改革开放特色 |
(三)做好研究规划和引导,注重研究资政育人功能发挥 |
(四)整合研究力量,增强研究的协同性 |
第六章 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学术展望 |
一、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存在的问题 |
(一)官方档案的封闭性与民间史料的收集发掘 |
(二)地方科研机构科研人员相对短缺、科研能力相关不足 |
(三)党史学科归属及建设问题 |
(四)当代人修当代史问题 |
(五)对改革争论和理论突破的研究不足 |
(六)区县改革开放研究相对薄弱 |
二、上海改革开放研究存在问题的改进 |
(一)继续推进党史学科体系建设和研究规划 |
(二)增强多学科、多领域的综合研究 |
(三)注重民间史料与官方史料的互济 |
(四)加强研究队伍建设 |
三、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前景趋势 |
(一)注重改革开放经验模式的总结 |
(二)突出“现代化”的研究叙事范式 |
(三)继续以社会史为基础考察改革开放史 |
(四)要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鲜明主题 |
(五)彰显党史研究“与时代同行”的特征 |
四、改革开放研究应当予以关注的研究议题 |
(一)对“人”的发现与关怀 |
(二)对“改革开放精神”凝练 |
(三)对“改革争论”的探讨 |
(四)对改革开放“史”的定位与探究 |
(五)对改革开放国际阐述与传播话语的构建 |
(六)国家战略视阈下的上海改革开放研究 |
结语 |
一、选题研究的不足 |
二、未来研究改进及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及科研经历 |
后记 |
(9)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四川省通江县“三局合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市场监管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2 整体性治理理论研究综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点 |
2.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市场监管 |
2.1.2 市场监管体制 |
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1 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优势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与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契合性 |
3.全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发展历程及模式 |
3.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历程 |
3.2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模式 |
3.2.1 “纺锤型”-深圳模式:统分结合 |
3.2.2 “倒金字塔型”-浙江模式:基层三合一 |
3.2.3 “圆柱型”-天津模式:省级三合一 |
3.2.4 三种典型模型的对比 |
4.通江县“三局合一”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案例分析 |
4.1 案例的基本情况 |
4.2 通江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践 |
4.2.1 监管体制改革前的问题 |
4.2.2 监管机构整合后的现状 |
4.3 通江县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成效 |
4.3.1 一体化监管模式形成,行政效率提高 |
4.3.2 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 |
4.3.3 明确监管部门边界,杜绝了多头共治 |
5.基于整体性治理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问题及原因分析 |
5.1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中的问题 |
5.1.1 上下对口单位混乱,内部矛盾仍存在 |
5.1.2 人员专业度不高,工作业务繁重 |
5.1.3 市场监管力不从心,统一执法标准困难 |
5.1.4 社会参与意识薄弱,信息壁垒仍存在 |
5.2 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实践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理论落后于实践,目标不明确 |
5.2.2 职能优化困难,资源匹配不够准确 |
5.2.3 执法依据混乱,缺乏配套法律保障 |
5.2.4 监管格局单一,网络化建设滞后 |
6.基于整体性治理分析框架的构建及对策建议 |
6.1 基于整体性治理的市场监管体制分析框架的构建 |
6.1.1 体制改革的目标导向 |
6.1.2 监管主体的责任整合 |
6.1.3 监管体制的制度建设 |
6.1.4 监管平台的信息共享 |
6.2 基于分析框架下推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对策及建议 |
6.2.1 逐步稳定推动改革,加强上下融合 |
6.2.2 整合配置资源,加强综合监管和专业监管的结合 |
6.2.3 完善法律体系建设,规范改善市场行为 |
6.2.4 加强信息化支撑能力,建立合理的系统考评机制 |
7.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谈人员表 |
附录2 访谈提纲 |
后记 |
致谢 |
四、浦东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事记(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城市雕塑的文化与实践研究[D]. 李强. 上海大学, 2021
- [2]“放管服”改革背景下相对集中行使行政许可权研究 ——湖北为例[D]. 翟林青.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3]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D]. 葛翔.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变迁研究(1978-2018)[D]. 徐红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3)
- [5]湖北省T市工商局企业信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D]. 周靖.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6]雄安新区发展功能定位研究[D]. 韩雪.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7]国家级新区活力的区间差异及影响因素研究[D]. 王琼.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8]上海改革开放研究的研究[D]. 许振江.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9]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研究 ——以四川省通江县“三局合一”为例[D]. 王茜.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10]改革开放40年上海法治政府建设研究[A]. 刘颖. 2018年政府法制研究, 2018(总第305-3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