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和应诉调研报告

行政复议和应诉调研报告

问: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可否申请行政复议的探讨 详细�0�3
  1. 答: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不仅包括事故主体、事故现场和事故损害后果方面客观方面调查所取得的证据,还包含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方面的主观认定。就全部认定事实而言,作为证据是要受到相关处理程序的审查和质证的;就认定事实、事故原因、事故主体及其责任部分,《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远远超出了现场勘验、现场检查、现场调查等类似证据的证明内容和效力,尤其是它要解决的问责和追责问题,事故调查报告一般都以“建议”的形式提出行政处分、行政处罚和刑事追究意见或方案。该部分内容为当事人创设了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类似于行政处理决定,但由于安全生产事肆旦故调查报告是事故调查组(法定由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专家小吵茄组、工会和纪检监察小组组成)向同级或上级人民***提起的“报告”,是一个内部行政行为,尚不具有外部行政行为的效力,其对事故单位的处理和“建议”不直接对当事人发生效力。因此,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直接影响。故对《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单纯作为证据使用时,当事人有权适用证据法律规则个案提出异议和质证,是否能作为定案升雹察的证据由调查或听证、审理或处理的判决或决定来确定;至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罚建议和厘定责任内容,仅当被相应人民***以“批复”的形式认同和批准时,对当事人产生外部行政行为具备强制力、执行力和证明力,即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建议内容被赋予行政命令或行政确认的效力,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义务发生影响。当事人不服其“批复”该具体行政行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相关行政处理或处罚程序应当中止。
  2. 答: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批复的,安全,申请,事故调查,批复,探讨,行政,报告 对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批复可否申请行政复议的探讨 对生产安全事故调野举查报告批复可否申请行政复颂唯碧议山芹的探讨
问:行政复议和反映情况的区别
  1. 答:行政复议和反映情况的区别在于:概念不同、法律依据不同、时间效果不同。
    1、概念不同:行政复议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流程,从过正常方式,向法律规定的部门复议。反映情况是一种主观行为,通过书面或口头启誉烂方式,向上级组织或领导,报告自己看到或听到的事情状况。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复议主要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反映情况主要依据《信访条例》;
    3、时间效果不同:行政复议的复议周虚卖期较短,反映情况的时限未做具体规定,没有明确的时效悄漏。
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是什么
  1. 答:下面为大家解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是什么 :1、性质不同。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行镇念为;行政 诉讼 属于司法行为。 2、受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属的人民***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而受理行政诉讼的机关则是人民法院。 3、受理范围不同。凡是能够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都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而法律规定行政复议裁决为终局决定的,当事人不得提起行政诉讼。 4、审查力度不同。人民法院只帆旅闭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态裂的合法性而一般不审查其是否适当,复议机关不仅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且还要审查其是否适当。 5、审理依据和对所涉及的抽象行政行为之间矛盾的处理不同。 6、审理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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